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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花痴无罪
作者:连亚丽
男主角:梅维觐
女主角:阮峨嵋
内容简介:
她一点也不以身为花痴而感到丢脸
为了自由追星连工作都可以暂抛脑后
阮囊羞涩兼餐风宿露更是家常便饭
夸张疯狂的程度让他大呼不可思议
偏偏他们有孽缘老是闹出被冤枉的戏码
害他跳到黄河也无法证明他们没有一腿!
他原以为自己再没眼光也不会看上小尼姑
一切低调的暧昧全是他与她的条件交换
每想到习惯成自然让他“饥不择食”
摆脱旧爱的阴影爱上这个无厘头女子
只是万人迷的魅力遇上她注定失效
她似乎心意坚定打死不愿与他有牵扯……
正文
序
花痴狂想 连亚丽
会写这样的主角是因为我对电视上那些疯狂的少女歌迷印象太过深刻,有一次看到新闻里有某个偶像团体的签唱会之类的活动,因为现场聚集了太多的歌迷引发交通混乱,甚至人数太多差点引发暴动,后来被警方驱散的场面,一大票的少女一听到活动取消便当场哭泣漫骂,那泼妇骂街的画面一直让我无法忘怀。
因为那些女孩的年纪都不大,可是责骂别人时的表情,让我觉得非常可怕且无法接受,不禁会想,这些孩子是怎么了?
也许她们真的排了很多天的队,也许她们真的是排除了万难来参加,但是像那天那种情况,如果活动不取消,如果秩序这么乱,一不小心若有人出了差错,踩死了人或是其中哪个人发生了意外,那都是非常不得了的事情,一万个人里面只要有一个出了意外,都是很可怕的。
没有任何人可以承担这些小孩的安危,如果活动硬是照常举行,我认为那才是最最不负责任的态度,再说也曾经有好几个偶像的活动曾经发生过死伤的不幸,注意,伤可能还会好,但是死的话,那真的不是可以挽回的,所以有些单位只是为了要维护大家的安全,忍痛做出取消的动作,这应该是大家都可以体谅的。
我只想说,要注意安全啦!而且我也偏离了我要讲的主题了。
我不认为所有的小歌迷小影迷都那么疯狂,应该也有那种有制度有组织的歌迷会,所以我写了一个崇拜偶像、自认是花痴的女子做为主角。
这是一个面临人生转折的花痴小fan,因为我认为那些追着明星的小女孩以后也会长大,也许是一年、两年,也许是三年、四年……世事的变化太无常,她们可能会谈恋爱、可能会失恋、可能会快乐的结婚,也很可能结婚不到一年就吵着要离婚。
但我想说的是一个“转折点”,在她发现有比追着偶像还要来得重要的事的时候,在那个生命转弯的地方所发生的事。
然而故事的开始是因为一般大众总认为那些追着明星跑的女孩子一定都有某种程度的疯狂,有时甚至不会有太高的评价,所以当男主角认为她是属于那一类没有脑袋只会盲日崇拜的女孩子的时候,女主角曾经试着解释一、两次,但她认为那种既定印象已经太深了,所以她决定不再解释,地选择默默的改变自己,不过她却故意摆出一种“我就是个花痴,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的姿态。
只因为她觉得就这么背弃以往的信仰,等于是否定以前的自己,所以她宁可在男主角面前扮演那种小花痴的模样,等着男主角自己改变观念,接受眼前的女孩已经不是他既定印象里的那个人。
所以这个故事是很反讽的直接告诉你,你认为我是个花痴,那我就是个花痴,但花痴无罪,我只是诚实的面对自己,我喜欢那个偶像,即使你嫌他舞跳得难看、歌唱得难听,但是我就是喜欢他,我愿意为他尖叫,愿意为他变成你眼里的小花痴。
不过请你不要误会我是在鼓励所有人都变成小花痴,我的意思只在于你可以去喜欢你自己喜欢的人,坦然的接受自己的喜好,并请你注意,人都会变,最重要的是,接受自己也接受别人改变的事实。
第一章
在舞台前挤得脸色发白,在马路边彻夜排队,在帐篷里边听偶像的歌边打牌等待……就为了一睹偶像的真面目,和他做近距离的接触。
这有什么不对?崇拜偶像又有什么不好?
每个人都有那一段过程,偶像不单单指那些又唱又跳的家伙,政治圈、学术界,甚至连ET都可能是某些人的偶像,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