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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专家陈漱渝的释疑,方有了一些模棱两可的真相:关于织毛衣等事情,是因为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不会织毛线,鲁迅的毛线衣原由周建人的夫人羽太芳子负责织,后来羽太芳子也随同她的姐姐羽太信子跟鲁迅断了交,鲁迅的母亲就只好请心灵手巧的许羡苏代劳。事情原本就是这样单纯。
在6月29日的这封辟谣信中,鲁迅还进一步表白了心迹:“然而‘某籍’小姐(许羡苏)为粉饰自己的逃走起见,一定将不知从哪里拾来的故事(也许就从太师母那里得来的),加以演义,以致小鬼也不免吓得赔罪不已了罢。但是,虽是太师母,观察也未必就对,虽是太太师母,观察也未必就对。我自己知道,那天毫没有醉,更何至于胡涂,击房东之拳,吓而去之的事,全都记得的。所以,此后不准再来道歉,否则,我‘学笈单洋,教鞭17载’,要发杨荫榆式的宣言以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了。看你们还敢逞能么?”
“学笈单洋,教鞭17载”这句话,是戏说女师大校长杨荫榆的病句,因为杨曾经在《晨报》发表的《对于暴烈学生之感言》中曾经说:“荫榆夙不自量,蓄志研求,学笈重洋,教鞭十载。”意思是说她自己留学两个国家,而鲁迅只在日本留过学,自然是“学笈单洋”了。
如此幽默又亲昵的辟谣,自然把他与许羡苏之间的误解解释得清晰又明了,很显然,他明确地告诉了许广平。我喜欢你。
正是在这个时候,从北京回来的周建人,对于鲁迅到底喜欢许羡苏还是许广平有些疑惑,他问孙伏园。孙伏园告诉他:鲁迅最爱“长的那个”,因为“他是爱才的,而她(许广平)最有才气”。
“长的”,相比较而下,许广平的确比许羡苏长得长一些。
十三 嫩弟弟(1)
鲁迅在那枚剪报上的最后一句是“你一定要我用教鞭吗?”两个问号,两个感叹号,用了摇头晃脑又无可奈何的表情写成,这逗笑了许广平。
《两地书》屡次的版本中,均没有收录许广平于1925年6月30日的回信,然而查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鲁迅作品全编:两地书》在附录的原稿里,可以看到这封信。
在这封回信之前,鲁迅连续的两封信,一封是借着酒气耍一番和他年龄并不大相称的无赖:“……不吐而且游白塔寺,我虽然并未目睹,也不敢决其必无。但这日二时以后,我又喝烧酒六杯,蒲桃酒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们都已逃散,没有看见了……总之:我的言行,毫无错处,殊不亚于杨荫榆姊姊也。”
若不是看到这最后一句的幽默,前面的话就像一个叉腰纠缠的泼皮无赖。恋爱让一个中年男人回到青春的路上,在这封信里表露无遗,所以这封信的前半部分,在《两地书》的版本里,也看不到,只有看鲁迅的书信集全编,或者《鲁迅全集》,才能查得。
第二天,酒醒之后的鲁迅“老师”便接到了许广平的道歉信。于是,立即复信,无赖不便再耍了,却仍然幼稚得厉害。信里的一句让后生的读者露齿,曰“我并不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我到现在为止,真的醉只有一回半,决不会如此平和。”
“一回半”,那醉半回又是如何的详细呢?这男女恋爱中的个中细节,单从纸上阅读总会有角落里的荫凉无法进入。但这半个醉酒的统计,依旧坦露出年少轻狂的稚气。大约正是这字里行间的气息,为许广平的放肆埋下了伏笔。
在6月30日的复信里,许广平极尽文字的芳香,一边态度严厉地批评鲁迅的吹牛皮耍无赖,一边又暗递着秋波诉说衷肠。批评的文字如下:“老爷们想‘自夸’酒量,岂知临阵败北,何必再逞能呢!?这点酒量都失败,还说‘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为今后当摒诸酒门之外。”而撒娇的文字如下:“那天出秘密窟(注,指鲁迅所住的西三条胡同)后,余小姐(实指俞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门口雇车到公园去了,我和其余的两位都到寺内逛去,而且买些咸崩豆,一边走一边食,出了寺门,她们俩也到公园去找余小姐,我独自雇车至南城后孙公园访人去了。大家都没有窠,从从容容的出来,更扯不上‘逃’字去,这种瞎判决的判官,我将预备上诉大理院了。”
书信集在出版时由于故意或者疏漏,此时缺失了数封信,此次酒后耍赖的事故在下一封信时,鲁迅终于赢得了许广平第一个昵称“嫩弟弟”。自然,此后的昵称就很多了,譬如小白象,譬如风子,甚至我还揣测过的昵称如下:夜,老狗屁等等。夜自然是因为高长虹自诩为太阳,要追求许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