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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与个人数量,包括被控制的附属
企业、联营公司、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以及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此外还包括上
述个人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表决权的企业,或他们能够
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虽然存在关联的形式,但不存在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关联方关系的企业、政府机构、个人不是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相互转移资源(主
要指资产)或义务(主要指债务),不论是否收取价
款。
例如,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与
后者因此以应收帐款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
者相反,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并因
此以应付帐款的形式占用后者的资金,都属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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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分析
交易;上市公司将货币资金存放于大股东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与企业财务公司、租
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以其他应收款的形
式向大股东及其子公司有偿、无偿提供货币资金,都
属于关联方交易;此外,上市公司在与其存在关联方
关系的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非经常性的资产相互
转让、债务重组等,也属于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问题
关联方问题是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及其他财务报
告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作出错误判断的事项。值得重点
关注的关联方问题一是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二是交易
是否对关联方存在依赖性。
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价格应当采用不
加控制的可比价格法来确定,即非关联方之间在经济
上可比的市场中买卖类似商品的价格;或者采用成本
加成法来确定,即在供应商的成本上增加适当的金
额。但是,这样并不能保证交易价格是公允的。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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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分析
联方之间的价格是公允的。
如果交易在关联方之间存在依赖性,意味着不存
在关联方关系就不会发生交易;或者说一旦与其交易
的关联方丧失持续经营假设,交易就难以持续。
关联方披露事项
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事项包
括关联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
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相应变化;包括关联
方交易的性质、类型、交易金额及相应的比例、为
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等。
此外,如有必要,还应当区别关联方以及交易
类型对关联方交易予以说明,或对交易价格的公允
性予以说明。
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随会计报表披露的尚未在本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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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分析
计报表内确认的负债与资产。其中,或有负债是指因
过去事项而产生的潜在义务或尚未予以确认的现时
义务,如未决诉讼、仲裁可能产生的债务,因担保可
能产生的债务等;或有资产是指因过去事项形成的潜
在资产,其存在只能通过不完全有企业控制的一个或
数个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如某
上市公司依据合同对以往发生的原材料采购因质量
问题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但尚未获得赔偿。
此外,亏损性合同,即继续履行该合同规定义务
将导致费用超过流入的经济利益,也应当视为或有事
项予以披露
或有事项的披露
如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披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