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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儿子变得有出息,后代子孙不再做渔民。
………【第101章 一路向东】………
第101章一路向东
十里村是一个较偏远的小村庄,距离清水镇较远,约有上百公里,如是平路,以凌子康三人的脚程,估摸着一天一夜可到达清水镇。(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当然,这是凌子康两人顾着杰瑞,倘若没有杰瑞,凌子康两人的速度将会提高三至四倍。
不得不说,凌子康所在的这个星球很落后,十里村又是个穷乡僻壤,从十里村到清水镇竟然没有一条完整的道路,这也难怪十里村会被清水镇之人所遗忘了。
群山相连,重峦叠嶂,一座座大山充满了古朴的原始气息,周围的空气很新鲜,轻轻一闻,立即精神百倍,凌子康三人在山间小路上不疾不徐的行走着。
一条条小道崎岖不平、坑坑洼洼,四周都是黄泥巴,因为前几日下了一场暴雨的缘故,脚下的泥土很是松弛,泥泞不堪,每走一步,杰瑞就会感到脚下重了一分,这让他很是懊恼,又颇为心痛,要知道脚下穿的新草鞋可是母亲亲手为他编织的,十分宝贵。
不一会儿,杰瑞的鞋底板已经多了一层厚厚地黄泥,约有三厘米之厚,脚丫子尽是黄泥巴,一双新草鞋也变得脏兮兮的,这让杰瑞欲哭无泪。
杰瑞一步一个坑,松弛的泥土无法承受他的体重,所以杰瑞每踏出一步,整只脚都会踩到泥土中,这才走了百余米,杰瑞已经大汗淋漓了。
杰瑞是穷苦人家出生的少年,体力比之普通成年人要棒许多,平常光着脚丫子奔跑上千里也不成问题,今天才走了上百米,整个人已是大汗淋漓,这是为何呢?
在杰瑞眼里,凌子康和龙诗雨细皮嫩肉,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没挨过苦的公子小姐,虽然杰瑞背着一个大包裹,但杰瑞有信心自己在脚力比拼上绝对不会输给凌子康两人。
走着走着,杰瑞发现有些不对劲,自己在软绵绵的泥土上走起来很是费劲,然而凌子康两人却十分轻松,身轻如燕、踏泥无痕。蓦然回头,杰瑞发现凌子康两人一路走过,身后居然连一个脚印都没有留下,这让他的眼珠子差点儿凸出来了。
杰瑞是个不服输的少年,见此情况,有心与凌子康两人比拼脚力,结果越走越急,出了一身汗,衣服也被汗水打湿了。
凌子康把一切尽收眼底,停下身子,回头微笑,问道:“是不是走累了,需要休息吗?”
杰瑞撇了撇嘴,道:“你不要瞧不起人,我也才不累呢”
确实,杰瑞一点也不累,他只不过是急出了一身汗,村里的娃儿没有吃不得苦的,区区百里路程对杰瑞来说不算什么。再则,凌子康是公子,他是随从,应该是随从迁就公子,而不是公子迁就随从。
凌子康道:“既然这样,那你跟上了,千万不要迷路了。”
话音刚落,凌子康和龙诗雨已从杰瑞的眼前消失了,杰瑞揉了揉双眼,发现凌子康两人已在百米开外的拐角处,小声嘀咕道:“这还是人吗?怎么走那么快”
嘀咕归嘀咕,杰瑞唰地一下朝两人的方向奔跑而去,留下了一排排五厘米深的脚印。
龙诗雨听见身后吧唧、吧唧的急促脚步声,问道:“我们这样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可不是吗?虽然两人的实力大减,仅有五级体质,但杰瑞与两人相比还是很渺小的,两人在弯弯曲曲的山间小道行走,犹如平地,速度并未受到影响。
凌子康道:“玉不琢不成器,这个小家伙跟随我们完全是因为父母之命,对我们并不是真的心悦诚服,我会让他对我们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他更有效的学习知识,怎么说他也是我们的临时随从,太逊了,我们的面子也挂不住。”
龙诗雨道:“说得好听,我看你是想扭转自己在那傻小子心中的‘偷衣贼’形象。”
凌子康道:“这事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难道你没份吗?”
龙诗雨气得双手叉腰,娇嗔道:“这事你不提还好,提起来本公主就生气,本公主的名誉全被你这坏家伙给毁了,活了一千多年,居然成了一个偷衣贼。”
凌子康道:“偷衣贼太难听了,你要搞清楚,我们身上的衣服是‘借’来的,而非偷来的,如今我们让杰瑞跟在身边,我们身上的衣服和这个钱袋就是报酬。”
说着,凌子康晃了一下手中的廉价钱袋,龙诗雨狠狠地掐了掐凌子康的胳膊,低声碎念道:“你的脸皮真厚,不过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