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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他从病床上醒来时,他想要见到的人,一个都没有来,只有他数年未见的父亲冷笑着对他说:“你看,你都快要死了。你用命去爱的两个女人。一个也没来。”
他用命去爱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母亲,他在一个雪夜从京城的医院偷跑出来,到江城来找她,一住住了五年。她却只是拿一座大房子将他安放着,后来将他托付给顾意的父亲,更是极少出现,只对他说,谌儿,妈妈是要过自己的生活的。
另一个,是顾意。他那时候年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他只知道,在冰冷刺骨的江水里,如果要沉下去一个人,他希望那个人是他自己。所以哪怕明知自己力有不逮,也紧紧地抓住了她。那大约是他,生平做过的,最消耗能量的一件事,也确确实实,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医生说,他能活着,简直就是奇迹。
可是她没有再出现过。父亲在病房里就抽上了烟,对他说话时,眼底的阴暗狠戾越加明显:“人都是自私的。爱别人,能有什么好下场。而你这样的身子,别人爱你,又有什么好下场。人注定是要永失所爱的。陈家的人不要你了,你回沈家吧。”
他心脏本来就不好,在空荡荡的病房里一待就是三个月,每天能活动的只有两只眼睛,而两只眼睛能做的只有望着灰白的天花板。
三个月后,父亲又来了一次。
他已经能坐起身子,面容苍白地说:“我想过了。顾意不来看我,一定有她的原因。顾意和她,不是一类人。”那是最危险的时候追上了那辆车的人,那是任何时候都正义感满满的顾呆呆,怎么会不来看他,怎么会就此忘了他。
父亲的眼里闪过一丝阴霾,道:“你可真是有自信。人是会躲避危险的。”
他垂眸,淡淡地说道:“她是因为怪我、恨我、害怕我或者其他什么理由,不见我,我都不会怪她。你那句话说得对,我这样的身子,爱我的人,能有什么好下场。但我,不会忘记她。老实说,我觉得她不来找我,你是最大的原因。”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她也不会被绑架;或者,如果不是因为她,他的精神状况,老早连求生的意志都没有了。
他欠她一条命,还她也是应该的。
父亲冷笑,砸了饭盒,约莫还算顾忌他的心脏,只砸在被子上,发出扑扑的沉闷声响,但眼中的暴戾,却是他自幼熟悉的。
父亲说:“我跟你赌十年吧。十年,如果你还没忘记你现在说的,她也没忘记你。我就让你做你想做的。”
他答:“好。”
只是……三天后,父亲就带他去了江城外国语学校的门口,他坐在车里,看到了顾意背着黑色的小书包,站在校门口,一个清瘦的男孩子走来,她跑过去,拉着他的手,欢快地说着话。
父亲看他的眼神,有些得意:“何需十年。只用三个月零三天。哈哈哈哈。”
他沉默,胸口的伤传来剧烈的疼痛,不知道是在气自己还是气顾意还是气父亲,最后说:“不是十年吗十年,这中间的三天,又算得了什么。十年以后,再看输赢。”
父亲冷哼了一声:“那也得你小子,还能再活上十年。”
他点头,必须给自己一个借口,不然也许连活下去的理由都不再有。
只是十年来,他一直被自己的纠结反复所折磨,他觉得若她能忘了他,开开心心地活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好;但又有一种执念在深处滋生,他那么喜欢过的人,会不会真的忘记他。他不知道,十年以后,会不是只是那一天的放大版。
……
看沈言止面色微微有些阴郁,顾意忙把盘子往沈言止跟前推了推,这么护食的还真没见过。
“得,您慢慢吃,我去打游戏……”她刚起身,沈言止却一把拉住了她,道:“坐着。”是命令的口吻,但目光里却有些恳求。
顾意一双乌珠转了一转:“你又不让我吃又让我坐着。”
沈言止轻轻叹了一口气,语气疏离寂寥,如他苍白的容颜:“我喜欢饭桌前有人。”
“切。”顾意又站起身,以她的性子这时候没踩他一脚就不错了,但蓦然又想起方才提到的那个人,心头一软。
那是顾意第一次去陈谌家,江城最好的别墅,却只有一个人住,还只是暂住。空落落的客厅摆着一张长长的餐桌,他一个人坐在那里,聆听古老的英式大挂钟发出的声响,披着天青色的毛线外套,纤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翻着泛黄的书卷。见她来了,苍白的脸才微微泛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