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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巴顿在《男色论》中说过,兽奸和男色都是小亚细亚、美索不达米亚、土耳其等地一夫多妻、商业发达地区的恶习,这是一种代偿式的性行为。因为这些游牧民族子女的性知识并非来自双亲,而只是见到草原上的山羊、牛、马等的交配而加以模仿。而且,在那些社会中,男女之别极为严格,即使在一般的家庭里,也有类似君王后宫的“个室”,将女人分别置放其间,成为男子的禁足之地;如果儿子染指父亲的女奴,虽然不至于犯了死罪,但也要被严惩一番。对他们来说,在异性身上发泄性欲很困难,而且有危险;在动物身上发泄性欲则方便、安全得多了。
性对象的倒错还有一种是“自我恋”,即把自己作为恋爱对象。有些人“顾影自怜”,陷入深度的自我欣赏之中,这种“自我恋”又称“影恋”。
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人在发育生长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自我恋”的倾向,尤其是年轻姑娘,常常会陷入自己欣赏自己的情结之中,只要没有走向极端,并不是心理变态。如果走向极端就不对了。
在西方神话中还有“雕像恋”,就是说,把雕像作为Xing爱的对象了。古希腊有个叫皮格马利翁的王子,对一尊美女雕像十分钟爱,终日痴痴地站在雕像面前望着雕像,希望它能变成活人和他为伴。多少年过去了,他的诚心感动了上帝,就给这个雕像以生命,嫁于他为妻,后人就称这种情况为“皮格马利翁效应”。
第六章 非常态性行为 性满足方法的倒错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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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恐惧
有一些人满足自己性欲的方法不是靠性茭和其他一些Xing爱活动,而是以一些怪诞的方法例如“窥阴”(偷看他人裸体或性茭成癖)、“露阴”(在公共场所突然露出荫茎来吓唬异性,从中感到性满足)、“淫语”(打电话给不相识的异性,说淫秽语言)等等,而最怪诞的似乎是“性受虐”和“性施虐”了。施虐与受虐总是和痛苦连在一起的,而人竟能从中获得性满足,这真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性施虐”和“性受虐”的主要方式是鞭笞。鞭笞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在古罗马时期达到了高峰,而这在古希腊是十分少见的,在西方文明史中,除了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也很少见。总的说来,古罗马人是荒淫而又野蛮的,他们将棍子作为统治的象征,在日常生活中频繁地使用。还有鞭笞,用于鞭笞的有较软的藤条、皮带、荆条,还有各种各样的鞭子,有的皮鞭的梢头上还系着钻头,用来惩罚奴隶和罪犯。这种对鞭笞的频繁施用,不可避免地发展成为一种“兴趣”,而且和性联系起来了。
现代性心理学权威哈夫洛克·霭理士也指出,古罗马时期有经验的著名妓女有常去维纳斯神殿的习惯,她们给这位女神带去了皮鞭、缰绳和马刺,把这些显示她们驾驭情人的技巧的东西作为礼物献给维纳斯。
帕特罗吕斯写的《Se情狂》被认为是最杰出的罗马古典Se情书,书中也述及性施虐,认为鞭笞往往是作为一种性刺激来施用的。书的开头几章写到某妓院时,描绘了这样的场面:普里亚帕斯的信徒卡特拉走了进来,只见她裙子高卷,手里提了一根鲸须鞭子,她极乐意用它来抽打任何一个和她睡觉的人。书中故事的叙述者恩柯尔佩斯曾三次遭到女人或按女人命令执行的鞭笞,其目的是治疗他的阳痿。书中也具体描述了这三次边受鞭打边有许多淫秽动作的场面。
在早期教会圣人的传记作品中,往往描述了所谓“圣刑”。“圣刑”往往是以鞭笞的形式进行的,它说明了圣人的心常常不可避免地被浪荡女人所诱惑,解脱的办法往往是把这些美丽的“罪人”痛笞一顿。例如,埃特伯雷大主教圣·埃德蒙在巴黎求学时,有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在他的面前搔首弄姿,撩拨起他的欲火。他急不可耐地将她带进他的房间,脱光了她的衣服,然后是一顿痛打,直到她的身上布满累累鞭痕。另一个修士在熟睡时,有个年轻女人走进了他的房间,他醒来后采取了和圣·埃德蒙类似的行动。同样,法国西恩那城的圣·伯纳丁有天进城,偶然走进一个市民的家中,市民的妻子趁丈夫不在家,对圣·伯纳丁百般挑逗,圣人开始假装动了心,接着伺机抓住她,将她脱得一丝不挂,然后用他碰巧带在身上的修士的鞭子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事过以后,她更爱这位圣人了。圣·伯纳丁传记的作者以某种故作天真的语气写道:“当她的丈夫知道发生的这一切时,也更加崇拜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