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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儿,你除去胡海狸这个哥哥,家里还有什么人呀?”要娶人家的女儿,可能还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哪里有不通知一声,不征得同意,不意思意思下下聘礼的呢,尽管是穷苦人家,也要有所表示,不能失礼。相信自家女儿与别的男人睡到一起,她的家人没有不应允,并且很快完婚的道理。“我家里只有一个胡哥哥,没有别人。昨晚,我与我哥哥失散了。”想到胡海狸受重伤,生死未卜,胡玉儿心里就揪得难受,可是她不敢回去紫金山看个究竟,至少现在不敢。
叶仇氏抱过自己的枕头,放在双膝上,从枕头里摸出银两,一锭又一锭,仔细数,然后交给叶思凡,“凡儿,你带玉儿出去,各自准备一套大红喜服,再让人家看看最近几天哪天是黄道吉日,宜婚娶,准备些喜贴,雇几个厨子,提前通知亲戚街坊四邻。顺便打听打听玉儿哥哥的下落。希望他在妹妹结婚前赶得到。”赶不到也好,生米不只煮成熟饭,还吃到肚子里,看他当哥哥的胡海狸怎样反对。再对他敬若上宾,他也就只有不再计较,接受妹妹已嫁为人妇的事实。穷苦人家多心酸事,这也是无奈之举,谁家不想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娶媳妇,可是光想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钱,风光不起来,还显得寒酸,卑劣些。
妹妹?胡玉儿可从来没听胡海狸这样喊过自己,他只叫她“玉儿”。胡海狸当然不会称呼玉狐狸妹妹,他还要她可以变成人以后当他的妻子,与他终生厮守呢。叶家人可不知道这些。叶思凡另有一番考虑,怎样寻找胡海狸,就在街上四处问有没有人听说过、见过吗?似乎只能这个样子。
这回必须带胡玉儿一块出去,喜服也有她的份,最好让她挑她喜欢些的,叶思凡不能再把她留在家里。一出院门,胡玉儿就钳住叶思凡的手,以前胡海狸就是这样牵她的狐狸爪子走路的,只要出门,就是不出门,也如影随形,长年粘贴在一起,他可主动得多。叶思凡脸红红的,并不拒绝,没过门的妻子,拉他的手,拉就拉吧,更表明他们的关系,她是他的,别人谁也别胡思乱想。
来到街上,叶思凡这才肯定,实际情况远比预料的糟糕得多。只要见到胡玉儿的,每个行人几乎都驻足举目定睛观瞧,有的跟随他们走,甚至靠上前,围拢在前后左右,人群还有渐渐增多之势。“哇,仙女下凡耶。”“下凡的仙女也没有这样好看吧,天上人间地下还有这等尤物?!”“今儿算开了眼啦。”“这书生好福气呀!”人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毫不顾忌,大声谈论。男人火辣辣贪婪的眼神,女人嫉妒的目光,一齐射向胡玉儿,简单要把人秒杀。
胡玉儿还从来没有在人类当中走动过,这样被关注,再回忆起那些官兵与猎户类似的表情,她自然很害怕,直往叶思凡身后躲,变为拽住他的衣袖,由他牵引着走路,“思凡,我怕。”叶思凡也怕呀,如此被围观,别再出什么事情,他一个文弱书生,可怎样保护自己的女人呢,真后悔算计不周,不应该带胡玉儿上街,还不如多花个钱,把裁缝请到家里去,为她量体裁身的好。
终于发现一个布衣店,叶思凡赶紧拉胡玉儿闪身进去。店老板与伙计都忘记手上的活,眼睛盯住胡玉儿不放,不是千万别错过,而是根本不由自主,眼珠儿就是错不开。“老板,我们订做两套喜服,要快,过几天就成亲。要便宜的。”“哎——好。”店老板亲自上手干活,量尺寸,让他们挑选便宜布料,破天荒为他们打八折,还是主动的,他心里却在琢磨:一朵最美不过的鲜花,插在真正的烂牛粪上,这书生人样子还不错,就是家境太差,这么好看的姑娘,大家闺秀一般,怎么会跟这种人呢?唉,可惜。
不只订做喜服,叶思凡还为胡玉儿选了粗布披风,把她紧紧包裹,还弄来块同色系的布,搭在她头上,遮盖她的脸,实在不能让她露面,太过招摇,省得引起什么祸端,“玉儿这样才可以让人放心。”放心就好,胡玉儿更怕出事,紫金山上,官兵,与猎户的围捕,她现在还记忆犹新。先送胡玉儿安全回家去,其余的事,书生自己出来办。他们并不知道,京城内出现一个绝色大美女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传遍大街小巷,只是后来消失在一家布衣店内,失去她的踪迹。
来到人少的地方,胡玉儿因为不喜欢粗布东西,不满地责问:“我这样是不是很难看?为什么不买漂亮些的,还有喜服,只要别人认不出来是我就行呗。”“这样最保险。乖啦。我给你买好吃的东西。不过,不要张扬来吃哟。”反正路上行人已不多,临近自家的村子,叶思凡给胡玉儿买一串糖葫芦,囊中羞涩,没办法。过几天成亲,举办婚礼,还有母亲的病,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