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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托马斯·哈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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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序言
《沉默的羔羊)还不能算是经典,可“名著”的殊荣它还是当之无愧的。一部书,印到四百万册以上,无论如何其影响力不能低估。《纽约时报)一九九二年的畅销书排行榜上,《沉默的羔羊)稳稳地坐着第一把交椅,而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又在本年度一下获得了五项奥斯卡大奖,这一来更是推波助澜,使这部以悬念及恐怖著称的小说在全球范围内达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
我大约三年前在一个朋友的家中看到了《沉默的羔羊)。那是原版录像。看之前并不知道它讲的是怎样一个故事,只是从“美国之音”中获悉这是部奥斯卡获奖片;既然是获奖片,似乎总要刮目相看。于是乎看了。想不到竟是这么一个叫人从头至尾头皮发麻手心捏汗的故事!尤其是男主人公那双怪异的褐紫红色的眼睛,久久地留在我的脑海中,让人感觉着异样的不安与激动,怕想到它,又忍不住要去想,仿佛儿时在黑暗中坐在小凳上听大人讲红眉毛绿眼睛的鬼怪故事。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恐怖的故事,为什么竟取了《沉默的羔羊》为名呢?影片虽然在男女主人公的对话中几次提到“羔羊”一词,可自始至终“羔羊”的影子一次也没有出现。当初看片子时因为一直处在头皮发麻手心捏汗的紧张状态,倒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所以直到今年夏天翻译此书之前,对此一直不甚了了。
署假开始前不久拿到小说,花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结果发现,“沉默的羔羊”是译错了!从字面看,至少也该译作“羔羊的沉默”(TheSilenceoftheLambs)。但即使“羔羊的沉默”也不对,不符合全书的主题。女主人公美国联邦调查局实习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出身寒微,父亲是家乡小镇上一名巡警,一次夜间巡逻时碰上两名窃贼兼瘾君子,以身殉职。
母亲白天在汽车旅馆做帮佣,夜晚到咖啡馆当厨子,以此艰难地维持着一家的生活。两年后,史达琳被送往蒙大拿她母亲的表姐家中寄养,年幼的弟弟妹妹仍留在母亲身边。当时史达琳只有十岁。母亲的表姐及其丈夫是牧场主,牧场上放养的主要是羊和马,可这些牲口大多有些毛病,不是腿瘸就是眼瞎。它们宰杀后被做成胶或肥料,活着拉走的则将成为狗的食品。史达琳发现这一切后,一颗童心受到强烈的刺激,她想救这些可怜的牲口,可是年仅十岁的一个小女孩儿又能做些什么?她决意逃离这个牧场,心想至少可以带走一头牲口——她到牧场后成了她好伴侣的一匹有眼病的母马“汉娜”。一天夜里,史达琳从黑暗中惊醒,她听到了凄厉的尖叫声。是春天的羔羊,它们正在牲口棚里遭宰杀。史达琳终于下定了出逃的决心,否则她的“汉娜”也性命难保了。她就这样离开了牧场,来到了实际是孤儿院一类的慈善机构,“路德会教友之家”。
这一情节在全书所占的篇幅不多,但它却是史达琳的一大心病,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刻下了深深的创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她以后的人生路径和理想抉择。家贫,父死,孤儿一样漂泊的童年,唯一的出路是读书,在读书中竞争,在竞争中取胜,由此出人头地,为父母争光,为史达琳家族争光。蒙大拿牧场七个月的寄养生活使史达琳明白了什么叫任人宰割,什么是弱者的呼号。孤苦无援的史达琳自己就是个弱者,从羔羊遭宰杀时发出的尖叫声中,她或者依稀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她跑了。以后她靠着岁月风霜锻炼出来的坚毅与刻苦,靠着她的“武器”——在竞争中战胜所有对手,一步步与命运抗争,逐渐向自己的理想靠近。她读完了弗吉尼亚大学,获得了心理学与犯罪学的双专业证书,然后进了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研究部当实习特工。至此,应该说史达琳是成功了,在史达琳家族的历史上还没有一名成员曾经走到这一步,只有她的一位叔叔将其大学专科的学位刻到了自己的墓碑上作为荣誉的象征。可是,史达琳似乎并不满足,虽然她在行为科学研究部的实习成绩都很不错。所以,当研究部的头儿杰克·克劳福德召见她并指示她去接触被关在精神病院的“食人魔王”莱克特医生时,史达琳感到机会来了。所谓“行为科学研究部”只是委婉的说法,实际是指联邦调查局内专门处理系列凶杀案的部门,面对的都是些地狱一般的罪孽与残暴,所以不用说是一位年纪轻轻的女实习生,就是久经风雨的老手,对此也不太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