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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彪皱着眉头说:“我们已经捉弄过蔡倏很多次了,每次他都只会站在那里傻笑,从来不会翻脸。今天也是一样,我在他身上看不到做恶人的魄力。”
又有一个人说道:“从今天的事情来看,高登不光胆小,恐怕比蔡倏也聪明不了多少,还爱出风头,跟那个白秀英倒是天生一对。让这么两个人入会,有可能会坏事。”
剩下的人纷纷点头同意。
石豹说:“关于《即日》这首诗,我们是不是还要考虑另外一个可能——高登并不是自不量力地出风头,而是为了帮蔡倏解围,故意把自己假扮成傻瓜……”
石豹话音还没落,围坐在圆桌周围的公子哥们都不可抑止地大笑起来,甚至比他们刚听到《即日》的时候笑得还要欢畅。石豹自己也笑了,是啊,这样的话,花花太岁就是一个既聪明又有同情心的家伙。这个想法实在太可笑了。
第十一章 第一个纳头便拜的人出现了
“昨天,我吃了一个女孩。她娇小玲珑,蜷曲着身体放在三尺长的银盘里,就像睡着了一样;皮肤像缎子一样顺滑,毛孔小得几乎看不见;我给她盘了个坠马髻,让发髻偏垂在一边,这样我就不会吃到头发;我在她的鬓边插了一朵大红的牡丹,这样她看起来就不会太素了;她的口感像我料想的那样,糯滑之中又有一点弹牙,听说同好把这样的姑娘叫做‘不羡羊’,我觉得他们说得不对。羊肉的膻味必须用很多的香料才能遮盖住,但是,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花香,你知道,牡丹是没有香味的,所以这道香气只可能来自她的身体……”
石豹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像是没听到高登的话。
“我不喜欢吃男人,因为吃人不该是为了果腹。”高登只好继续说下去,“别人叫我‘花花太岁’,因为我喜欢美好的女子。昨天那个女孩,如果没有被我吃掉,几年之后,她的眼角会开始出现幼纹,身体也会变得过于柔软而口感酥烂,她还会因为经历痛苦和无奈,失去香甜的气息。但是现在,她的美好被我保留下来。”
石豹不动声色地看着高登。
“你也觉得吃人总归是要有特殊的意义吧?我听说在遥远的地方,昆仑奴的故乡,那里的人喜欢吃掉敌对部落的人,他们相信吃掉敌人就可以获得敌人的力量。我也听来自大食国的商人说起,他们国家有一种‘蜜人’,每天用蜂蜜洗澡,只食用蜂蜜,这样大概在一个月之后,连尿液和粪便也都会变成蜂蜜。他们死去之后,亲人们会用白布将他们包裹起来,放到石棺之中密封。再过一百年,他们就变成药了。他们的肉可以治疗跌打损伤,汤火烙伤,是居家旅行、出兵打仗的必备良药。”
石豹露出招牌式的微笑。
高登最后问道:“你呢,你为什么要吃人?”
石豹不回答,化作一缕青烟,消散在空气中。
“我要是突然跑去跟石豹聊吃人的事,这个浑蛋一定会是这样的反应。”高登一记直拳,把几十斤重的沙袋打得飞了起来。“不过,石豹吃不吃人,又关我什么事啊。”
穿越到宋朝不久,高登把自己住的院子改造成了一个户外的健身房。
哪怕是在古代,纨绔子弟的父亲也都是现代派的家长,高俅对好几年前就已经投笔,如今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决定从戎的高登要求很简单,“只要你开心就好”。
高俅官拜太尉,每年都有一个恩荫的名额,可以让老高家的亲戚获得官职。宋朝对于官员的哪些亲属可以获得荫补,并没有亲缘关系远近的严格要求,基本上凡是诛九族会被一起拉上砍头台的亲戚,也都自动进入可以获得荫补资格的行列——权力与义务在这里高度统一。高家属于人丁不太兴旺的家族,高俅最近几年的福利名额都没用掉,所以高俅对高登的前途能做到无欲则刚。
高俅让自己心腹高冲汉在高登的院子里装了两排兵器架子,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再加上拐子和流星锤,十八般兵器一样都不少。
高冲汉在旁边伺候高登选武器。高登把一杆四十三斤的掩月大刀拿在手里,举重若轻地在空中虚斩了几下。但见刀路弯曲盘桓,刀意圆润饱满,高冲汉不禁在心中暗暗赞叹,咱们衙内的刀法无师自通,如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高登摇摇头,将掩月大刀插回到兵器架上,又拿起了五十二斤的霸王枪。这杆霸王枪长达一丈二尺,枪身是刚中带柔的降龙木,既保证了硬度又保证了弹性,枪头乃是玄铁打造,枪尖既扁且阔,表面泛着一层��说奈诠狻8叩堑ナ殖智梗�蠛纫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