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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这么开心?”黑衣男子问。
“当初没炖了那只兔子吃,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呵呵,没想到就这样养着那只小兔子,居然越养越大,财源滚滚啊!”
“为什么?”
“吃了那只兔子,它就只值六钱银子,吃掉了,就没啦。现在把它养着,生了五只小兔子,连同原本的母兔,总共值三两六钱银子。就算我不拿去卖钱,兔子也从原本只能吃一次,变成能吃六次。划算啊!养得好,养的太好了!”
黑衣男子指着下巴思索。算账的事,他没兴趣,但是他对吃的事,兴致可高了。直接吃掉,只能吃一次;慢慢养着,就能吃六次。嗯,听起来很划算。。。。。。
走在最后的他一边思索一边瞅着巫主庭的背影。
养着比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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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养兔子赚了一笔意外之财,再加上黑衣男子预付了两百两银子的住宿钱和餐钱,巫主庭这几日忙着指挥村民,在山谷里靠近有缘客栈的地方,开出几块空地,搭建猪舍,打算喂养家禽家畜。
村子里的鸡鸭有限,羊只更少,有缘客栈即使愿意收购,村民也不可能全卖了。既然黑衣男子打算在客栈多住一段时日,那么光是他每天吃掉的肉量就非常惊人(奇*书*网^。^整*理*提*供),猎户们打来的猎物已经喂不饱他,总不能每天都让王伯走上半天路,去城里买肉回来。
巫主庭干脆拨出一百四十两银子,请王伯和谢大哥去城里搜购一些猪羊鸡鸭,还买了一头牛回来。不过,牛当然不能吃,那是给村民共用,拿来耕地的。多了牛只帮忙耕地,山谷里还可以再垦出十几亩荒地来种田。
巫主庭开始认为其实让半神半兽半妖魔的他住在这里,似乎也不错。他一个人的食量抵得上六个壮汉,而且特爱吃肉,那等于是客栈同时来了六十个人的收入!呵呵,只做他这一笔生意,不知道是客栈往常清单生意的多少倍了。现在她还能够有余钱接济山谷里三户孤儿寡母、老病的人家。
如果他再住上两个月,那她就能再存下足够的钱,再去买一只牛回来。这样能开垦的农地就更多了,也许这两只牛,还能生下小牛呢!
至于那两百两银子是怎么来的,他带着银子回来的那天,她没闻到血腥味。为他,他说是去一个当官的家里拿的,那个官很有钱。一个当官的被他说很有钱,要嘛是这个官本来就家底丰厚,更可能的是那人是一个贪官!就当作那个官破财消灾好了,那个官该庆幸没出人命呢。
巫主庭对官员没什么好感,因此心安理得的收下那二百两银子。
如果他能朝廷里的贪官全部吃了,也许大宋会有救吧?
唉,想太多,算账吧。
正当巫主庭喜孜孜的打着算盘,觉得未来十分美好时,赫然发现——
“天啊!你拿着什么东西?”她发现他手上拿着一个极眼熟的东西走过去。
“书。”黑衣男子朝她甩一甩泛黄的书册。
“那个我家老祖宗的书!”她瞧见那本在他手中颤动的“降妖全录”,它应该摆在她房里的书柜才对。
“是吗?这本我还没看,不清楚。”
“不告而取谓之偷,你这个小偷,还我!”巫主庭一拍算盘,算珠发出一声清亮声响,她冲上前要抢回老祖宗的珍贵手札。
他把书举高,不罗嗦的道:“我要看,借我。”
“你看这本书做什么?”她跳,又跳。摸不到书,可恶!巫主庭连忙搬来旁边的凳子,站上去,伸长手臂——
他干脆腾空飞起来,就这样坐在半空中。
“你你、你快下来!”巫主庭气急败坏的喊。
“不过是一本书而已,看看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跟你借了。”
“我没同意!我没同意你还拿去,这根本是强盗!”
“强盗就强盗喽。”他丝毫不在意,就这般坐在半空中,翻开书的第一页,开始看。
巫主庭深怕他看到老祖宗写封印他的那篇文章,到时他一怒,把书给烧成灰,她找谁哭去?于是她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
“好好地,怎么突然想看书?”她战战兢兢的问。
“无聊呗。有些书而满有趣的。”他打了个呵欠,翻到第二页。
“你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