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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啊!”
“那好!快吃”
“呜呜呜呜……”某女一边流泪一边啃鸡肉。
这个家伙是大恶魔,大暴君,大骗子,大无赖,大流氓……
最后……
某女趴在桌上:“大哥!人家实在吃不下了!您老就饶了我吧!”
“您老?”某只的脸有些扭曲……
“大哥!你怎么了?”
“呃!没……没……没什么!”某只叹了口气。强行带着妻子去兰花园散布……
走在温暖的兰花园里。
温室补光灯静静地照耀着花园里的每一个角落。虽然现在外头是寒冷的夜。可是,这里却花开如锦。
皇震霁静静地看着妻子在兰花园里跑过来跑过去。像一只可爱的小蝴蝶。此外,她还不时地招呼他去看一些她认为有意思的兰花。
在她没有走进他的世界的时候。他从来不觉得这些花有什么特别。然而,此刻他却突然发现。这些花在她的介绍下变得如此的美丽了。她似乎对这些兰花非常了解。甚至还会和他聊热带雨林里的一些珍稀兰花品种。瞧着她说得绘声绘色的模样。他觉得这个世界不再那么肮脏了。
因为,她用她的眼睛告诉他。这个世界上还有美好……
丫头!
怎么办?
我越来越害怕失去你了!
正文 第九十四章 悲催的事情!
英国,伦敦。
天,黑沉沉的!淅淅沥沥的冷雨,伴随着冷冽的寒风,坚持不懈地拷打着大地!
对着洗手间的镜子,再次仔细检查了一遍隐形眼镜。此刻,爱德华的眸子是漂亮的蓝色。
这抹蓝,很好的掩盖了他那象征尊贵的紫。
音乐声震天价响的酒吧里,几条穿着大胆、火辣的身影正随着音乐声摇摆、扭动。
这里灯光迷离,到处充斥着喧嚣和各种嘈杂。重金属的音乐,像是点击在人皮肤上的电极一样,让人有种全身细胞都在跳动的感觉。没有人会排斥这种感觉,因为来自这里的人都是些全身细胞僵死的家伙。只有来这里,听到喧嚣,杯中的酒进胃,才能找回那么一点点自己存在的感觉。
爱德华不是太喜欢这里的气氛。也不喜欢喝酒!
比起这里的喧嚣,他还是比较喜欢躺在湖边的草地上晒太阳的日子。然而,就算他再不喜欢。他也必须要做自己要做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因为他生在了一个比较特别的家族里。
人,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有的,是选择生活态度的权利。
因为,父母在生下孩子的时候。孩子就该感谢父母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了。父母有贫穷,有高贵,有称职的,有不称职的……不管是什么样的父母。不管是什么样的家庭,拥有什么样的家族……孩子都无法改变自己是父母生下来这样的事实。自己的父母,始终是自己的父母!
因此,他爱着自己的父亲,爱着自己的家族,热爱着自己内心中的东西。同时,也要去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因为,这是自己的责任!
比如,他此刻必须要坐在这里等人。
拥有精致五官的爱德华气质内敛沉稳,器宇轩昂。举手投足间优雅尽显。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今晚来找他搭讪的美艳女人没有二十个也有十八个了。
“嗨!小白!”
小白?
他是姓白金。可是……
当他一听到这个称呼的时候。就知道他要等的人来了。只是,来人对他的这个称呼多少叫他有些郁闷了!
正在郁闷的当口,他的身边坐了个浑身松松垮垮的男人。这个男人和爱德华的一身端正一比。顿时像个不择不扣的流氓。
爱德华扭头瞧了瞧身边的男人……
来人长得潇洒不羁,慵懒的神态中散发出危险的魅力,挺直的鼻梁下,若有似无的笑容浮现在嘴角,头上的黑发有点凌乱,一绺调皮的刘海垂落在那双深沉,若有所思的黑眸前。
“你越来越像流氓了!”爱德华将视线拉回,一手撑着下颌。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在这样的地方就是这样儿!难道还穿着礼服,端着香槟,面带笑容,彬彬有礼地和人敬酒?”来人将手撑住方正的下颚一脸的戏谑。
“我很少到这样的地方!”其实,爱德华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可是,依旧很失败的样子。
“没关系!”来人拍了拍爱德华的肩膀:“有时间,我教你怎么当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