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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公司表现不错,一年加了两次薪水,明年有望升上设计师副总监的职位。
他和女友没有多少感情基础,但是彼此非常适合对方。
他清楚地知道,没有人会比季良更加让他明白被爱是什么滋味。
不知不觉,他和季良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刘镝记得,读书时期他第一篇作文一开始便是这样写:“岁月如梭,光阴似箭……”不知从何处八股抄来,语文老师一贯赞好,给了八十六分,贴到墙报上。
今日他终于明白那八个字的真意。
这才是真正的堕落。
即便有朝一日,刘镝娶了贤良妻子,他仍然会时不时记起季良,他的妻子和季良将成为他心底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他永志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是一周前就要更新的,但是因为篇幅的缘故,编辑说入V字数需达到全文字数的三分之二,我是9万3千多字入V的,换句话说,按照编辑的要求,我需要写大概28万字。但是奈何篇幅实在不够,所以我迟迟没有更新,因为一直在想用什么内容填补这些字数呢,试过好几种方式,想想都觉得不合适,所以一拖再拖。前天终于和编辑协商好,她允许我按照自己的意愿完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告一段落吧,大概几个小时后我会更新最后一章,如果有人想看番外,可以直接留言,我会尽可能满足大家。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鞠躬!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出发前,思嘉剪了新发型;是那种头发极短的陆军头;她买了一打白衬衫和卡其裤;穿起来像小男生;显得年轻不少,且充满活力。
轮到她同季良告别。
“祝你一路顺风!等你回来之时,最好带一个男人回来。”
“拜托;那不是邂逅;是艳遇。”
“那么带一个宝宝回来总是可以的吧。”
“去你的。”
“要去那么多地方,台湾、香港、加拿大、美国……真怕你一去不复回。”
思嘉沉默,她确实有这个念头。
“我们永远是朋友。”
她拥抱他。
“腿还好吗?可有定期去做物理治疗?”
“医生建议我去做微整形;不然腿部疮疤太可怖。”
“你呢?你自己怎么想。”
“我一年四季穿长裤;不用袒露肌肤,”停一停,又说:“不过能够去掉这个疤痕倒也不错。”
可是左边胸口下方像是有了一个窟窿,已经结痂,不时瘙痒难耐,却永远不会痊愈。
嘴上还要死死说:“我没事,我已康复。”
季良说:“我等你回来。”
如果不,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换我去追随你的脚步。
他对友情有十足把握。
见完一个伤兵,还有另一个伤兵。
小麦的视力依然没有恢复,他在筹划转业,赵寅成为他出谋划策。
薛姨大为不解,嘀咕道:“夫妻都没有他们相处和睦,却偏偏只做朋友。真是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维。”
思嘉若有所悟,“做朋友容易,做伴侣难。”
薛姨似乎想起往事,不再说话。
“晚上留下来吃饭?”
“求之不得,好久没有尝到薛姨的手艺。”
薛姨言若有憾,“也不见你来看我。”
“来得勤了,怕你嫌我碍眼。”
“怎么会,你来住上一年半载都行。”
她走开了,去厨房准备晚饭。
思嘉去书房找小麦。
她敲了敲门。
“请进。”
她推门进去。
小麦自一堆资料中抬起头,“思嘉,你来了。”
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似大学生。
“想好做什么了吗?”思嘉问。
“阿成说,与其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创业。”
思嘉不懂生意经,一味说好。
“我们商量好了,开一家洗衣店,你说可好?”
“不论天晴还是下雨,都有人要换洗衣物,当然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
小麦找到第二春,滔滔不绝道:“前阵子我看书,主角家里就经营着一家洗衣店,据他介绍,在洗衣店可以看到很多故事。”
是这样,有相熟的客人,受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