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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陈丕显和公安部副部长俞雷率领的中央工作组进驻商县。
一个中央、省、地、县、乡各级领导和各级公安部门参与的侦破组织迅速成立。核心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贤挂帅,地委副书记王殿文任副组长,下设审讯组、调查走访组、现场勘验组。6月4日,在地委书记白玉杰的建议下,又成立了群众破案小组
侦破“5。28案件”成为商洛地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警力不足从各县抽调,工作人员不足从公检法之外的各机关抽调,车辆不足从各企事业单位抽调。总之,一切要保证侦案工作的需要。
“5。28案件”是明晰的,明晰就在于一开始就很快发现了几乎所有的被害者,告诉人们这是一桩特大凶杀案。
但它又是复杂的,正如陕西省政法委书记李森贵同志指出的:“有很多现象无法解释,有很多疑点消除不了。”
首先,摆在侦案者面前的是如下几个问题:
一、罪犯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二、罪犯的杀人手段和作案工具是什么?
三、被害者都是什么人?
四、这么多人被害,从尸检情况来看,几乎没有曾进行反抗者,为什么?
五、是否属集团作案,有无同案犯?
六、罪犯为什么保留并不值钱而与己不利的赃物,如头发、腰带、破旧衣物等?
七、屋内,三具尸体为什么不掩埋,罪犯留着想干什么?
上述问题都是互为关联的,应该综合起来进行侦察,但是问题五较之其他问题,是一个动态的随时会自行发生变化的问题,容不得有丝毫延迟,问题五就放在侦案工作的首位。
而怀疑有同案犯,属集团犯罪,是基于如下分析:
一、以龙犯瘦小孱弱的体格,怎么可能一个人矿日持久地杀害那么多人?
二、龙犯一人怎么可以在行凶时,使得所有被害者无从反抗?
三、西坑埋33人,排列整齐,如果是龙犯一人掩埋(再把龙妻闫淑霞考虑在内),他是如何做到的?
为防止同案犯在逃、自杀或相互杀人灭口,侦破领导小组指示西南各乡,尤其是龙犯所在的杨峪河乡、龙犯的原籍仁治乡、龙妻闫淑霞娘家所在的金陵寺镇以及邻近王墹的刘湾乡的乡村干部和民兵治保组紧急动员起来,对辖区内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迹者实行监控,并对行迹异常者予以关注。
至于案发地王墹村,被一支武警部队包围封锁起来,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着荷枪实弹的警察。自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王墹村沉默数年的钟声再度被敲响了。6月2日午后,村干部站在几成废墟的老戏台上,向集合在台下的村民宣布了一个决定。基于法律方面的考虑,不便给决定以某种正式形式,该决定便没有诉诸文字更不能记录在案,而是口头下达的。所以王墹村干部没有使用“宣布”或类似于它的字眼,甚至避免给村民造成他在“传达上级决定”的印象。没有什么决定,只是一件事。“现在给大家说个事。目前这个案子还在保密阶段,为避免走漏风声,给公安人员进一步侦察带来不便,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离开村子了。据公安人员推测,龙治民很可能有同伙,如果风声传到同案犯耳里”一些有头脑的王墹人马上品出了这番“禁令”的真正含义。他们议论道:“要说防止走漏风声,风声在前几日早被围观的外村人传扬出去了。龙治民的同伙若在外村,早就逃的逃,毁赃的毁赃了。公安机关怀疑龙的同伙就在王墹村里!”于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人人眼里满含疑问。此后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门窗禁闭,出门时彼此碰见了,也只是淡淡打个招呼,没有多余的话,全村一时处于相互猜忌的惶惶不安的紧张气氛中。
其时临近夏收,需要外出办的事很多,为此村里专门指派一个党员干部集中办理村民外出事务。如果谁有非亲自去办不可的事,需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再报公安机关,看其外出事由是否确实急办,是,就开一张通行证,但要限定回返的时间。实际上,那些天里没有一人提出申请,因为谁也不愿让人怀疑他是想给龙的同伙通风报信。
这时,从龙犯家里搜查出来的15张存款单引起了侦察者的注意。这些存款单分别藏在炕席底下、半截柜里、鞋里、炕洞里和奖状背后等处。定期12张、活期3张,合计存款额573元。
储户姓名除了龙治民,还有几张上面写着“闫崇善”这个名字。
龙治民在审讯过程中承认那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