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4 页)
北郊老大叫莫聪,外号“鬼面”今年只有22岁,是西安最年轻的老大,小弟不是很多,北郊比较乱,并不是只有他一个老大,只是他的势力在北郊最大而已。
最没出息的就是东郊老大,叫陈丰收,听说以前是个农民,外号就叫农民,大概30多岁,手下小弟多是一些民工,主要靠干一些偷(又鸟)摸狗的勾当,你在XA只要碰见小偷十有**都是他的手下。”
“哦?可系我在来XA之前朋友告诉我说叫我找一个外号叫“疯子”的人啦,听说他的势力也很大的啦。”王胜问道,这个疯子就是王胜以前的小弟,当年王胜在XA混的时候这些个什么费南啊,胡飞啊虽然小有势力,但都是些小头目,他并没有注意过。按理自己被抓后疯子就因该接替自己的位置,可现在怎么会被些“后起之绣”比下去呢?
“老板,您真老土,您说的那个人以前是很厉害,可自从他老大被抓后他就被自己兄弟出卖,后来被人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发现尸体。哎,也不知道怎么的,XA是越来越乱了,老大也是越来越年轻,以前的那些“老人家”不是改行就是被抓。”小姐有些感叹的说道。
王胜听到疯子惨死的消息,还握着小姐的手不禁用了些力道,在小姐痛呼声中,惊醒的王胜平定了一下躁动的心,尽量心平气和的继续问:“可我听说那个疯子有很多小弟的啦,他的老大我也知道一些的啦,他的老大不是在被抓之前告诉小弟们以后要跟着疯子的吗?他怎么会被自己小弟出卖的啦?”
“老板,难道您不知道现在这个世界有多现实吗?现在的社会是人走茶凉,当年疯子的老大是很厉害,可以说躺在街上都没人敢问,可他被抓以后那还有人理他?以前那些拍他马屁的人都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就那个疯子还一直忠心耿耿,但最后也落了个惨死的下场。”小姐有些唏嘘的说。
王胜沉默了,他为自己沉默,也为疯子沉默,他疯狂的喝着酒直到不醒人世
第二天早上,头脑还有点昏涨的王胜从宾馆的床上爬起来,洗了把脸稍微收拾了下,拉开房门,来到唐峰的房间。
“老大,昨天晚上的事不好意思,我只是听说以前一个跟我的兄弟被人砍死有些伤心,他跟了我4年,一直对我忠心耿耿,哎,算了,不说了,人死不能复生,希望他在那边过的好吧。”王胜坐在沙发上对正在看报纸的唐峰说。
唐峰放下报纸缓缓说:“兄弟死了不等于就消失了,真正的兄弟是永远活在心里的,好了,说说昨晚的收获吧。”
王胜点了点头,将昨晚打听到的消息又说了一遍。
唐峰皱了皱眉头道:“说说你们的意见。”
许强站起来手舞足蹈的比划着说:“我觉得我们因该先渗入南郊,等时机成熟就将南郊给抢过来,毕竟就南郊油水最多。”
“我觉得不因该着急,我们的目标不是一个小小的南郊或整个XA,目前要做的是先扎稳根,在寻求更大的发展,所以我建议先在南郊开个娱乐城,吸收一些小弟后在抢地盘,虽说以我们的实力想要灭了那个“废物”轻而易举,可如果这样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最糟糕的就是有可能会使XA别的势力联合起来打压我们,毕竟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外人。”关智勇分析一番后冷静的道。
王胜点了点头说:“我同意刺刀的意见。”
“那就这么办吧,右手,你今天就和刺刀去南郊转转,看有没有什么要转让的娱乐城之类的,我和菲菲还有许强去各个楼盘看看,先买个房子住下在说。”唐峰道。其实唐峰并不想去南郊,因为那里有他的母校,有他太多的回忆,可他也知道关智勇说的对,他不能太自私。
当唐峰,殷菲,许强三人来到东南郊交界处某售楼中心时已经是下午4点半,在表明来因后受到售楼小姐“热情的欢迎”。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目前比较落后,房价比较低,几人要找的只是住的地方况且做黑社会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偏僻点也好。
最终唐峰选择了一栋售价320万的别墅,别墅里设施满齐全的,装修也使几人比较满意,随时都可以入住。最主要的是周围没有别的什么建筑,最近的一栋也相距100米之外,可能是地放偏僻吧,房屋面积相当大,两层房子共有大小房间十四间,前院有2个车库和一间杂务房,后院则是一个露天游泳池。这样的别墅要是在SH,BJ等大城市没有个千八百万是拿不到的。
在爽快的交完钱后,售楼小姐乐呵呵的将钥匙交给唐峰,并许诺将免费赠送一套高级保安防盗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