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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小仲众最喜欢上音乐课。每当沉醉在美妙的旋律中,他多少年来心灵上积压的伤痛就会渐渐消减。有一次,他听到小鸟的啼叫很美妙,骤然参悟出以唱歌的方式来进行发声训练。自此以后,他嘴里总会不断地飘出歌声,他走路的步伐也显得轻快。
功夫不负有心人。
通过两年的顽强练习,曾经的绝望已经成了往年的落叶,辗转成泥土,幻化为翻倍的希望。小仲众在差不多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终于完整地唱出一支曲子——《世上只有妈妈好》。
那支曲子,就像一声报春的信号,让家人看到了小仲众康复的希望。后来,他又经常将那支曲子的歌词进行改动,继续练唱。有时是“世上只有爸爸好”,有时是“世上只有奶奶好”,有时是“世上只有朋友好”……
他天生是一个感恩的!他唱歌也没有一味盲从,而是能够联系现实,给予变通!这种发自内心的唱法,潜在的情感更加受到激荡。半年后,仲众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一家人激动得彻夜未眠,他的两个弟弟陪着他欢快地跳起舞,亲朋好友也纷纷过来庆贺。同学与伙伴们,也渐渐对他改观。他非常宽容,于是,他变得更加开心。
不久,我收到他寄来的一封信,信纸上面只有一句话——贝多芬唱歌了!
——————(07)苦难的人有爱心——————
那封信我收藏了好多年,但是,后来在一次搬家的时候,不小心漏失了。跟着漏失的,还有我的一些日记。那时,我从下午找到了深夜,第二天又找了一整天,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失了。最后,只好深沉一叹。
我与仲众的第三次见面,已经是2000年的4月。这一次,外祖父并没有去。那时,我从潮汕美术院校毕业了好一段时间。时常带着画具,独自出远门。江苏是我向往以久的江南美景,更何况那里有我的不少好朋友。
真的可以说“十年生死两茫茫”!在早晨的霞光中,我与仲众见面了。两人互握对方手臂,洋溢着喜悦。他的个子与我差不多,很壮。看不出是个农村娃,给人的感觉是真诚善良、阳光帅气。我们背对背比了身高,甚至,他比我还高一些。我问他身高多少。他说大约是177公分。他回答得很快,真的让人难以想起他曾经是个哑巴。我再次打量了一下他,欣然地笑道,哈哈,我是176公分,果然比我高一些。
突然,他说要去无偿献血。我一听,不由吸了口冷气,问他真的受得了?他说自己有63公斤,献点血也没有什么,更何况这是体现爱心。我说,我也恰好是63公斤,总不能充狗熊,只好舍命一起去献爱心。他笑了笑,说待会请我吃牛肉。我一听就知道他喜欢牛肉,不过,我告诉他,还是我先请他吃鱼头粥,那个有助于迅速补充血液。
第三次见面,就这样献了一小针管的血。由于我长途奔波,被抽血后,总觉得四周星光闪闪,仿佛是个大明星。心想,我这不成了《许三观卖血记》的另类版本?再看看仲众,他占着以逸待劳的优势,显得毫不在乎。哎,也许,历经苦难的人就是不一样,爱心总是多一些。被抽血的同时,他的爱心也在不断地为他输血。
——————(08)感恩——————
当太阳高高地挂在中天,我们已经坐在一间店里。每人面前,一大碗草鱼头粥。这碗粥真材实料,而且还有猪肉片、草鱼肠、白菜叶、辣椒丝、姜丝等,让人精神一振。我大赞仲众将我请客的银子花得如此有价值,随后全神品尝。刚才被抽血后的疲惫,终于渐渐消失。
突然,仲众说他的血型是O型,问我的是什么型。我愣了一愣,晕,怎么每次献血都忘记留意这个。那时,我无所谓地说,这个不重要,反正以后有机会我们再一起去献血,自然清楚。
那个下午,我们赶往当年老中医的家。印象中,道路似乎通畅多了。沿途,仲众大声地说话,介绍着近年来的变化。我水里雾里地,赞叹不已。仲众不仅奇迹般地能和正常人一样流利讲话,而且口才也很好。甚至,他时而还将普通话翻译成流利的英语、俄语。英语的,我还勉强听得懂一些。俄语的,我简直就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一愣一愣地。仲众笑道,在高中二年级时,就已经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接着,还比划着熟练的舞蹈手势,唱了一首英文歌。
也许是苦难的童年给了他深刻的记忆,所以当他上学的时候,也格外比其他孩子懂事。先别说“品学兼优”这些赞赏,单纯他这种唱歌跳舞懂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