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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3 章 番外三(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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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琛认识江北辰,源于一场吵架。

没错,就是吵架。

宋琛穿到新世界以后,简直感觉像是获得了第二次生命,世界虽然陌生,但是他觉得特别畅快,不像以前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适应了新生活和新身份以后,他发现如今他作为宋琛琛,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没钱!

能找到的资产加起来也才几万块,也太少了吧,都不够他买个包!

过惯了好日子的他,怎么能过这种穷鬼的生活!

照了照镜子,也很普通,主要是发型太普通,一看就是十几块钱理发店做的,仔细端详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五官还是好看的,虽然跟他原来的不能比,但收拾收拾,也是个小帅哥,尤其是皮肤好,很白,身体有点瘦,但好在个头不算矮。

于是他立即去了一家高档理发店,让店里的发型师给他设计了一款新发型,剪完头发他又去逛街,准备买了几身符合他审美的衣服。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脱胎换骨来形容都不过分。

宋琛用手捋了一下头发,觉得现在的自己顺眼多了。

人是顺眼了,可是钱包却扁了。

他就开始想办法赚钱。

他其实知道自己的毛病,太循规蹈矩的工作他做不了,招聘网上看了半天,打算去做销售。

奢侈品的销售,他觉得他很合适,哪个牌子他不了解呀。

认识江北辰,就是在他做香水销售的时候。当时一个客人很龟毛,摆明了就是来蹭小样的,宋琛都眼熟他了,知道他也不会买,又烦他一直试这个试那个,就有点心烦,结果那客人不高兴了,说他态度差,歧视人。

宋琛没吃过苦,干销售就已经够憋气,火爆脾气一下子就被那客人点燃了,俩人对着骂,他骂人不带脏字,但特别狠,眼睛也毒,属于看准了别人心虚什么,就越往对方的那个缺点上怼的人,最后对方骂不过他,直接要伸手打他。手还没落到他脸上,就被旁边一个男客给拦住了。

那人就是江北辰。

照江北辰的话说,他们俩认识,始于一场“英雄救美”。

宋琛一开始和江北辰交往,就是想给自己多留条路,普通男人很少有人用香水,而高档的男士香水,其实顾客经济水平都不会太差。江北辰说喜欢他,要追他,他就想着多了解了解对自己也不是坏事,万一将来自己房租都付不起,还有个可以去的地方,何况江北辰个头高,长的也不赖,很干净的一个男人。

但江北辰对他,用江北辰的话来说,是“一见钟情”。

宋琛并不是特别帅,五官就是路人帅哥的水平,但他穿着黑西装,白衬衫打着黑领带,三七分的斜背头,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往那一站,就“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气质”。

二十几年金尊玉贵养出来的那股劲头,在沦落成为卖香水的灰姑娘以后,平凡的境况配上不平凡的气质,很特别,矛盾又性感,叫江北辰一眼就迷上了。

其实美貌这东西到了一定程度,一般好看和特别好看在吸引人的程度上并没有壁垒,正相反没有了给人的那种遥不可及的感觉以后,追他的人反倒更多了一点。

尽管他再三申明他是个无父无母的穷光蛋,同事们还是一直都认为他是出来体验生活的富二代,没办法,有贵公子的范儿,穿的还都是名牌。

宋琛是不懂他那些同事们的生活态度的,赚那么多钱却还都过的紧巴巴的,没必要呀,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怎么样,他一个同性恋,没有父母要赡养,也不会有老婆孩子,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也没有人能管他,他特别享受如今这个自由自在,独自一人想怎么过怎么过的生活。

江北辰说,宋琛身上最让他着迷的,就是身上那股自由奔放的劲。

“你知道你最让我动心的是哪个时刻么?”

宋琛拿着一罐啤酒,斜眼看他:“哪个时刻?”

“就是和你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有次和你一起去酒吧,玩到凌晨一点多,出来的时候你撒酒疯,拿着酒瓶子在没什么人的大街上走,很闹腾,但是我就是特别喜欢你身上那股劲,说不好,就觉得你这人活的很痛快,自由,又莫名的,很叫人心疼。”

江北辰一路都是好孩子长大的,成绩优异,家境优渥,性格稳重温和,宋琛身上的那些特质大概也是他想要而没有的。他人生中最离经叛道的事,大概就是对宋琛一见钟情,还主动追了他。

宋琛听了他这些话就笑,要亲江北辰的嘴巴,江北辰脸有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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