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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其名未必有其实。多少男女顶着夫妻的名义,却同床异梦,并不觉得找到了今生今世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或男人。也有曾经相爱甚笃的夫妻,一方做出了负心的事,使另一方发出痛楚的呼喊∶“他(她)不是我的自己的男人(女人)了!”
结婚是神圣的命名。是否在教堂里举行婚礼,这并不重要。苍天之下,命名永是神圣的仪式。“妻子”的含义就是“自己的女人”,“丈夫”的含义就是“自己的男人”,对此命名当知敬畏。没有终身相爱的决心,不可妄称夫妻。有此决心,一旦结为夫妻,不可轻易伤害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男人,使这神圣的命名蒙羞。
三 婚姻是难事
性遵循快乐原则,爱情遵循理想原则,婚姻遵循现实原则。这是三个不同的东西,彼此之间常常还发生着冲突。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能在自身中把三者统一起来。
婚姻当然包含性,它是社会所公认的性满足的合法形式和主要方式。但是,作为一种纯粹的生理欲望,性欲本身又具有盲目性。不必是配偶,不必是情侣,两个健康男女之间的作爱都能给当事人带来快乐。而且,性的快乐常常取决于双方性的癖好和习性的协调,其协调的程度未必与爱情成正比,更未必与婚姻相一致。由于长年的重复,夫妇之间的性生活还可能因为缺少新奇的刺激而减少其兴味。因此,对于已婚者来说,婚外性关系始终是一种潜在的诱惑,并对婚姻构成潜在的威胁。
好的婚姻是爱情的结果,有情人结为眷属也表明了终身相爱的决心。但是,结婚意味着在一起过日子,而过日子总是很琐碎也很平凡的。把平凡的日子过得始终不乏浪漫的情趣,这并非不可能,但殊为不易。何况结婚不能也不该杜绝新的邂逅,移情别恋的可能是始终存在的。
看看周围,无爱的婚姻,性冷淡的夫妇,事实上都为数不少。许多婚姻之所以能够延续,只是基于现实利益的一种妥协或无奈。那么,婚姻、爱情、性三者的持久完满的统一不可能吗?我相信是可能的。其前提当然是,婚姻在爱和性和谐方面本来就有较好的质量。在此前提下,也许关键在于,如何怀着对这个好婚姻的珍惜之心,来克服一般婚姻都会产生的倦怠,在婚姻之中(而不是到婚姻之外)不断更新爱情的理想和性的快乐。到婚外寻找新的刺激当然简便得多,但是,世上的捷径往往只通向事物的表面,要达于核心就必须作出持久不懈的努力。在两性之间,发生肉体关系是容易的,发生爱情便很难,而最难的便是使一个好婚姻经受住岁月的考验。
四 珍惜便是缘
人们常把有情人终成眷属说成有缘,一旦反目离异呢,便说是缘份已尽。缘的长短,最难预料。相爱者谁不自许已经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从此永结百年之好了呢?可是,世事无常,风云变幻,多少终成眷属的有情人未曾料到,有朝一日他们之间会发生感情危机,甚至于度不过难关,只好挥泪诀别。
世上婚配,形形色色,真正基于爱情的结合并不太多,因而弥足珍贵。然而,偏偏愈是基于爱情的结合,比起那些以传统伦理和实际利益为基础的婚姻来,愈有其脆弱之处。所谓佳偶难久,人们眼中的天作之合往往不能白头偕老,这差不多是古老而常新的故事了。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人的内在的感情要比外在的规范和利益更加难以捉摸,更加不易把握,爱情是比世俗的婚姻纽带更易变的东西。以爱情为婚姻的唯一依据,在逻辑上便意味着爱情高于婚姻,因此,一方面,如果既有的爱情出现瑕疵,婚姻便成问题,另一方面,一旦新的爱情产生,婚姻便当让位。事实上,凡是在婚姻中把爱情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在感情问题上往往比较敏感,既容易互相挑剔,也容易动情别恋。他们爱起来惊天动地,可歌可泣,同时也风起云涌,乍喜乍悲。假如他们足够幸运,又足够成熟,因而能够足够长久地相爱,那么,他们倒也能做到情深意笃,琴瑟和谐,成就一段美满姻缘。然而,千万不要大意,潜在的危险始终存在着,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永远不会大功告成,一劳永逸,再好的姻缘也不可能获得终身保险。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