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2-04.街角边偶遇杨再兴(第1/2 页)
“你要做什么?”不出所料,在街上一顿嚷嚷之后,脑子中那两个声音又出现了。
“教育民众,提升他们的科学素养啊”李天俊一本正经。
“没用的,他们理解不了,只会把它疯人疯语,就算有人信,也不过当作一段离奇的故事或传说。”
“那也不错啊,通过预知未来,收集信众,形成一股力量。当神棍也很有前途。我要发展信众,利用信众的力量完成任务”李天俊也不再掩饰。
“你尽管试,不过根据我们的经验,只有极少数口才和运气极好的人,花费数十年光景,才能利用自身预知历史的能力获得大量的信众。”
“唉,好像你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
成为神棍的企图破灭后,李天俊只好回家取来麻衣神相的破布幡,饿着肚子独自坐在路口,心里不断地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根据历史,伪齐被打退后,没几年就解散了,但金国兵强马壮,过几年就会大军南下;南宋内部秦桧眼看快要大权在握了,主战派会遭到严重打击;我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书生,下一步该怎么办?先去宋廷获取功名,阻止秦桧?但连年战乱,科举已多年没举行了,朝廷内的文臣基本都是官二代,自己没有出头之路。”
“投奔金国,获取权位,然后鼓动金朝皇帝杀死金兀术?不过他是王爷啊,比秦桧在南宋的地位都稳固,这条路比干掉秦桧难度还大。”
“参军,获取战功独领一军,然后在战场上杀死他?“李天俊想起了附身王二狗的经历,仿佛又看到了血肉横飞的战场,立刻摇了摇头。
“找高人练成绝世武功,然后去暗杀?”李天俊无助地看了看自己没有三两肉的身体。
“牺牲色相,投奔金兀术当男宠,然后趁机……啊呸、呸、呸,顶天立地的大好男儿岂能如此?更关键,一身咸鱼味,卖都没有卖相啊。”
正在胡思乱想,街面突然一阵吵杂,衙役们正在吆喝着“你,你,还有你,快点交摊位费!”李天俊慌得立刻把布幡往腋下一夹,驾轻就熟地往胡同一钻,躲在暗处,气不敢大出,也不敢发出一声响动。待衙役们走远后,才重新回到位置上,在地上重复地划着“灭杀金兀术!”。
“好气魄!男儿自当有此抱负!”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喝喊。
李天俊抬起头,不知何时一布衣汉子已立在身旁,身体修长,双目神采内敛。
“金狗强占我城池,虐杀我百姓,掠夺我妻儿,完颜兀术这老匹夫更是亡我大宋之心不死。兄台虽身有所困,却始终不忘国耻,誓杀此贼,真好汉也!”汉子继续道。
完颜兀术,本名完颜宗弼,也就是老百姓日常所说的金兀术,乃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此人文韬武略,抱负远大,一生征战沙场,多次领金兵南侵,为金国立下了赫赫战功,同时,也就给南宋带来了惨绝人寰的杀戮。
“惭愧,惭愧”李天俊客气道“一时心有所触,倒让仁兄见笑了。”
“兄台其志可嘉,不过这身体吗……”汉子上下打量着李天俊“兄台也别灰心,只要好生将养两年,再练两年,就可以投军杀敌了。”
李天俊一脸黑线:要是听你的,四年才勉强当个小兵卒,有什么用啊?还好我一开始就绝了当兵的念想。
“敢问兄台贵姓?”李天俊不想再谈,悄悄转移了话题。
“免贵姓杨,杨再兴。兄台怎么称呼?”
杨再兴?这可是一个猛人啊。他与金兀术有不共戴天之仇,其父杨邦乂领兵抗金被俘,金兀术下令剖其心。杨再兴逃过一劫,先是参加了抗金义军,后来随义军归顺了岳家军,一心想杀金兀术了却国仇家恨。这等猛人可得好好结交一番,关键时刻指点一下,金兀术没准就可以靠他杀掉了。
“哈哈,杨兄爽直,我叫文余尔,一破落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也没啥雄心壮志,现在就在这顺昌府替人算算命,讨口饭吃。倒是杨兄气宇非凡,非池中之物啊。”
“你认识我?”
“不认识,第一次见,但又可以说认识,早有耳闻。”
“哦?愿闻其详。”
“宁作赵氏鬼.不为他邦臣!”李天俊突然说道。
那杨再兴顿时一愣,随即红了眼眶。这两句正是其父杨邦乂被金兀术剖腹取心前,咬破手指写下的血书。建炎三年(1129年),金兵攻取建康(南京),留守大将杜充等人率军投降,而通判杨邦乂一心为国,拼死抵抗,终因寡不敌众被俘,历经各种威逼利诱不为所动,最终惹恼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