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乐坛之王(第1/2 页)
“那就慢慢发展吧。”林夕说,“反正,我已经成年了。”
"你才16岁,还没到成熟的年纪呢。" 张雨薇反驳道,"更何况,你现在还没正式踏入歌坛。" 林浩轻轻摆动肩膀,微笑着回应:"无论如何,我立志要成为一名歌手。" 张雨薇翻了个白眼,说:"好吧,祝你好运。"
...
离开华夏文化传媒,林浩又去拜访了导师李志刚,询问关于《心之交易》的事情。李志刚表示,他会安排这首歌在香江的大陆电影院播放。
林浩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在前世,这首歌在大陆影院的受欢迎程度极高,被誉为港台乐坛的经典之作。
他还请求李志刚能否介绍他认识一些内地顶尖的音乐制作人。毕竟,没有人的支持,仅凭他一己之力,这首歌很难走红。李志刚爽快地答应了。
接着,林浩回到学校,进行了短暂的排练。在他的精心策划下,一首新歌初具雏形。
周末,林浩和张雨薇共进午餐后,驱车前往南山的工商银行,处理贷款事宜。手续办完,林浩收到了一张存有1000万港币的存折。
他拿出存折仔细核对,上面确实显示着1000万港币的金额。他抬头问:"雨薇姐,你觉得利息大概会是多少?" 张雨薇回答:"按照规定,利率是20%。如果一切顺利,大约半年就能还清债务。" 林浩迟疑片刻,低声问道:"雨薇姐,如果我拿这首歌去参赛,有信心赢得冠军吗?"
张雨薇直视着林浩,说:"你疯了吗!你知道《心之交易》有多火吗?你连歌名都改了,还要去参赛,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林浩摇头,认真地说:"我不怕困难。而且,我热爱唱歌,喜欢跳舞,我更热爱音乐。"
"好吧,既然你坚决,那我就陪你一搏。" 张雨薇咬牙切齿地说,"这首歌,我一定要帮你推向香江。你要记住,你是唯一一个我张雨薇亲自教导的学员。如果你不红,我跟你没完。"
林浩答道:"雨薇姐,我会全力以赴的。"
张雨薇拍拍林浩的肩膀,鼓励道:"好小子,加油。" 两人离开了银行。张雨薇提议:"我带你去吃饭吧。不用了,谢谢你,雨薇姐。" 林浩婉拒,"我想先去找房子。"
张雨薇说:"租什么房,我家别墅多的是,你直接搬过来就好了。"
"这...太打扰了。"
"不麻烦。" 张雨薇拉起林浩的手臂,说,"咱俩谁跟谁啊。"
林浩无奈地说:"好吧,我去你家住,但我不能白吃白喝。" 张雨薇嬉笑着说:"别那么见外,我请你吃顿饭就算是回报了。走吧。"
林夕看着张雨薇唤来的车辆,两人一同步入车内,穿越熙攘的城市,抵达南山那片富饶的住宅区,最终在一座隐蔽的独立宅邸前停下。张雨薇指向宅院,解释道:“这是我父母的故居。以前他们在城东安家,祖父母离世后,这套房子就被出售了。现在它空荡荡的,无人常住,我偶尔会来此小憩。”
“看来你家境不错啊。”林夕调侃道。
张雨薇轻叹,语气中带着一丝哀怨:“都怪我那个哥哥!若非他,我家也不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林夕接着说:“我想问问,你哥哥…他有交往的对象吗?”
“你问这个干啥?”张雨薇警觉地反问。
“就随便聊聊。”林夕微笑着说。
张雨薇回答:“他从未谈过恋爱。”
“那你呢?”林夕又问。
“我也一样。”张雨薇轻哼一声,接着说,“不过我不急,我还年轻。”
林夕笑了笑,转而问道:“雨薇,你知道哪里有唱片店吗?我想买一盒录音带。”
张雨薇回应:“我认识一家店的老板,不过价格可能偏高。”
林夕说:“我觉得还好。我打算上传这盒带子到音乐网站,再配合网络销售。”
“好,我帮你引荐。”张雨薇说,“先回家,路上我详细告诉你。”两人走进小楼,穿过花园,来到二楼主卧隔壁的起居室。张雨薇拉开电视柜右边的抽屉,取出一个信封递给林夕。“这是钱。”张雨薇笑着说道,“我们家所有的积蓄都在这里。”
林夕迟疑了一下,接过了信封:“谢谢你,雨薇姐。”
张雨薇说:“这笔钱足够你用到退役。”
“嗯。”林夕轻轻点头,“等我赚到钱,一定会还你。”
“不必那么见外。”张雨薇笑道,“其实,你不必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