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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的给季苏菲训了一通,俨然是一个上位者的身份。
“我需要求人什么?”季苏菲挑眉反问。
“你……算了,不说这些!”孟海霞有些不耐烦道,“以后你可以叫我霞姐,这是我的号码,如果没事,不要随便打电话给我!我看过你的那篇小说大纲,写得不错,经过商讨决定与你合作,稍后我会把合同寄给你!”
“稿费呢?”季苏菲并没有意料中的那种喜悦和兴奋,已然很平静,这让孟海霞越发的不满了。
“千字二十,这个价格算是很优渥了!”孟海霞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是用一种施舍的语气。
“孟主编,之前我一篇一万字的精短小说,你们给我的稿费是一百六十元,如今是你看上我的这篇小说大纲,开价千字二十,未免也太精打细算了!”
电话那头的孟海霞一愣,她一度以为季苏菲是那种木讷的女生,因为从刚才到现在她都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情绪,却没想到此刻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语气里的讥讽连她都觉得脸红。
“你才多大一个孩子,知道赚钱的辛苦吗?”孟海霞很快就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二十元千字,任谁都要高兴的疯了,只要你肯努力,你想想,五十万字就一万多了,这可是大多数人工作一年的收入!”
季苏菲没有说话,孟海霞以为季苏菲是被打动了,继续说道:“人要懂得知足,你还是一个孩子,不能这么市侩!我也是欣赏你,才给你这个平台展现自己的才华,你可不要不懂得珍惜!”
听了孟海霞的话,季苏菲终于明白,为什么《少男少女》这本杂志在后来的一年里销售成绩走上下滑路,最终随着时间消失,不只是因为日益强大的网络文学冲垮,更因为有个自以为是的主编。
孟海霞觉得自己是一个伯乐,季苏菲这些千里马都是要依靠自己发掘的。
季苏菲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自己的重生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金手指”,或许“金手指”这种事就是个传说,例如今日,她没有遇上伯乐,反而见识了一个周扒皮!
很多时候,千里马遇上的不是伯乐,而是只会一味剥削的周扒皮!
从这件事明白,如今这个世界上,缺的不是千里马,而是发现千里马的伯乐!
“考虑好了吗?很多人都等着这个机会呢!那些人的才华可都不比你差!”
孟海霞这话也不是胡吹,搞文学这个行业,从不缺人,的确很多人都是才华横溢,笔下的词句都能让人感受到唯美的画面,然而,可惜的是,这些人都太清高,而忽略了如今是一个快餐世界,每一个人看小说都在享受一个痛快,而不是那些意境。
“这个机会就留给别人吧!我很忙,五十万字换一万元,我会很累!”说完便是挂了电话,留下那边举着电话发蒙的孟海霞。
季苏菲必须承认,自己在文学这条路上的第一步,失败而归!
☆、第四十二章 恶魔之眼
吃过晚饭,季苏菲便是安静的回房间写作业了,偶尔会抬头看看时间,今晚她必须要再赶回江宁市寻找那一批军火。
之前在江宁市,她买了一辆越野摩托车放在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就是为了今晚的行动。
季建平和苏美芬在厨房里谈话,马上就要中秋节了,每年逢年过节,都要为了花钱送礼物给各家长辈而烦恼。
“我就不愿意去你老家,烦死人了!”苏美芬尖锐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恨和不满,“瞧瞧你兄弟一家是开着小面包车去,我们却要骑个破自行车跟着,你可是长子,你不觉得丢人?”
“人各有志,有本事你去发财给我看看!”季建平不满的抗议。
“啧啧,你要不要脸,整天想着女人养家赚钱,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苏美芬的声音徒然的高起来。
“瞧瞧我跟着你这些年,都过得什么日子?你家那两个老东西,刻薄的良心都被狗吃了,亏得我们年年孝敬,他们呢?苏菲长这么大,也没看见他们关心一下,更没看见他们一块糖啊,我们送过去的东西呢?别以为我不知道,都偷藏着给你妹妹一家了!”
“你家好,你还有脸说我,你还不是有点好东西就往你娘家那边塞,你以为我是瞎子?”季建平也不甘示弱的回嘴。
季苏菲听着他们千篇一律的吵架方式,终于放下手中的笔,为他们两人一人倒了一碗茶,“爸、妈,别吵了,只怪我没用,不能为你们争气!”
这是季苏菲重生以后,第一次这般低姿态的对他们好言相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