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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带人为城外将士送来酒肉,说道:“王爷有令,与众将士同乐。”
军汉拳头大的馒头,带着热气的饼子,大块的炖肉,流油的烤肉,用木桶装着,盖子没有盖严,一路香气飘散。
酒席上精致的菜肴对军汉们来说奢侈又不实惠,只有这样的才合胃口。
孟清和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从来不知道,炖肉的味道会这么香,带着热气的馒头和饼子会如此的诱人。
燕军的军粮都是有数的,行军打仗吃的都是干饼,马肉制成的肉干都是按照人头发放,并不是每天都有。这样的炖肉和烤肉,恐怕只有在梦里才能吃到。
沈瑄的饭菜是另外备好的,郑和亲自提着,还有一壶好酒。
军汉们排队分肉分馒头的时候,孟清和将郑和领进了沈瑄的大帐。
帐篷里的药味还没散去,沈瑄已换上一身绯色武官服,坐在塌上,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
郑和先是询问过沈瑄的伤势,然后传达了燕王关心重视侄子的主题思想,又转述了来自燕王妃的亲戚慰问,至于朱高炽三兄弟,郑和提也未提。
他是燕王的近侍,替燕王妃传话没关系,敢同世子兄弟私下里联系密切,当真是想松一松骨头了。
“咱家来时,王爷和王妃都道指挥身上有伤,膳食上要注意,酒也不要多饮。”
“劳烦郑听事,”沈瑄表情温和,丝毫不见在战场上砍人的凶狠,“代瑄谢过王爷王妃关怀。”
郑和笑得更是亲切,别看沈瑄没有出席今日的庆功宴,在席上,王爷可是几次三番的提起这个“侄子”。这其中的道道,只要脑子会转弯的当即就能明白。
不是下属,而是自家人。
沈瑄在燕王面前,足以同张玉朱能比肩,甚至更占优势。
“孟同知,王爷有令,同知明日与沈指挥一同进城,有事吩咐。”
“卑职听令。”
孟清和抱拳行礼,郑和侧身避开。该说的话说完了,没必要继续留着,得尽快赶回王府。他这个位置,多少人盯着,侯显去了草原,白沟河之战中又冒出一个狗儿,王爷还要亲自给他取名,这是个劲敌,必须提防。
送走郑和,整个营地中都飘散着食物的香气。相隔不远的南军营地也有人送去干粮和肉食,南军们没料到自己也会有这样的待遇,顿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当即发誓,必须为燕王效死!
在这些军汉看来,一百句高大上也比不得一碗肉实在。
燕王从玩泥巴的年龄就在军营中摸爬滚打,接触的就是这些军汉,如何打破他们的心防,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为自己打仗,自然是手到擒来。
建文帝则不然,他自幼接触的就是儒家经典,孔孟之道,讲究的是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根本想不到,他的正统地位和忠君之道,还比不上朱棣送出的一碗炖肉。
所以说,理论绝不能脱离实际,跟着学术派的建文帝还是转投实际派的燕王?对军汉们来说,答案显而易见。
南京城的官员们在建文帝跟前哭,北平城外的降军对着面前的炖肉和馒头哭,究其根本并没多大区别,为的都是饭碗。只不过前者在辞职和继续观望之间犹豫,后者已经签好了合同,随时可以在新老板手下上岗。
炖肉和烤肉不是一般的香,孟清和肚子叫得山响,很想同帐外的军汉们一样,馒头夹肉大口咬,这样才过瘾。沈瑄却从食盒中取出一双筷子递到他的面前,“陪我。”
上司“请客”,不能不给面子。
接过筷子,孟十二郎看着摆在眼前的几盘菜,精致有余分量不足,还多是素菜,说句不好听的,他嘴里都快淡出鸟了,不想吃菜,想吃肉啊!
美人邀请固然可贵,口腹之欲同样重要。
孟清和欲言又止,沈瑄似没看到,执起银制酒壶,清澈的酒液注入金盏。
汩汩的声音中,酒香飘进鼻端。
修长白皙的手指端起酒盏,送到唇边,孟清和的视线也随之移动,看着淡色的嘴唇变得湿润,看着那双漆黑的眸子染上笑意,耳根开始发热。
无意的,还是故意的?
想说点什么,脑子里却一片空白,下巴突然被挑起,身子被迫前倾,唇上一片柔软。清冽的酒水滑入口中,沁入了喉咙,带着从未体会过的甘冽,瞬间化为一团烈火,在腹中燃起。
好烈的酒!
轰的一下,孟清和脸红了。
上辈子,不说千杯不倒也算半个酒国英雄,这辈子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