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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等地都有比较大的袍哥会。但组织形势比较松散,以各水码头自成一家。
比如泸州的袍哥到成都去了,就要拜见当地的袍哥大爷,叫做“拜码头”,拜过码头的外地袍哥,由当地袍哥负责食宿,离开时赠以路费。这叫做“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若是熟悉袍哥礼仪切口,甚至可以“千里不带柴和米,万里不带点灯油”,身无分文,可行五湖四海。
袍哥在清朝末年得到大发展,民国时期因为“反清”失去了意义,变得无事可做,失去了政治理想,组织也就变得松散,于是逐渐泛滥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对于加入者也不再象以前那样严格,龙蛇混杂,因而渐渐变质,逐渐变成了与贪官污吏互相勾结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的封建道门组织。
土匪们也时常混迹于其中,或者公然打着“袍哥”的旗号行事,便又有“清水”袍哥和“浑水”袍哥之分。
“清水”袍哥是正宗的袍哥;浑水袍哥其实也就是川人常说的“棒老二”或“棒客”,就是拿着“棒棒”劫人钱财而组织性不强的土匪和强盗。
比如把马大麻子赶走的土匪陈德三便自称“袍哥”,不过是这“浑水”二字是要悄悄抹去的。最初的“棒老二”确实很多都拿着一根“棒棒”,这可不是重庆码头的“棒棒军”手中的“棒棒”,“棒老二”手中的家伙是要人命的。但随着枪械的流行,棒老二们后来也换上“汉阳造”“德国造”之类的新式武器,虽然不拿“棒棒”了,但大凡打家劫舍之徒,仍然被人们称为“棒老二”。
(注:浑水袍哥在不同地方有“棒客”、“刀客”、“啯匪”、“棒老二”、“大棒老二”等等诨名,以“棒客”和“棒老二”最为常见。本书一律以“棒老二”或“棒客”称之,读者请务须注意。)
袍哥在民国时期泛滥,到后期“清水”袍哥和“浑水”袍哥已经混淆不清,更为突出的特点表现在袍哥和军政商等各界建立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得以长盛不衰。
据说在三四十年代,光在川军中就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参加过“袍哥”。个别队伍里更是清一色的袍哥,部队上下以“哥子”“老弟”相称,被人戏称为“袍哥军”。
军阀内战时,袍哥也是其中的主要力量,“袍哥军”的战斗力普遍较强。袍哥势力的取向决定着各大军阀的成败。
这时的袍哥,与后来香港影片中常见的的“黑社会”组织如出一辙。不过对江湖上的一些礼节和道义,还是很看重的。
比如要入袍哥的条件,三教九流均可加入,但须“身家清、己事明”,其余则“不择巾巾片片”。其成员号称“上齐红顶子(有官职的人),下齐讨口子(要饭的叫花子)”。
但实际上由于袍哥宣扬“忠孝节义”、“五伦八德”,反对“奸盗邪淫”。因此,最初凡偷盗扒窃、衙役、娼妓、鸨母、吹鼓手、跟班、看门、烧水、烟、修脚、擦背、男旦、男妓、演宫娥、彩女、幺姑、妻子偷人、母亲再嫁等都被认为是下九流的下贱之人,不准参加:“要想加入不能够,除非二世把胎投”。后来由于袍哥泛滥,这些限制也就不那么严格了。
而剃头匠曾受清王朝指使强迫汉人剃发,裁缝曾为清政府强制给汉人缝制象征奴隶的马蹄袖衣服,更是受到歧视,也不能参加。
而抢人劫货的土匪、流氓之类反而欢迎入伙,并允许抢皇粮,劫富官和为富不仁者,大凡是被认为不忠不义之人,都是不能加入哥老会的。此外妇女一直到清末才被允许参加哥老会。
解放前重庆曾曾因放映一部电影,被认为电影里有侮辱理发业的内容,而引发小商贩们全体罢市,聚众捣毁影院、烧影片,逼使停映的事件。
理发匠们要求参加袍哥却不被袍哥公口允许,双方差点发生大械斗。后来袍哥方面的龙头大爷出面作出让步,允许从事理发业的人参加袍哥才算了事。
袍哥中有很多是大奸大恶之人,也有不少侠义之士。概因其宗旨本是“反清复明”,又提倡“仁义礼智信”,具有积极的正面意义,因此虽然龙蛇混杂,泥沙俱下,但瑕不掩瑜,总有正气凛然的侠义之士。
袍哥在历史上对四川的诸多方面都有过重大的影响,辛亥革命的成功就与袍哥等帮会有直接关系,孙中山先生当年正是加入了洪门之后,才得以借助其力量实现了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目标。
袍哥因为产生于四川,因此也打上了鲜明的四川烙印,其行为方式与习俗与四川本地风俗相互影响,形成了独特的袍哥文化,其影响之广之深,至今依然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