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回忆篇之金月帝国 狱中舍友(第1/2 页)
阳雨汐、阳福、苟囡加入庶民计划后,三人则被带去了集中营,集中营是一个由重兵把守、四面环山的隘口,这里与绮境幻森相交,待人数达到标准之后,被关押在参加者则会被放入绮境幻森中执行“庶民计划”。
哐哐当当的马车上,阳雨汐、阳福、苟囡等数人挤在马车后的杂物厢内,车厢内除了他们三人,还装了许许多多杂物。
“你们到底是为什么要加入这个庶民计划?”一个倚着一柄大弯刀的糙汉不屑地问着车厢内的人。
一个叼着草杆,脸上一条斜疤的男子回道:“还能是因为什么?反正我被官兵追杀,横竖都是死,倒不如就这样拼一把。”
“喂,小子,我看你穿的最体面,你倒是因为什么来这里?”糙汉对一个身着素袍,面容白净的男子问道。
身着素袍的男子握着一柄镀着金纹的磨砂黑剑(剑鞘的样子),他开口道:“鄙人家道中落,在这世道上受尽冷眼,我到此来也是一搏,为的便是为陛下夺到龙筋龙骨,重获功名,振兴家业。”
阳福兴奋道:“既然大家有着一致的目标,那么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合作,在绮境幻森里一同寻找龙筋龙骨吧!”
带疤少年道:“哼,合作?你没听说这次只有十人能够受赏封爵么?我听说这次庶民计划参加者有千人,你没觉得这‘合作’这可能性太渺茫了么?”
“我希望最好能够合作起来,不然就算有一万人,进入绮境幻森里,也极有可能全军覆没。”阳雨汐平静道。
车厢内平静了片刻,看来众人对于绮境幻森内的危险也并不是没有耳闻。
到达集中营后,众人下了车厢,这一车的人被安排到了一间间小小的牢狱里,在牢狱里,负责看管的狱卒给众人上了饭菜,苟囡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吃上热腾腾、新鲜的饭菜,竟然会是在监牢里。
“多吃点儿吧,明天你们就要启程了,那个地方,可从没有人能活着走回来过。”狱卒边从饭桶里舀着饭,边嘲讽着。
“哼,一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有朝一日必定让你们这些人刮目相看!”身着素袍的男子不满地小声嘀咕道。
“呵呵呵呵.......现在还想着功名利禄,你倒是认清楚点现实吧!”脸上带疤的男子口中嚼着白饭,对素袍男子痞笑道。
“你是在小看我么?”素袍男子抽起剑柄,气势汹汹对带疤男子怒道。
“大家都别动气,我们现在需要团结啊!”阳福横在二人中间喊道。
素袍男合剑扭头冷哼一声,脸上带疤的男子漫不经心地挠着褐黄的短发,哼着小曲以示不屑。
阳福继续开口道:“话说我们都还不知道彼此叫什么名字,有缘相聚在一起,互相认识下呗?咳咳、我先开始吧,我叫阳福,这是我姐姐阳雨汐,你们叫什么名字呢?”
“这女娃子来这里干嘛?”身着粗布衫,手持大弯刀,浑身糙肉的大块头男人纳闷儿地蹙着眉头,然后他昂首挺胸道:“俺,屠煞爷,在俺们那块儿,没有俺这把大刀砍不赢的怪物,俺这次来,就是为了砍更强的怪物,夺万人之上的名利,哈哈哈哈.......”
“说说呗,”阳福用肩膀撞着身旁的素袍男子。
素袍男子瞥了眼带疤男子,然后清了清嗓子,挺着笔直的身板道:“我叫褚墨,我家三代为将,家父本是武襄王麾下与平东翔鹰齐名的一位得力战将,但何奈平东翔鹰儿子赤焰锋芒太大,我始终没有被派上战场的机会,我忍不下这口气,所以我背着家里参加‘庶民计划’,为的就是磨炼自己。”
“天呐!你还是王侯将相之后呐!跑来这里是脑子有病吧!”脸上带疤的男子惊讶道。
褚墨对带疤男不屑地翻了个白眼。
“该你了。”阳福指着疤痕男说。
疤痕男痞坏地翘起嘴角说:“我嘛,呵呵,痞混一个,活一天算一天咯,烧杀抢掠淫,就没有我没做过的,至于为什么来这里嘛,当然是官府对我的通缉令已经是铺天盖地了,这里对我而言反而还比较安全,称呼的话,小的们都叫我屠九,你们怎么叫,随你们的便。”
褚墨手抵脑门,他叹了口气道:“唉,我怎么和这些人混到一起了。”
待人们都介绍完之后,众人将目光聚集在阴暗角落里,一直不曾说话的苟囡身上。
从始至终,苟囡的目光始终就没有和人们汇集在一起过,她始终是一个人静静地蜷缩在角落中。
阳福走到角落旁,蹲下身说:“妹妹,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