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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1010
李彦仙,字少严,初名孝忠,宁州彭原人,徙巩州巩县。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喜欢与豪侠结交,他每次出远门,必定默默记下山川形势。青年时代在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麾下为部曲,因为在云州大同作战有功,任职校尉。靖康元年1126年率本州将士应招勤王。
在一个遥远时空的宣和三年1121年,北宋的陕西巩州的某个小村庄内。
李清月坐在家门口的门坎上,看着在院子里教自己大哥练武的便宜老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李孝忠听到五岁的爱女故作老成地叹气,感到好气又好笑,他让长子李毅继续练功,走过来抱起了粉嫩嫩的小女儿,笑道:“乖女儿,你又怎么了”
李清月很悲催地看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她悲愤她郁闷啊。再没有比一朝回到二十年前更加郁闷的事了,自己好不容易长啊长啊长,总算长大了,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这就算了,穿就穿吧,可这穿的什么鬼地方啊怎么不穿未来穿古代啊,穿古代也就算了,但为什么穿的偏偏是敌人最多的宋代啊穿宋代也就算了,但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见识见识王安石、苏轼、欧阳修这些历史文化名人,偏偏让自己掉到这兵荒马乱的北宋末年啊她虽然去年得知“海上之盟”已经订立,也已经做好成为受战火洗礼的新一代大宋百姓的准备,但她真的没想过自己的便宜老爹是抗金名将李孝忠啊。所以她真的真的很为将来的生活十分忧郁啊,按照历史发展,1130年他们全家就会死在陕州,只有她的便宜老叔、还有那个小屁孩哥哥李毅不会死啊,自己就要死在14岁的花样年华么不要不要不要啊
李清月搂住李孝忠的脖子,嘟起嘴摇晃她扎着两个小圆髻的脑袋。她对这一世能得到父亲李孝忠和母亲黄氏的关爱感到很幸运。自己前世父母在没有记忆时就出了事故死了,虽然叔叔舅舅们都很好,没有像那些小说写的那样夺了她家的财产又虐待她,反而不停地给她塞钱塞钱,也许是他们都是做大生意的吧,赚的钱很多,时间却很少,婶婶和舅母也每天忙着打麻将逛商场,所以李清月跟表弟妹们都是一样缺乏家庭关爱长大的,李清月本身苗子比较正,没长得太歪意思还是歪了,而其他的表弟表妹就跟普通富二代一样了,性格扭曲,纨绔不羁。李清月自小很羡慕那些父母双全的家庭,如今总算有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李孝忠见李清月不高兴,以为她无聊没事做,便抱着她玩抛抛,讨爱女的开心,正好黄氏从门外进来,看到父女俩这个疯样子很无奈:“少严,小心点。”
李孝忠朝妻子呵呵笑了几声,却悄悄跟李清月说:“我们等会去县城玩。”
李清月亮了亮她的大眼睛,实在不是她幼稚,实在是因为作为小孩子真太无聊了,她作为女孩子,有没有科考压力所以每天就是认认字写写字,一写完字就没事做很无聊了,再加上她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自然不会跟村里真正的孩子们能玩在一起,于是李清月每天都盼着爹爹带自己去逛街,但遗憾的是不是每天都能去的,因为她爹爹是校尉,平时是要呆在军队训练的。
李孝忠看李毅今天的练功任务快做完了,就叫李清月进后山去叫二哥李泽。
因为这个长她两岁的十分逆天的天才神童二哥,李青月十分遗憾地没能像别的穿越女那样混上一个神童的称号。李泽实在太彪悍了,他半岁就能说话,一岁就能识千字,三岁可以作诗虽然后来没有长进,因为志不在此啊,五岁能写能辩,非常的全能。但是李清月一直怀疑这个二哥也是穿的,呃,应该是带着记忆投胎,因为李泽居然喜欢搞化学,如今还成功地弄出了玻璃镜还有浓硝酸但是无论李清月如何暗示,比如一般穿越小说里的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还是直接点的元朝,大明,清朝,天朝,爱因斯坦什么的,李泽听了一概很茫然,而且李清月试探多了,李泽还以为李清月说胡话中邪了,还很关心地告诉了她们的老娘,害的李清月见识了古代神婆的威力,嗯,李清月至今还心有余悸。但是,李清月经过观察李泽一直以来的行为举动再加上严密的逻辑推理,认为这个二哥来历一定和自己一样古怪,如果真的有灵魂投胎系统即俗称的地府的话,那么李清月肯定是没有经历扫除记忆这一步骤,而李泽则是没有扫除完全。
李泽如今7岁,今年年初用银镜反应搞了一面玻璃镜原材料是黄氏陪嫁里最值钱的梳妆盒上镶嵌的琉璃片送给了他们老娘黄氏,黄氏爱不释手,从此这丫斗过了可爱粉嫩的小女儿李清月,一跃成为黄氏心中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