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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喝血的男孩 蛇一匡
进度:完结
属性分类:现代/灵异鬼怪/未定/未定
关键字:方良 梓洋 喝血
你在千年之前是否与我擦肩而过,在长白山那幽深的天池中,迷茫的雨雾是我绵绵的爱意吧?今生追你到人间,让我继续盗窃你的心。
爱喝血的男孩1(梓洋其人)
梓洋是一个公子哥。
他有一个宠爱他的爸爸。
爸爸当初跟妈妈家结婚是爷爷的意思。因为这场婚礼无论从经济角度考虑还是从政治角度考虑都非常有助於整个家族在社会上层根深蒂固,继续扩展。
他爷爷是成功的脑算者,善於用脑来打败任何人。最能证明这点的事实就是他在金字塔最上尖的那个高不可攀的职位。
有了这个职位。自然整个家族都要枝繁叶茂。牛逼的一发不可收拾。
梓洋是世界人。他早就过腻了国外的肉奶生活。用他的话来说,都是未进化好的动物的食物,让我吃?爷没有那麽自虐。
他讨厌国外的心脑血管疾病高发率。鄙视老外没事就摄入的牛奶、肉类、油脂类,老外一边喊胖一边死命的往嘴里填东西。那就胖死吧,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白色的人看黄色的人向来不舒服,黄色的人看白色的人也不那麽顺眼。大家一起相互鄙视吧。让我们把人种类问题更深的扩展开来。
每个人都想强迫别人服从自己的习惯。只有你顺从了我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我才能跟你谈一谈。
自小就学习儒教礼节的梓洋,虽然外表放荡不羁,但内心有著极其可耻的等级观念,那种观念,已经盘绕在他的神经上,继而随著他的成长慢慢的占领了他的每个神经末梢。
梓洋在欧洲每个国家都住过一段时间。现在他放弃了那些被人认为天堂一般的地方,想都没想的跟他爷爷说:“爷爷,我喜欢中国,让我生活在中国吧。”
爷爷自然很是惊讶,因为他总想让孙子再多享受一些异国的风情,新鲜的人和新鲜的事儿,这对一个正直青春期的男孩来说,是多麽的重要。要是自己年轻的时候有这 样好的条件,那自己一定会把这个机会当成无价之宝来珍惜。那许多的人生经历,应该当做珠宝一样的佩戴在身上,走到哪里,就是哪里的酒吧谈资。
富贵人的一生,应该是别人都尊重的一生。
但是这个孙子,对他来说是万分重要的人。老人最喜欢什麽?最小的一个儿子,和第一个孙子。梓洋是他的长孙。是全家人都不敢说不敢碰的娇客,好吧。在中国就在中国吧。大不了以後继承我的事业,让他的子子孙孙都继续骄傲下去。
於是爷爷不顾父亲反对的同意了梓洋的请求。
接下来就是父亲将近一个月的怄气。他觉得梓洋应该取得更高的博士学位,虽然他现在已经是硕士了,但这个是远远不够的!姐姐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外甥只是比自己的儿子大3岁,人家都到了博士学位,看看自己的儿子,哎!叹气吧。溺爱杀子啊!
梓洋暗自的美美的笑。在父亲怄气的这一个月里,他早就把爷爷给他试用的一个公司打点的井井有条的了 。
这麽点儿破工作也值得我做?哼,还有老头要那麽多钱干什麽 ?我现在基本穷的就剩钱了 。还要这些无用的东西干嘛使?
他总是提前下班。逛遍整个城市里最高级的酒吧和最低级的酒吧。
最高级的酒吧里往往都是跟他一样端著架子,一掷千金的装逼货。梓洋经常用装逼来形容自己。
没错。他要高兴,随时可以买下任何一个珠宝店、自己办一个超市,雇几个高级人士来炒作娱乐业或其他时尚行当。
手里拎著酒杯。杯子里是被人不敢想象的古老的葡萄酒。梓洋看著台上的庸脂俗粉,心里慢慢的涌起无限的怅惘。
哦,不,他不喜欢女人。他只喜欢男人。所以每当好多经过3个多小时化妆,然後穿著某某大师的绝版设计的女人来找他说话的时候。梓洋连理都不理。帅气的掉渣的脸上冷如极寒地区的高原冻土,很难长出一颗善意的白色苔藓来。
他也讨厌那些矫揉造作的高级小鸭子。他们总是拿捏著能雷死人的鸭子腔调,讨好卖乖,还总跟女人抢风头,好像全世界就他长了一个屁眼似地,全世界的男人都必须迷恋他。
什麽东西?有一天,梓洋在大庭广众下痛骂了一个大叔带著的长的非常清秀的高级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