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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enomenon),与缺乏感觉相应者,为等于零之否定。但一切感觉皆能消减,故感觉能递减逐渐消失。在现象领域中实在与否定之间,有种种可能的中间感觉之一种连续,中间感觉中所有二者间之差异,较小于所与感觉与零(即完全否定)之间之差异。易言之,现象领域中之实在者常有一量。但因纯借感觉之“量之感知”,在刹那中行之,而非经由种种感觉之继续的综合,即非自部分以进至全体者,因而其量仅在感知中见及之。故实在者皆有量,但非延扩量。
一种量吾人感知其仅为单一性者,在此量中仅由所与量渐近等于零之否定而始能表现其量之增多者,我名之为强弱量。故现象领域中之一切实在皆有强弱量,即度。如以此实在视为感觉或现象领域中某某其他实在之原因,例如变化,则所视为原因之实在者之度,当名之为力率(Moment),即如重力之力率。其所以如是名之者,盖因“度”仅指示此一种量,即其感知非继续的而为刹那的。但关于此点,我仅一言及之而已,盖以此处尚非论究因果作用之时也。
故一切感觉以及现象领域中之一切实在,不问其如何微小皆有其度,即皆有一常能消减之强弱量。在实在与否定之间,有可能的种种实在及可能的种种更小知觉之一种连续。一切色(例如红)皆有其度,不问其度之如何微小亦绝非最小者;此外关于热、“重力之力率”等等,亦皆如是。
其中无一部分能为最小者,即无一部分为单纯者,此一种之量之性质,名为量之连续性。空间时间皆为连续的量(Quanta continua),盖因空间时间除其视为包围于限界(点或刹那)内者以外,不能得其部分,因而仅以此种情形得之即所得之部分,其自身仍为一空间一时间。故空间唯由无数空间所成,时间由无数时间所成。点与刹那,仅为限界,即纯为限制空间与时间者之位置而已。但位置常预想有其所限制或其所欲限制之直观;纯由位置视之,为能先于空间时间授与吾人之成分,则绝无空间时间能构成者也。此种量亦可名之为流转的(Fliessend),盖在量之产生中所包含之“产生的想象力之综合”,乃时间中之一种进展,而时间之连续性,通常皆以流转(Fliessen)或流逝(Verfliessen)名之也。
故一切现象在其直观中为延扩的,在其单纯知觉中(感觉及其随伴之实在性)为强弱的,要皆为连续的量。若现象杂多之综合中断,则吾人所得者乃为种种不同现象之集合体,而非“所视为一真纯量”之现象。此一种集合体,非由连续不断某种产生的综合所产生,乃由中断的综合重复行之所发生。我如称十三“塔拉”为金钱之量,我意苟指纯银一马克容量之价值而言,则其义甚当。盖此为一连续量,其中无一部分可视为最小者,且其中一切部分皆可成为货币之一片,此一片常含有分为种种更小片之材料。但若我以此十三塔拉之名,称十三枚货币,不问银量如何,则所用“塔拉量”之名,实不适当。此应名之为集合体,即金钱枚数之数目。但以一切数目中皆须预想有其统一,故“视为统一之现象”为一量,为量者则常为连续体。
因一切现象不间在其延扩方面及强弱方面,皆为连续量,故以数学的确定,证明一切变化(一事物自一状态转移至别一状态)之为连续的云云之命题似极易事。但普泛所谓变化之因果作用,实皆以经验的原理为前提,此完全在先验哲学之范围以外者。盖在“一原因是否能变更一事物之状态,即是否能规定此事物成为某某所与状态之相反状态”云云问题,先天的悟性实未尝有所启示;此不仅因先天的悟性不能洞察事物变化之所以可能,(在先天的知识所有其他种种事例中,吾人实缺乏此种洞察),实因变化仅在现象之某某规定状态中见及之,且因此等规定状态之原因,虽存在“不变者”中,但惟经验始能教示此等规定状态为何。在吾人现今之研究中,以吾人除一切可能的经验之纯粹基本的概念(其中绝无经验的要素)以外,别无可以使用之资料,故非破坏吾人体系之统一,即不能预测根据于某某基本的经验之泛论的自然科学。
顾同时吾人所有原理———在其使吾人能预测种种知觉,且在某种程度内阻止自离绝知觉以推论之虚伪推理以修正离知觉而有实在之说——并未缺乏伟大价值之证明。'炫&书ūmdtΧt。còm&网'
如知觉中之一切实在皆有其度,在其度与否定之间,存有度量常递减为更小度量之无限阶段,又若一切感官亦必具有感觉所有感受性之特殊度量,则无一知觉因而无一经验能直接或间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