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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送的——”爱丽丝说,“你喜欢他们吗?”
“非常喜欢。不过,你要问的题目呢?”
“在这里。”爱丽丝在床上坐好,从桌上拿过一张纸递到我面前。
意外的是,这两道题都很难。十分钟过去了,我一筹莫展。我觉得额头上开始冒汗了。
刚才的快乐——看爱丽丝躺在床上摆弄俄罗斯元首的快乐——顿时不见了。那个“爱丽丝果然喜欢我”的想法也烟消云散。我是A系的,理应懂数学,如果连这些题都不会解,未免太丢脸了……何况是在爱丽丝面前……又过了二十分钟,我才写了几行。
爱丽丝凑过来看。她的几根发丝落在我脖子上,我怕痒似的抖了抖,心里更紧张了。
“好象挺难嘛,”爱丽丝说,“要不我们先去河边散散步?再晚就赶不上他们了。再说散散步,呼吸点新鲜空气,说不定你就想出解法了。”
“请再给我十五分钟,一定能解出来!”我摸了摸后脑勺说。
爱丽丝耐心等着。十分钟后,我想出了答案,她高兴地说:“太好了!谢谢你,小明。我应该请你喝咖啡。”
“谢什么,我还没跟你说答案呢,”我擦了擦额头,“只是答案挺复杂的,我可以先讲讲大致思路……”
“不必了,我们先去散散步吧。”
我答应了。出门时,我又想:爱丽丝果然爱上我了。
六、查尔斯河边的青春
安德森桥的栏杆由灰色石砖砌成,攀着深绿的藤蔓。桥下,两只细长的小艇随波逐流,艇上的人偶尔划两下桨。
我和爱丽丝一人拿着一杯Frappuccino咖啡,并排站在桥上。刚才我们去查尔斯河边的肯尼迪公园,没找到宿舍的人们——大草坪上只有几个穿校服的中学生在玩飞盘。
我们有点拘谨。我问爱丽丝实验做得怎么样,她说还好,转而问我功课如何。我说功课总是那样。然后我们默默走下安德森桥,拐了个弯,沿着河边的小路走,避开喧闹的车流。河岸的草坪上,一群毛色鲜亮的野鸭子笨拙地摇来荡去。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抛面包屑喂它们。
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新鲜而神秘,虽然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走在河边。我突然想到自己来这里半年多了,连东南西北都没分清——如果不是那边的夕阳,我几乎可以说迷路了。柔和的阳光映在河面上,河面的淡淡水气一片迷朦。岸上连绵的春草、喂野鸭子的女孩、天边的红晕,这些似乎都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才在此刻出现在我们眼前……我感到有些不足:无数暖和的傍晚,学生们在对岸的实验室里、计算机前,费尽心力,企图洞察自然和人生的法则。可相隔在中间的是实验室的厚墙、一座座建筑、一条条街道。他们根本没注意河边梦一般的景色。河边的世界如此复杂、精妙、完美,我即使研究一生,也不会明白其中的奥秘……
爱丽丝走走停停,时而转头看看夕阳。她要掠一掠头发,先把手里的Frappuccino挪到另一只手上——就连这个动作,也显得优雅而别有深意。有时她低下头,好像在想什么要紧的事。然后她忽然一笑,讲起系里的一位教授——此人手下有三个学生,恰好都是瘦子,简直是皮包骨头。
“一定是在教授的压迫下才瘦成这样的。毫无疑问,这位教授是奴隶主,我绝对不选他当导师。”
我点着头,又愣了一下。爱丽丝怎么突然说起这个?她加快了步子。面前是另一座石桥。我们从桥上回到河那边,沿着河岸继续走。
仿佛只过了不久,我们就走了很远。太阳落了,风有点凉。爱丽丝望了望天边的余霞,微笑着转向我。她的笑容欣喜里带着一丝嘲弄。当时我看起来肯定又幼稚又傻气。但我丝毫不觉得尴尬。周围的一切揉为一体,在我脑子里留下一种新奇、美好却熟悉的印象。发生在此刻的,我仿佛已经经历过;我和爱丽丝仿佛自小就相识;我们从来都在一起……可看她就在身旁,我心里还是充满了期待。
从河边回来,我们在BorderCafe吃了晚饭——这是哈佛广场一家红火的墨西哥餐馆,周末门外总有人排长队等吃饭。然后天晚了,该回去了。
哈佛广场上一阵喧闹震耳欲聋。地铁站出口处围着一圈人,当中是几个小伙子在敲垃圾桶——听上去和录音机以及电视里的摇滚乐也没什么区别。哈佛广场总是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无家可归者、政治活动家、酒鬼、具有反叛精神的青年、虔诚的教徒。今天广场上大多是反叛青年。他们服饰新奇,头发五颜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