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来挑事的(第1/1 页)
接着,江丞又去抽空看了一眼奶茶店。
店面已经装修的差不多了,简约时尚,搁在十年后,审美也是丝毫不过时。
江丞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个进度还挺让人意外的。
大概等工作室的人全都回来,就能把“音浪奶茶店”的宣传工作提上日程了。
两天的时间不能工作,江丞快闲出屁来了。
宿舍除了他只剩下陈宁,这小子整天除了抱着手机傻乐,要不就跟江丞发发牢骚,说自己应该努努力了。
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
没有自制力的人,在高中的时候被鞭子抽着,还能拿个高分。
一旦到了大学,没人管了,那撒欢撒的快要疯了。
陈宁现在每天最激烈的运动就是翻身够个数据线。
甚至买饭都懒得出门,每天“义父”“义父”喊个不停,让江丞给他带。
这种人江丞不可能收,只是说两句“等以后撒传单再喊你”,敷衍两句也就过去了。
既然闲着也是闲着,江丞干脆每天陪着沈梓汐开始泡图书馆了。
沈梓汐抱着老师给的各种资料看的入神,时而绽开笑颜,时而又眉头紧锁。
江丞在他旁边看看小说,玩玩游戏,顺道再写写工作规划。
沈梓汐怕江丞无聊,偶尔会给他讲很多有趣的案子,让江丞大开眼界。
“江丞,你看看这个案子。”
沈梓汐抽出一张打印的a4纸,指着上面的字给他小声念道:
“一女子甲某天刚跟自己的丈夫离婚,然后第二天去民政局又结婚。”
“这次结婚的对象居然是自己原来丈夫的爸爸。”
“甲想结婚,但是民政局不乐意了,认为她的行为不正当。”
“他们就拒绝为甲办理结婚,然后甲就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她看着江丞,问道:“请问,这个甲,最后能不能胜诉?”
“卧槽?”江丞挠了挠头,一时间犯了难。
这个事情。
于情,肯定是不合适的。
妈的,这都把老公公给睡成老公了,这搁在古代,那简直是十恶不赦,直接乱棍打死。
但是于理,她是离了婚以后又去结婚的,没有犯重婚罪。
她一个单身的女人想嫁给谁不行?
“应该胜诉了吧。”江丞毕竟是理科生,经过理性分析,他觉得这个女生应该没犯罪。
“嗯?”沈梓汐皱了皱眉头,“江丞,她都这么坏了,你怎么可以盼着她胜诉呢?”
“那她也只是道德败坏吧,犯不上违法吧。”江丞疑惑道。
“不不不。”沈梓汐摇了摇修长的食指,红唇轻启。
“法律,是建立在维护公序良俗的基础上的,所以最后是民政局胜诉了。”
“啊?”江丞有点大受震撼,看来还是自己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
“那你们老师带你们做的那些项目,你有什么头绪吗?”
沈梓汐瘪了瘪嘴,道:“毕竟我们才大一,老师只是给我们一些简单的案子,让我们熟悉一下打官司的流程。”
“老师给了我们一些法律咨询,让我们锻炼锻炼,但是都挺离谱的。”
“哦,有多离谱?”江丞忽然来了兴趣。
“嗯……你自己看吧。”沈梓汐又抽了一张a4纸。
江丞盯着上面的汉字,皱了皱眉头。
上面的每个字他都认识,连起来却有一种读不懂的感觉:
“律师,三年前有个男生追我,但是我没答应,他就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