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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这个臭男人真是太坏了,“你不吃拉倒。”她伸手要去抢回他的盘子。
雷斯把盘子拿高,让她构不着,然后,一手拿着焦掉的土司,大口大口啃得津津有味。
其实,心宁是故意把土司烤焦的,因为,她真的很气他这么欺人太甚,把她锁在家里,连大门都不让她跨出去一步。
对他如此之坏,心宁原本连一点点的罪恶感都没有,但是,当她看到他连焦掉的士司都吃得津津有味,仿佛这两片土司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时,她的内疚就像泛滥的江水直扑向她的脑门,让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好卑劣,竟然用如此恶劣的手段去折磨一个大男人的胃。
“你别吃了。”她想抢走烤焦的士司。
他却把盘子拿高,不让她拿到。
她双手环胸,气嘟嘟的也不去抢了。“你不给我,是不是?好!那待会儿我煮的阿尔萨斯酸菜猪脚,你一口也不许尝。”
“什么!你会做阿尔萨斯酸菜猪脚!”雷斯听了,吓得瞠目结舌。
不是他不相信她,而是地熟知她的个性,她一向自诩为做大事的人,怎么可能去做那道既费时又费力的菜?
“你说的阿尔萨斯酸猪脚,是那道用白甘蓝菜洗净沥干切丝,再以一层菜、一层粗盐及杜松子的方式叠在瓮里,压紧腌上二十一天,再与洋葱丝、苹果丁、香料和当地白酒煮去酸涩,最后,再以辛香料炖煮三小时以上的猪脚,配上法兰克福香肠、熏培根、洋芋、史特拉斯堡香肠等加热人味的阿尔萨斯酸菜猪脚吗?”他必须确认清楚才行。
“对啦、对啦!”她不耐烦的点点头。
雷斯马上把手上的盘子还给她,然后,垂涎着一张脸说:“我要吃、我要吃阿尔萨斯酸菜猪脚,我才不要吃这么恶心的焦土司。”他皱着一张脸,还呸呸呸的嫌弃着他刚刚视为佳肴的焦土司。
心宁像是看妖怪一样,直盯着他孩子气的脸蛋。
“真恶心,都几十岁的人了,还老是装可爱。”她—个巴掌拍在他的脸上,推开他那张像是哈巴狗似的俊脸,转身去厨房,替那个恶心叭啦的奉男人煮吃的。
“心宁,你好好喔!不只煮阿尔萨斯酸菜猪脚给我吃,你还煮了德国的水煮鲈鱼,上头还淋了白酒奶油酱汁。哦!你怎么这么厉害。他边吃边赞叹。
心宁却觉得他吵死人了。
“你吃东西就吃东西,干嘛这么多话?”她一手拿刀、一手拿叉,打算他再说出这么噬心叭啦的话,她就一个刀子插下去,把他杀了,还她的耳根子一个清静的空间。
“凶巴巴!”他小声嘀咕地骂她。
“你说什么?”她耳尖得像一只小老鼠。“你在骂我,对不对?”
“我哪有骂你?你没听到我刚刚一直在称赞你的手艺吗?”他吃完了盘,又要一盘。
“不行!”心宁的刀叉架在他的盘子上,不许他妄动。
“为什么?锅里明明还有那么多猪脚,为什么不给我吃?”雷斯的眼睛直直的盯在那锅猪脚上头。
“我怕你吃多了会脑中风。”她嘴巴坏,忍不住小小的诅咒他一下。
“哦——你关心我。”他笑得极为嗳昧。
“你白日梦作客了啊!”她会关心他?呸呸呸!乱说话,“你离我远一点喔,不要离我这么近,省得把你的疯病传染给我,心宁像赶苍蝇似的直挥手,想将他赶走。
雷斯不管,拿起刀叉便往锅子里的猪脚进攻。
这一次心宁并没有阻止他,而是去拿地面前的那盘杏桃煎鹅肝,然后,故意把盘子摔在地上,再假装惊声尖叫,“哎呀!这盘子怎么这么滑?”
滑?去死啦!她明明就是不想让他吃鹅肝嘛!
雷斯的眼睛瞪得老大,他看看心宁,又看看捧在地上的鹅肝。
许久,他才颤抖的以拿着刀叉的双手,直直的比着心宁,口中重复的念道:“你、你、你疯了咧!你干嘛把我的鹅肝摔在地上?”
啊!怎么办?他该不该捡起来吃?
雷斯看着摔在地上的美食,心里好恨自己刚刚怎么没有先解决掉鹅肝,再去攻击猪脚?这下好了吧?吃了猪脚,却没了鹅肝!
他恶狠狠的横着那个罪魁祸首,企图染指心宁的鹅肝。
他的手倏地伸了过去——
心宁的刀子却笔直的刺了下来——
“哇!你谋杀亲夫吵J?这么狠!还好我眼明手快,不然的话,岂不是要让你废了我这只手了吗?”他哇啦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