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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关了手机,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进去。
我在那个狭小肮脏的小房间里睡的昏天暗地。
饿了,就起来吃口泡面,困了,又躺下继续睡觉。
我知道自己正在迅速的衰败下去。
我宁愿醉的痴迷,死的幸福,也不愿活的如此不堪。
弗洛伊得说:“梦是人的大脑皮层里潜意识神经的激活”。
骄傲的人都以为自己可以一觉醒来,重新做人。
看着骄傲的人,你就会明白痛苦和痛苦带来的心灰意冷是两回事。
原来健康只是表面现象。
到了第四天,无论怎样也无法再入睡,便打开了电视排遣无聊。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无聊到极点的答题娱乐节目。
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正准备关掉,却听到主持人问:请谈谈你们对乱伦这个现象的看法。
握住遥控器的手隐隐发抖。
观众的脸上都露出对这个词语的嫌恶。
众说纷纭。无外乎是鄙视,憎恶。
有一个人这样说:乱伦比同性恋还肮脏恶心。乱伦的人,会得到神的惩罚,永世不得超生,受尽世界的歧视,流言蜚语就会将他们打垮。乱伦的人,都是不得善终的。
我重重的摔在床上。
脑子里一团糟。
肮脏,恶心,不得善终……这就会是我以后的结局么?
咬着肮脏的被子失声痛哭起来。
如果我和顾莫修不是兄妹,该有多好。
如果我对他没有产生那种感情,该有多好。
可是,世界上最凄凉的一个词,便是如果啊!
我不想和顾莫修一起不得善终。
如果非要有一个入地狱,那么,就让我堕入吧。
上帝只要答应留着他的翅膀就好。
十字架之所以性感,是因为上面有一个裸体男人吧。
到了第七天,我起来洗了一个澡,退了房间,跑到商场买了一件男士外套穿上。背着吉他轰轰烈烈的去找鸭子他们了。
我想,我已经有所觉悟了。
在旅馆的那七天,我已彻彻底底的将一切想的通透。
我不同意莲实与顾奇言复婚,是因为我在害怕与顾莫修是兄妹这个事实更加有力。
我从顾莫修那里逃出来,是因为我害怕自己堕入乱伦这个深渊。
我爱上顾莫修不是那个清晨的偶然,而是这十二年来日日夜夜的思念与憎恨,在长久的等待中,渐渐变质为爱情这种物质。那个早晨的惊鸿一瞥,无非是一个契机而已。
全世界的转圈。转来转去,春去秋来。某日清晨,突然发现,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我不会让这种罪恶的感情继续疯长,我要在它没来得及蔓延时,连根拔除它。
公元19XX。诱惑。
鸭子他们找我找疯了。
当我背着吉他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几人像见了鬼一样,互相拍拍彼此的脸:不是在做梦吧?
我给了他们一人一脚:疼吗?
他们呆呆的点点头:疼。
我好笑的望着他们。
半晌,他们反应过来,一把揪住我的裙子:小莲花,我们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玩消失,不要玩消失。你怎么老是不改啊!
我抱歉的冲他们笑笑:我错了,我错了还不成。
鸭子没有和他们一起嬉闹,站在那里幽幽的望着我。
他说:莲落,你哥找你找疯了。你知不知道?
我点点头:知道。
心中却讶于他话中的酸楚。
他望着我,许久,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小莲花,我怎么觉得你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呢?
我笑笑:别乱想了。
举起吉他,冲他挤挤眼睛:今晚我们去卡萨布兰卡大玩一场好不好?
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和空气中混合的劣质香烟的气息令人作呕。
卡萨布兰卡里温度急速高升着,台下宾客随着台上的四个人带起的狂热节奏狂欢着。
已经在这个华丽的舞台上连续狂欢了三个小时了。汗水挥洒,酣畅淋漓。
copy站在麦克风前低哑的吟唱着:
多少次 多少次 多少次 多少次
多少次 多少次 强烈的 多少次
多少次 多少次 穿透了 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