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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挑了挑眉,“怎么试?”比体力么?啧啧。
他呵呵笑了一声,“不急不急,迟早知道的,你看着吧。”
瞧他一脸荡漾,我伸手拍向他的脸。
大概整理得差不多,再把一些半新家具卖到了二手店,因为之前把房租付到了下个月,所以也没急着要搬。一辞职时间久多了点,除了去看看任三爷,就是和王筝待在家里把东西都料理好。
王筝对任三爷似乎有很大的厌恶,一提起就脸色大变,僵直着不说话。我知道他知道一些上一世的事情,不免有些尴尬地拉着他,说:“别在意,你自己都说了,都是梦里的事情。”
王筝摇头、又点头,从后搂着我,“祺日,我们快点走吧,我觉得……心里不太踏实。”
我点了点头,苦笑地应了他。
机票也买了,是去M市的,然后再转车到那里的一个小乡镇,那里是个小观光地,听同事提起过,看介绍也是个不错的地方。出发的前一个星期,王筝很是兴致勃勃,晚上几乎睡不着觉,心情一直很高昂,吃药的次数也少了。任三爷也没再表示什么,那几天陪着他,他也没再说什么,心情像是有些阴晴不定的。
只不过,一切都还算是好的。
这天,王筝说要出去买点东西。
他前晚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我整晚没睡好,他说要出去的时候,我懒洋洋地抬眼应了一声。
王筝撇了撇嘴,蹲下身,突然凑过来往我脸上一亲。
“那我出去了,想我就打给我。”
他快步走出门的时候,我还愣愣地睁着眼。
然后,坐了起来。
看着外头,总觉得太不真实了。
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被子,往后仰倒。
前些天都下着大雨,只有今天放晴,天气好得让人忍不住心情愉悦。
我想,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王筝的唇印在我的脸颊上,只是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品味。
那天下午,我接到了一通来自医院的电话。
王筝出了车祸。
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伤重不治。
第十四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十四回(下)
出门前,我多拿了一件大衣。
那是王筝常穿在身上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说外面放晴了,用不着带着。
我将那件白色的大衣褶好了,放在袋子里。
他怕冷,我得记得给他拿着。
从我住的地方去医院很远,我在路口站了很久才等到了一辆车。我把大衣抱紧了,只要低头,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
像是久远的、却又那么贴近。
今天的天气很暖,王筝说今晚要出去吃,他已经订了位子了。他跟我说,那酒楼的中菜很好吃,位子很难订到的,他半个月前就排队等着了。
我问他,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说,今天是星期三。
我问他,你的手表呢?
他说,旧了,当了换一个新的。
医院的长廊很长。
“死者受到剧烈撞击而导致肺部大量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已无生命迹象。”
“先生,请节哀顺变。”
那扇门推开之前,我想了小时候的王筝,小小的、开朗的,远远看去,漂亮的像个小天使。
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他。
喜欢得太久了,渐渐地,溶成生命的一部分。
当这份感情从生命真正脱离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一种痛,是足以让人窒息的。
我走向他。
空气很冷,冻得我眼睛酸涩,什么也流不出来。
我静静地看着王筝。
他还是一样地漂亮、好看。
只要闭上眼,我就能轻易地描绘他的脸庞、从小到大,说话的模样,生气的、开心的……
我曾经那么地爱他。
我伸手,想碰一碰他的脸。
他的睫毛很长,像一对小扇子;他的下颚稍尖,是漂亮的瓜子脸;他的鼻梁挺直鼻翼丰厚,张妈说过,那是多福的意思……他笑的时候尤其好看,有一双浅浅的酒窝,双眼是灵动的,整个人也跟着鲜活起来。
他有个好听的名字。
王筝。
我无声地叫着他。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我伸进白布,握住他的手。紧紧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