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1/4 页)
引出的教训是,除了自家人谁也不能相信。而由此又引出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千万不能与自己所熟悉的社群断了联系,女人和她们的亲戚绝不能相信她们周围的陌生人。 继拐骗者之后,人贩子中的第二类就是运送被拐妇女的那些人。他们或把从上海拐来的女人变卖到外省去⑨,或者自己到灾区去买进一些男男女女,然后再把他们转卖到城里去当妓女、女佣或给人家收养。1940年一外国人的回忆录中对这一行当有如下的描述: 这些人被贩卖时年龄很小,非常便宜;在水灾或饥荒地区,人贩子花三五块大洋就可以买一个。要是运气好,他们一转手能把那些挑选出来的在上海再卖个千儿八百。这些孩子13岁的时候就会与某个讨妓院欢心的中国顾主过上她们的第一夜。 与这些孩童和未婚姑娘一样,已婚妇女也常常是这些拐骗者的捕获目标。被卖的妇女径直被称作“条子”,而小孩则被叫做“石头”。上海市档案馆现存的中国反拐骗救济会的档案材料中,就有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在这两方面的记录。档案中记载的有些妇女家就在上海,因独自外出或和朋友一起外出而失踪;有的从外地来上海当佣人,结果被拐卖。档案中记录的案例都是在上海被拐骗,然后被卖到奉天、天津、福州和烟台;还有一例是绍兴的一个妇女被卖到上海当妓女。其中有一封信,是一个被拐女子的父亲写给反拐骗救济会的,信中传达了这种拐骗所造成的痛苦和混乱: 窃云标,原籍上虞,在汉口生成里公济和楼上开设成衣店营业,有女乳名五毛,书名小花,随眷在汉,现年十五岁,平日本来进出自由,略无拘束,以致去年四月四日被人诱拐,四处托人侦查登报招寻,迄无下落。前日忽得上海寄来一信,信面标明由福州赵寄,185盖有东兴轮船戳记。拆阅,竟系小女之信,略称被拐匪骗卖在福州南台地当街贵宝堂充当妓女,日日吃苦如坐牢狱,恳设法救出火坑等云。云标一见之下痛不欲生,想小女年幼无知,遭人诱拐,甚至倚门卖笑,其间苦况一想可知。但以东西遥隔,前往救援人地生疏,恐受棍徒串诈,只有恳请设法救济。 与档案馆保存的其他案例一样,此案讲述了一个家庭被陌生人强行破坏、继而又想方设法通过反拐骗总会恢复了家庭亲人间联系的故事。 在某些案例中,人贩子是一些土匪或强盗,可在许多情况下,拐卖者却往往是这家人的朋友,档案记录中还有两个案例,拐骗人是夫妻结伙。在绑票和拐卖活动中,女人往往更胜一筹,因为她们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骗更容易。20世纪30年代初的一项社会调查发现,的在押女犯——其中许多人都在50岁以上——是因绑架罪而判刑。但有两条证据说明,男人和女人一样,也从事此项活动: 人贩子通常又被称作“父兄”,这说明男性也牵涉其中;而关于此行当的描述提到,许多妓女在她们被买来后到再被卖到妓院前都被人贩子强奸过。在有些时候,被拐女人显然是听了拐骗者的甜言蜜语而走的,只是到后来才知道她们将被变卖。在另一些情况下,这些妇女是在独自一人时被强行拉走的,如一位姓萧的已婚妇女,她就是1929年那年在苏北老家独自在河边洗衣服时被人拖走的。这两类故事都说明,对于没有陪伴的女性来说,无论她是傻乎乎的轻信者也好,还是勤勉的家庭妇女也好,这个世界都是非常危险的。 从有关人口买卖的材料看,把妇女从一地变卖到另一地的转运机制并不太清楚。有一个报告指出,为防止追查,人贩子拖着被拐来的“票”不住客店,他们和被拐来的人都藏在剃头店、糕饼店或职业介绍所里。外国人的报告断言,人贩子有严密复杂的关系网、中间接头点和藏身地,但语焉不详。许多材料都说“青帮”也参与了上海的娼妓业,帮会很可能为转运妇女提供了一个组织完备的关系网,186但这一点也未见详细的记录。经常有新闻报道说,某个妇女被多次转卖,转卖一次就换一个城市,有时她的身份还不断变化,从女佣或帮工变成妓女,从养女变成儿媳妇。这说明,人口买卖活动向来和与其相衔接或重叠的妇女劳动力市场——充当工厂工人、家庭帮工、婚配和卖淫——有着密切的关系。尽管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些情况,然而,人口买卖活动这套安排布置之隐秘不宣,则使得这些故事愈加可怖;读者所看到的是人突然就消失了,你根本没法解释,而且往往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人贩子中的第三类通常是居住上海本地的妇女,她们是掮客,人称“白蚂蚁”或“世脚子”。有一份材料说,“白蚂蚁”一词说的是那些女的人贩子,她们被看成是危害社会的瘟疫,但不知此说是否广为接受。1920年的一本嫖妓指南上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