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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多穿几次,毛衣很自然就会染上我的气味了。」林春笑说,愈发觉得陈秋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又总让人那麽怜惜。
「真的吗? 那好,以後多穿穿我的衣服,那每件衣服都沾上你的气息了,不管我去到什麽地方,也觉得你好像在我身边。」
「无聊。」林春渐渐习惯陈秋的白痴话。
「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你就在这里,我一想嗅到你的气味,将你拉过来就行了。见不到我的时候,你也会想念我的气味吗?」
林春给陈秋的傻话逗笑了,笑得身子轻颤。陈秋也轻笑起来,心里一动,吻了吻林春的耳垂,他的耳朵顿时透著红潮,林春死也不肯将脸转过来。好半晌,陈秋也忘了自己提出的无聊问题,林春却低低地说 :「不知道呢。因为现在我天天都见到你。」
「上了大学之後,还能天天见到你吗?」
「谁知道。现在我们连自己能否上到大学,也不知道。」就算林春成绩好,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升上大学,更何况他还未肯定自己的first choice——也许选心理学,也许是那科莫名其妙的文化研究,乍听还真不知读的是什麽,至於中文系,他兴趣不大,权当充数而已。
「真无情,就不能随便说句话应酬我吗?」林春可以想像到陈秋正不满地呶嘴,一副孩子气地表情。他徐徐一笑,回话说 :「你不正正欣赏我这点吗? 不懂得说谎,说话时直来直去,亦不会多加雕琢,自自然然。」
陈秋没再回话,两人安静地享受这难得的幽静与温馨。那并非是绝对的平静,相反,两人的心扑通通的跳著,未至於激动,大概介乎於亢奋与稳定之间。心被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充盈著,无限地涨大,只能透过紧紧拥著对方去稍微勒住那种快要奔出来的冲动。
两个人冲动起来,竟然一声再见也没跟戴志和李旭说,就迳自上了陈秋家,一关门便亲热起来,林春也习惯了陈秋那猴急的性子,侧过脸闪避他的吻,轻声说 :「书包。还背著书包。」陈秋低咒一声,说他麻烦,就随便将二人的书包甩下地。
林春比较保守,总觉得大白天做爱挺别扭的,就不断找事情分散陈秋的注意力,什麽「出了一身汗,很臭」、「回房间」,甚至是肚饿。陈秋正兴在上头,禁不得林春多次打断,气起来就将林春压在门板上,怒极反笑说 :「林大少,既然你这麽不乾脆,那就由小人服侍你。你什麽也不用做,光站在原地就行了。」
「说得像优待我一样,到头来辛苦的不又是我吗?」林春小声嘀咕著,两个人站得如此近,陈秋没可能听不到。他当然明白在性事中,总是承受的一方吃苦,每次做过後,林春虽不至於元气大伤,可翌日定必精神散涣,上课也不集中,一向是好学生的他,也会被老师捉到他发白日梦。幸而他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大家都以为林春只是温习太晚,还嘱咐他小心身体,不要那麽拼,害他心虚不已。
但陈秋也觉委屈。小时候家里穷,但仍有体贴的母亲照顾他,到了初中时,老爸的生意愈做愈旺,家里富布起来,他简直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俗一点说就是个「茶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大少爷,连一只杯子也没试过自己洗。可自从林春来了後,他也逼著学做饭,功力还不及林春,也至少能做些炒饭、汤面这种简单的食物。再者,每次性事後,他没错是得了甜头,可也有侍候林春,以免他带著一身黏腻汗迹睡觉。翌日早上又总是陈秋先起床,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让林春一醒来就有得吃。
他是哪儿照顾不周了——陈秋在心中怒吼。但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表现出来。他勾住林春的脖子,一手刻意放慢速度的、解开林春衬衣的钮扣,手指先是捻著那胶制的圆钮扣,才把指头挤进钮扣口,将钮扣推出去,好似慢镜头动作般,慢到使林春有点不祥预感。接著,陈秋凑上林春耳畔,林春立刻往旁边缩,可陈秋的动作比他更快,噙住他的耳垂,飞快地舔一下,再轻咬。
林春的耳朵是最敏感的位置,一感到别人的吐息,便升起一阵又麻又热的感觉,红潮由耳廓晕染到脖子,再慢慢升上脸,使他苍白的脸隐隐透著一阵嫣红,和著那微丝细眼,有种古典而妖媚的美态。陈秋纵是看了很多次,但感觉还似是第一次看到那般,心底有一种澎湃的激情,使心跳加快,但他又总希望掩饰自己的激动,不让林春知道他自己也意乱情迷。
做爱好似一场角力赛。身在下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输家,输赢之分,应是谁先沉迷下去。是谁先先迷失於感官之中而忘却了自我? 是谁恳求对方赐於自己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