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呼喊(第1/2 页)
李先带着要去反修局的人来到了一个隐蔽的南城区的仓库里面,有一个人名为胡耀明,说:“您在以前是一个声名显赫的将军,统领各方将士,怎么到了今天就……”
“时局易变,自从被那个叫做夏丽的人唤醒了以前的记忆后,我就对这个世界越来越陌生,万丈高楼平地起,岁月流转令人老。我也想来一场战斗,可是不知己,不知彼,哪里能够百发百中,将那些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人杀下马来。”
正如胡耀明所说,他是一位镇国大将军,征战沙场,所向披靡,可以拿着一把重达五斤的枪,在手上如同玩具一般耍的那叫一个轻松,片刻之间就可以要掉五个人的性命。
身披战甲,手持赤金红穗烈水枪,目光炯炯,眼神狠戾,一句:“杀。”直逼敌人项上人头,尸山里的金阎王,是他代表他这一方的百姓所给的称呼。
在三十岁那年,在血与沙中,李先对战场达到了疯魔的地步,将士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倒去,对他来说如同一个又一个噩耗。之后,面前的敌人生命对他来说如同蝼蚁,不值一提。保家卫国又如同追赶他的风,当停下来时,流动中带着血腥,让他不再轻言放弃。
战争就是一场变态的吸人血的谋利场,胜者可以肆无忌惮地从人身上得到晋升的机会,而输者被胜者欺压,或许连最后一块遮羞布也会掀开,嘲笑着输家,什么道德伦理,都是纸上的一句句空话。
李先认清了所有战争的本质,人人讨厌蚊子,却又是硕大的蚊子,自相矛盾。
既然无法改变什么,那就加入。敌人已入深巷,他又继续追赶,被埋伏了,还是身边的忠勇之士帮助他逃离了。
回到国后,他负荆请罪,皇上念他是个忠勇之士,就将他贬为布衣。整日醺酒作乐,欣赏歌舞伎,又成了他的另一大爱好,左拥右抱。
他的死亡年龄是三十二岁,喝酒呛死的。死亡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解脱,身在这个世界上,心却在地下阎王那里。父母早亡,没有兄弟姐妹,更没有妻儿。
埋葬之日,倒是见识到了军队里的深情厚谊,将他与山川明月相伴,多看看风景,别总想着用酒来麻痹自己。
几百年之后,他的尸身并未腐烂,被相中,成为丧尸区的流走丧尸,在无意识中按部就班,随便行走。
重新成为人,所有的记忆都钻到脑子里。刚开始,他并未接受原先他所经历的事,只在游戏城内还是同以前一样,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新科技与旧文化的冲突,还是给了他一击又一击,尤其是北城区的发展。李先与胡耀明趁着工作休息的时候,壮着胆子去了北城区,这里令他们难以置信。
人不再以马为交通工具,坐在一辆豪华的车里面,也不用人来驱使,想去哪个地方,而且车里面各种生活用品,提供方便。
街面上的人都充满着朝气,在夜色中还能看清楚他们灿烂的笑容。李先尝过那些人所剩下来的饭,大米香软甜糯,馒头松软入味,蔬菜水果,样样精品。要不是夜晚人太多,怕被监控发现他们的格格不入,李先和胡耀明都可以待到凌晨。
南城区实在比不上北城区,各种时代的人都聚集在一起,生活方式又不同,他们还得被迫进入各种建设中,一口气都不让人喘。促销强者无法满足同阶段,同地位的人,靠劳力做活儿的人又赚得零星,修局对此不管不问,只要求催缴钱。
而且南城区是人类,一顿不吃饿得慌,有的人受着欺压,忍住肚皮,积攒起来的钱都被典轲行强要了过去,嘴上还要感谢。不仅是被保护,还有就是交一次钱就少一次钱。
李先面对南北的落差,他与胡耀明召集了想要起身反抗的人。起初人并不多,他们懂得明哲保身,待了不够十天,就要与待了一辈子的人去做斗争,这无异于是以卵击石,受压迫就受压迫,起码还能有希望活下去。
一旦开始战斗,很多人连一点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了。
李先忽然重新定义战争的意义,就是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死亡总归是有的,不能因为对方强大而唯唯诺诺,哪怕昙花一现,决不能将气节输得一塌糊涂。
李先和胡耀明将那些受苦的人聚集起来,说:“各位兄弟姐妹们,我们都是被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人,他们要我们做什么就去做什么,跟一只家养的猫没什么区别。我们的尸身经历千百年不腐,说明我们抵抗得了那些小虫子,小细菌的侵扰。死是最脆弱的时候,很多人荒冢埋白骨,我们数上三代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尸骨还在,肉体有些腐烂,但世界不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