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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一章(一)
第一章(一)
绿河的水从百姓村村边流过。家家户户都靠这水浇地。最早,村里约有一千来户人家,一百来个姓,几千人口,每家种着十几亩水田。这些水田土地肥沃,旱涝保收,一年可以种两季水稻,冬天还可种两茬菜蔬。
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村,有一个叫司马迁二的人写了一部《村史》,但他也没有考证出这村存在了多少年。据他在序言里说,这村历来民风古朴,但也没有出什么大人物,他本无须去学司马迁的样写一部《村史》的,——虽说也出了一个叫刘德全的好人,那也只是百姓口中流传,考无实据,是不是有这个人也不好说。但到清末,天下大乱,出了一个大人物,才值得他呕心沥血写一部鸿篇巨制。
考虑到许多人不爱读史(《村史》也因此无法流传开去,几至湮没),爱读小说,作者想借鉴古今中外小说的写法,偷用《村史》材料,来写这篇,无非也是想借传那个大人物,使自己出名。都说万事开头难,写小说开头更难,能决定全篇的命运,写十几个,都不满意,最终取了平铺直叙,倒也陆陆续续写了下去。谁料中间经历许多曲折,天长日久,经常是写后面的忘记了前面的,什么呼应,什么结构,后来都顾不上了,只想尽快将它写完。作者有时也反省:这只是借口罢,本就没有这个才力……或许那开头就写砸了……总之,最终就成了这个样子,读者凑乎读吧——
清末年间,村里有一家姓方,夫妇五十多岁,膝下一儿。此儿才十几岁,却是胸怀大志——这一点当时谁也没有看出来。他最瞧不起村里这些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种田的人。他整天游手好闲,在村里要么偷人家菜园里的瓜吃,打落人家院里的山枣,要么就在村巷里追逐野狗。其父那时守着十来亩膏腴之地,雇下一长工,生活虽说比村里人略强,但看见儿子却也发愁不已。
“你将来能干些啥呀?”他经常对儿子说。
此儿的手从未拿过镰刀、捏过锄头柄。据人讲,小的时候也曾爱读书,识字快,私塾的先生曾称他能过目不忘,将来一定能中状元。可十岁那年,自从读了《三国》、《水浒》后,他突然丢下了书本,对先生说:“我不再读书了。”私塾先生拿着戒尺要打他手心。他吼着说:“你别装模做样的,快把那东西放下,我才不怕你呢!现在天下大乱,读书不如杀人,我要学曹操。”“孽障!曹操是奸雄,你怎么能学他!”“你懂个屁,曹操是恶人,乱世恶人才能得势。”
十岁孩子说的话,唬得先生背过了气,第二天就卷起被盖走了。临走他对其父说:“这孩子,将来一定能做大事,可不要对人说我教过他。”——据《村史》考,此先生号称“真如”,云游天下,物色人物,是个得道仙师,是如黄石公一流的人物。其父后来又请了两个先生,不到半年就都被轰走了。“这个孩子,有一双毒毒的眼睛,能把什么都看透了!叫人瞧着就害怕。”他们说。
从此他一个人在村里闲逛,其父也管不了∶捆也捆过了,打也打过了,可有什么办法呢?他东躲西藏,一会儿去捅人家猪厩里的蜘蛛网、屋檐下的马蜂窝,一会去抓巷子里的猫狗;他会从人们看不见的角落里窜了出来,吓人家一跳。再大一点,他钻狗洞,掏燕窝,腰里时刻挂着把明晃晃的刺刀,穿着红的或绿的缎子,就像太平军时的长毛。说也奇怪,连那些看家狗看见他都不敢叫。“你到底是人还鬼!” 老父经常在门口叫着骂。村里人都说老方家养了一个疯子。他听见,只是翻了翻那对小白眼,脸上挂着轻蔑的微笑。家里叫根茂的长工是一个一天难得说两句话的老实人,四十多岁的单身汉,除了尽力干好东家的农活,与人无争,但看见他就像看见恶魔——用村子的话就像耗子见到猫一样,全身发抖。他经常偷偷地跟在根茂的身后。赶牛群到山上后,根茂常感到无比的孤独,想女人想得发疯时,就开始逗弄那匹年轻的母牛。这时,他会哈哈地笑着从树丛里钻了出来,“根茂叔,你在干什么呢!”老长工一时羞得无地自容,脸色发白。
一直闲逛到十六岁,他的身材已长得很高大,方方的脑袋,横眉小眼,人称方头鬼。但他的脚步一直没有跨越村子西边的那座大山。那座山的外头是什么?他不知道。绿河正是绕着这座山的山脚流淌。他有时在河里用铁叉叉鱼——打鱼那时在村里是被视为不务正业的,总抬头迷惑地看着这座山。
他想∶坑、瞒、拐、骗、偷,所有的软功夫,都已经学会了,就是没有学会舞枪弄棍这些硬功夫,村子里没有这方面的能人为师,须到山外去;欺负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