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家都在努力活着(第1/2 页)
接下来的几天,这栋楼显得很安静。
当不用为食物发愁的时候,其实末世也挺好的。
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用上学,不用上班。
当然也有一些人,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些无聊,因为他们在小说里看到的末世,都很精彩的。
一个人可以独享一个城市的物资,平常喝牛栏山的人,可以用茅台来泡脚。
只能吃鸡排可乐的人,则是变成牛排加红酒。
那些找不到老婆的人,只要手里有点吃的,加上几分胆量就能与校花共进晚餐,与明星贴身肉搏。
末世对于大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重新洗牌的时代,是能改变命运的时代。
可是现在他们被困在这么个单元楼内,吃的东西,也只是能吃饱而已,谈不上任何好,连块肉都看不到。
女人就更不要说了,这栋楼原本还是有很多女人的,可是磁暴那天都跑出去看表演抽奖,只剩下他们这些懒得出门的男人。
他们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到单元楼内,那些漂亮女人的房间。
寻找那些女人的贴身衣物,然后用来意淫。
陆昂则是利用这段空闲的时间,来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
药剂就相当于是乘法,原先的身体素质越好,那么使用药剂后,效果才会更好。
无论如何,身体才是活下去最重要的筹码。
上一世的陆昂,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因为从末世开始后,他就一直在挨饿,导致他营养不良。
即使属性药剂是他发明的,最后的他把所有的药剂都吃了个遍,也只是让他的身体速度和一个运动员相似,勉强可以面对几个丧尸而已。
不过末世中能不能杀丧尸,并不是最重要的。
丧尸杀不完的,遇到丧尸最好的办法,就是跑。
只要跑得比丧尸快,比丧尸持久,活下去的概率,就会无限提高。
腿跑不动的时候,他就锻炼手。
单手抓着长矛的尾部,保持静止不动。
长矛的重量,大约有15公斤,非常重。
刚开始他只能坚持一分钟,现在已经可以坚持五分钟。
而他的目标是能坚持半个小时。
而且他还能一边跑,一边抓着长矛不松手。
坚持训练一段时间后,陆昂又在跑步机的前方墙壁上,用马克笔画了好几个圈。
接下来他则是后面一边跑步,一边用长枪,去刺墙上的圈。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刺不中,好几次都摔得鼻青脸肿。
练习一天后,他终于可以一边跑步,一边用长枪刺中目标。
接着他再次加码,穿着全套的骑行服,戴着着头盔,身后还背着一个背包,模拟在户外遇到丧尸的真实情况。
就这样,每天除了睡觉,吃饭,其他的时间,陆昂都在这样地训练着。
他经历过末世,很清楚,等离开小区后,无论去哪里,都会遇到丧尸。
哪怕是高不可攀的山峰,密不透风的丛林,偏远无人的海岛,都有可能出现丧尸。
丧尸是杀不光的,而一个人再强,正面冲锋的时候,能杀死100多个丧尸,依然是极限。
只有跑得越快,越久,才能活下去。
陆昂每日都在锻炼自己,和兴社的人也没有闲着。
他们开始搜集这栋楼的所有物资,每家每户全都不放过。
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包括猫粮狗粮,他们都搜集起来。
并且他们还把这栋楼里,只要是能装水的容器,全都灌满水。
他们也明白,或许很快就会停水停电,所以提前做准备。
不仅如此,他们还选择七楼作为据点。
之所以选择七楼,是因为这里跳下去,活下来的可能性更高。
原本是想选择2、3楼层的,只是那里距离丧尸太近。
丧尸的咆哮,低吼让他们感觉到十分恐惧,所以最后能选择七楼。
他们把七楼的连廊给敲掉一部分,就像是红警游戏,开局先把桥炸掉。
他们观察过丧尸,发现丧尸很笨,不会攀爬和跳跃。
这样一来,即使丧尸冲过来,也会因为连廊不全,而掉下楼去。
他们也制作武器,现在是人手一把弩,或者是一张弓。
张美兰脸上再次出现笑容。
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