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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导的政策、规划与发展计划司,其中“规划”的职责就是为技合部向受援国政府及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等筹资机构取得项目的执行权,这项业务由我司国别项目规划与评估处分管。就技合部而言,与筹资机构搞好关系至关重要。开发计划署大部分单位的办公室与技术部同在DC1楼里,碰面的机会比较多。我非常注意与开发计划署各级官员保持融洽的关系,特别是与其第二把手副署长布朗(G.Arthur Brown)、亚太局局长约瑟夫(Andrew J.Joseph)及其他地区局保持友好关系,我与他们之间相互尊重,遇有分歧,必要时我登门造访,能顺利地得到解决。由于他们的以身作则,下属官员也很合作。
联合国系统几个大的执行机构与开发计划署共同组成一个司长级的机构间特别工作组(Inter-Agency Task Force),工作组的成员名单专栏列入联合国系统高级官员指南,以表明它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工作组由开发计划署副署长布朗召集并主持,通报有关情况,并就技术合作问题交换意见。各执行机构通常由各自驻联合国总部代表参加,技合部由我参加。几乎每次布朗召###议讨论问题,总是伴随着激烈的争吵,多半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机构的代表埋怨分给它们执行的项目太少,或认为分配不公平。他们往往提高嗓门,态度粗鲁,出现在联合国内部会议上少见的激烈场面。每逢此时,布朗总是心平气和地回答问题,表现出一个高级官员应有的风度和涵养。在大家纷纷伸手要求分得更多项目之时,作为技合部的代表,我当然不能一言不发,给人以我们吃得很饱的印象。不过我摆事实,讲道理,措辞比较温和。一次,我发言后,布朗回答了我的问题之后加了一句“叶先生,技合部得到的项目并不少,分配项目时,我们对该部是特别……”他的这句欲言又止的话曾引起某些与会者的醋意。散会后,粮农组织代表还过来问我,在项目分配上,技合部是如何得到特别照顾的,还问我是否与布朗是老朋友,等等。我当然否认“特别照顾”之说,相反,我对他说,“技合部也是吃不饱的,我们在项目分配方面也有意见呢!”
实际情况是,我任司长的五年中,即使是1985~1988年初这一段援助资金锐减之时,技合部得到的项目仍不缺少。项目的执行带来了行政费的收入,使我们无断炊之虞,甚至还有盈余。为了促进与开发计划署的合作关系,我也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做出了努力,使技合部与开发计划署确实做到了相互支持。在这方面,双方共同赞助和促成了几次大型南南合作会议,影响深远。
与掌握资金的项目分配权的机构周旋(2)
1986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地区间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会议(南南合作会议)是中国作为东道国,由开发计划署与技合部共同出资举办的。那是联合国首次地区间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会议,我在促成此次合作上起了重要作用。开发计划署以往资助召开的南南合作会议,只局限在一个洲范围内,是地区性的,与会国少,合作项目的规模也不大。但这一次由于有技合部参与共同出资,号召力大,与会国的范围和合作项目的规模都是空前的。接下去,在1987年我们两家又在土耳其和突尼斯先后组织了另两次类似的跨洲的南南合作会议。连续三次成功的合作,不仅表现了技合部对南南合作事业的热情支持,也密切了技合部与开发计划署之间的合作关系。
1987年1月中旬,在亚太局局长约瑟夫主持下,该局与技合部就下一个五年周期的项目制订和分配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谈判。我和该部自然资源与能源司司长率领人员去参加,为下一个五年期的项目分配作最后敲定。对技合部来说,这是一次很重要的谈判。由于我方事先做了充分准备,所提要求恰如其分,不搞庸俗的讨价还价,而且相互关系融洽,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很快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1987年1月23日,约瑟夫以他领导的全局官员的名义,分别给我和自然资源与能源司司长写来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见附件九),还同时给技合部谢启美副秘书长发来赞扬信。欧洲局局长普林斯(J. Peter Prins)即将退休时,并不忘记与我之间曾经有过的良好工作关系,于1987年3月26日发给我告别信(见附件十),对“多年来的有效合作”向我表示感谢,并特别提及我们双方如何用“合理有效的”办法解决了曾经出现的分歧。开发计划署其他地区司、局领导,每逢调职或退休,也少不了来辞行拜会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