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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独食!”果然是他。转到团团脸前,明伟霸道地抢走了她的糖。
为了吃打劫自己的好友,这样的事情其实只有余超能做得出。熊团团没有跟明伟又打又闹地抢糖吃,一是怕坏了优秀片儿警的形象,二是因为心疼。沈妈妈生日的那天,她亲眼见他将余超挟持离开,本以为两个人会就此和好如初重新交往,可是两天后她却接到余超的电话,她说要她要离开了,去姑姑的店铺帮忙,而那店铺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从余超去火车站的那个下午,明伟没有去,墨臣说他一个人躲在办公室里很久都没有出来。
记得余超曾经在杨扬婚礼前给自己说,如果她是她,那么她就会毫不顾及地把握最后一丝机会去告白。现在看来,如果确实是如果,在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余超还是选择了逃避。其实莎士比亚还说了一句话:女人啊,你的名字叫脆弱。于是当脆弱遇到困难后很自然地生出了逃避。
谈了一场恋爱,熊团团觉得自己成长了。
顺路陪送明伟去了超市,一个人回到所里。迎面遇上下班回家的王哥,他跟团团打招呼说,“小沈在里面等你呢。”
“谢谢王哥。”一进门看到有人正坐在自己位子上装相,团团走过去报案说,“这位警官,我家小狗走丢了。”
“是吗,你家小狗长什么样,叫什么?”沈墨臣饶有兴致。
“你看看吧,你肯定觉得熟悉。”说着她把邻桌大姐的镜子摆在了沈墨臣脸前,旁边的其他同事被两人给逗笑了。
那么多人面前被糗,这要是在别的场所,沈墨臣早变了脸色,不过这儿就没关系,因为都是熟人。每次约会,熊团团叫他在大院外面等自己,他偏不听非要往里面进,认识的知道他是来找女朋友,不认识的还以为他三天两头犯事儿。
等团团换了衣服,两个人出了派出所大门。民以食为天,他们首先把肚子填饱,才开始一家店铺一家店铺地逛。
在家名表店门前站住脚,隔着玻璃窗团团望着一块块精致大气的男表目不转睛。瞥见这情形,一边的沈墨臣的眉毛轻轻跳动,他又开始自作多情了。情人节就快到了,他猜团团是想给自己买礼物的。
“沈墨臣,你看这块儿怎么样?”
拧着眉头仔细观察她看中的那款男表,沈墨臣摇摇头,“有点老气。”虽说自己过完年就算二十八了,但也不用带一块跟四十老男人相匹配的手表吧。
“可是我觉得不错。”自言自语,团团点着小脑袋。
自以为将会是手表主人的沈墨臣确实是真的不喜欢,为了不叫她白花两千多,赶紧暗示说,“金色表带不流行了,真的。一般像那些事业有成的人手腕上带的都是银色表带。”
“是吗?”想想毕竟还是男人了解男人,她接受了沈墨臣的意见。将目光移到金表旁边的那款蓝色表盘银色表带的男表上,她问,“这个可以吗?”
瞧一眼,沈墨臣擦汗,“还是有点老气。”
熊团团不耐烦了,“哪是老气,这是叫成熟。像你这种青黄不接的人根本体会不到。”
他青黄不接?她一个连黄都没一丁点的青果子竟然数落他!沈墨臣来劲了,不叫熊团团看手表了,拉着她就走。
“干嘛去?”
“回家,我这个青黄不接的要向你学习学习怎么全黄了……”
联想能力越来越强,熊团团红着小脸直憨笑,“别闹别闹,没逛完呢!”
“不管。”转头说话间,沈墨臣的身子撞到了一辆婴儿车上。“不好意思。”回脸道歉,他惊讶地发现推着婴儿车的人竟然是吕晓珊。指着车子里面的孩子,他有些结巴地问,“这个……是你跟杨扬的孩子?”
熊团团此时也怔住了。不会吧,这才半年就……
“误会了,这是杨扬表姐的孩子。”吕晓珊说话间眼底闪过一抹小小失落,其实她真的想有个自己的宝宝。
“哦……”弯身到婴儿车旁边,团团伸出手指跟小宝宝握握手,逗得他呵呵一笑流了一下巴口水。“太可爱了!”
“墨臣,团团?”杨扬陪表姐从大药房里面走出来招呼道,“这么巧。”
“嗯,陪她来逛逛。”沈墨臣牵起身边人的手。
“真是体贴啊。”吕晓珊还是老毛病,想到自己以前百般撒娇都求不到某人陪自己逛街的事情,不禁冷言冷语一句。不过沈墨臣并没多说什么,轻轻扯下嘴角大方收下了那句“赞扬”。
“我姐不太舒服,不跟你们聊了,我们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