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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情人 系列:爱神爱作怪之一 作者:凌豹姿
文案:
打从出生他就有个天生的敌人是父亲恩人的儿子
自小成绩好到从没拿过第二,联考还是榜首
高中时为了陷害他,他决定买本A书诬赖他
谁知竟让他识破还帮自己解决第一次的生理需求
长大后,被老爸逼着去上班学习自我谋生能力
没想到竟在公司遇上头号敌人
还为了贪图一客牛排差点被吃干抹净
无意间看到八卦杂志登载他和秘书秘密结婚的消息
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并决定祝他幸福。。。。。。
自从他第一眼看到幼稚园牛小小粉嫩可爱的小脸
他就说了「我要他当我的新娘子」
父母原以为是小朋友的玩笑话
还答应只要每次考试都得第一就成全婚事
冲着这句话,他从此凡事都得第一
某次出外洽公时两人偶然重逢
潜藏心中多年的爱恋终于一发不可收拾
这次简正浩决定鲸吞蚕食,让他没他睡不着
谁知他才出差回来,小小就已经另结新欢。。。。。。?
序言 凌豹姿
这几天,因为起得早,太阳光又非常的好,所以一向黄昏才带出去散步的小狗,我心血来潮早上很早时候就带它出去散步。
带牠出去时,牠不断的跑来跑去的开心叫着,我忽然发现一说要出去的时候,它的眼睛马上从黯沉无光,变成了闪闪发亮(感觉像看漫画里的人物一样)。(笑)
牠闪闪发亮的眼睛真的好可爱、好漂亮,我想人在开心的时候、微笑的时候,他的眼睛也是会充满元气的闪闪发亮吧。
在大太阳底下的狗狗,不断开心的跑着,偶尔腻在我的身边,但是他眼睛的闪闪发亮从来没有停过,一直到带他回家,洗完脚后,牠还是很高兴(狗的喜怒真容易表现出来啊)。(笑)
有人说,一个人成名时,他的眼睛就像有星星一样,会闪闪发亮,整个人也会发亮,尤其以明星最明显,当明星不再走红时,他眼睛里的星星就会黯沉下来,不再闪闪发亮。
我们不一定要成名,但是希望大家在遇见挫折时,也能用最短的时间振作起来,让你眼睛里的星星永远不会消逝。
就像我遇见一个很老的阿婆,她平日若没事,就会出来走动,收某个慈善机构的善款,每次我看到她的时候,我就觉得她的眼睛发着柔和的光,虽然她很老了,脸上满是皱纹了,我却觉得她非常的漂亮,甚至会觉得,如果我老时有她的一半漂亮,那应该也算很不赖吧。
漂亮与美丽虽然很难定论,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太一样,但是只要妳的眼睛充满了亮光与希望,我相信妳就算不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人,也能够排进前一百名吧!(笑)
第一章
「啥米?阿爸,你疯了啊?」
牛小小嘴巴里正在嚼食的龙虾差点喷出来,他老爸牛大大飞手拿起餐巾来挡,虽然挡了,但是动作还是不及喷的速度,有几个残沫喷到他的衣服上,让他一边擦,一边骂道:「你吃饭有吃相点,真是难看到了极点,三岁小孩也比你吃得好看。」
牛小小急忙拿起他的餐巾擦嘴,喝了一大口水才道:「谁叫你要说这种奇怪的事,被我喷到,算你活该,谁叫你手脚不利落,嘿嘿。」
他一脸毫不认错,还指着老爸的脸,嘻皮笑脸的说是他自己手脚太慢,让牛大大气得差点翻桌,眼里露出火气,这一辈子,任何人都别想劝他改正他此刻即将要做的事情,生了这种不事生产的废人儿子,他心碎啊!
所以他现在就是冒着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心理,要说出他这几天思考出来的唯一办法,这不是恶整跟虐待,而是拯救这个小屁孩最后的方法。
牛家产业不算大,也不算小,他是作冰冻运输的,聚集好几十年的心血,终于在这一行也有了一些名气,唯一后悔的,就是生了这个不长进的儿子,到了大学毕业了,依然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身上穿的是名牌,脚上蹬的是限量款的鞋,嘴巴里吃的都是一流的好料理,全都是花他的钱,但是牛小小的好命,也只到今天而已。
与其要他赚了一辈子的钱,全被这个不肖子给花光了,让他老来在病床上气得发抖,还得听他天兵一样听了全让人喷血的话,那还不如先一步把这个不肖子踢出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