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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脸抬起来,笑容反射出灿烂阳光:“大人,身为大人的亲卫队长,随身保护大人是我的职责。”
这家伙其实也很奇怪,不过轻功好得出奇,身世一直不明。
自己和某人不一样,某人待人亲切和善,软硬得宜,很容易就能得人心,自己并不喜欢和人交际,也不喜欢屁股后面跟一帮人。
这个焦诚,真是异数。
有的人会崇拜强者,崇拜到为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地步,很多开国之君身边都有这样一批人。
这些人都很固执。
不过,这样的人也未尝不可爱。
转过马,不置可否,继续前行。
焦诚果然固执地跟过来。
在一柱香时间里,打到两只草狐。
拎着两只狐狸的尸体,毛茸茸的尾巴晃啊晃,看了半天,微微皱起眉来,对旁边的娃娃脸护卫说:“你会针线活吗?”
娃娃脸上也露出诧异神色:“这个,嗯,那个……”
“要做别人的亲卫至少也该会点针线活吧?”把两只狐狸扔给他,“你把狐狸皮做成一个枕头。”
不待他推脱就走人。
希望比上次的褥子作得精致点,某人似乎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奇怪地认真,不要伤害到他所谓的什么“审美坚持”比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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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开拔。
然后是持续不断的枯燥行军,某人坚持一定要骑马走在自己身边,劝之再三,无效。于是对心有灵犀的皇帝使了个眼色,皇上会意,扯着某人衣角说:“张……叔叔,我累了,你陪我去车里。”
果然有效,某人乖乖同皇上去马车里。
一出玉门关,风沙已经漫天。
要不了多久就要到了。
要不了几天。
手不知不觉摸到腰间的剑柄。
现在有骑兵十万人,步兵三十五万人,说是倾国之战,并不为过。
匈奴人数不过二十万,但全是骑兵,且占地利。
目光环顾到前面绝对算得上整齐,不见头尾的长阵。
自己训练的阵形能起效果吗?
自己能胜过那个应该算是师兄的男人吗?
太阳又一次落下,又要扎营了。
天边红霞满天,映着这无数远道的征人。
马蹄踏踏,脚下渐显黄沙。
回到营中,一灯如豆,挑灯看剑的滋味,一如往昔。
今宵无事,便拿出含章细细擦试。
突然帘晃灯摇,闪出某个俏生生的人来,此人一反常态,似乎心情还很好,颇有点丹唇未启笑先闻的样子。
自从出征以来,某人第一次主动找到自己这里来。
“锦梓,快到地方了,我想和你商量下去和谈的事情。”
再来一篇番外,做到对锦梓同学的公正。
终于开始谈公事了
“但是我也没打算一直这么过下去。”
锦梓这么说的时候,我突然心中一阵无由的欢喜。
心情好起来了。
锦梓这么说的意思,是不是不会一直这样下去,不会一路觅着封王封侯,把心思和朝夕都费在庙堂朝政,明波暗潮之中,不会让他明亮清冷的双眼被这些东西所玷污,到有朝一日青丝换了白发,变成一个脸上每个皱纹里都堆着老谋深算的权臣。
我喜欢意气飞扬的锦梓,不喜欢像我一样深谙人间无奈的锦梓。
我不喜欢他被什么东西绑住。
也不喜欢他日渐强横,日渐大男子主义,把我当成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看待。
不过,我也没问锦梓他的打算,是不是打算以后一起退隐,泛舟五湖。
但是我的心情好了,仿佛一直在猜测情人心思的少女,突然得到了一句明确的暗示。
虽然不至于说整个世界都明亮了那么夸张的感觉,但确实很多阴影都一扫而空。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甚至傻乎乎地设想了很多以后的生活,还梦到锦梓偷偷来找我。
第二天晚上,我决定可以暂时把感情问题放一放了。
快要到地头了,公务将是最重要的问题,毕竟是国家生死存亡的事情。
所以,晚上我主动去找锦梓。
锦梓的帅营也很朴素,比我的大,也比我的冷。
我跟他说我来找他商量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