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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晚餐,轮流在我们布鲁克林的家(我们做给约翰吃)和皮埃尔之家的厨艺美食之间,那是西村新开的一家昂贵的餐厅(约翰总是坚持由他埋单)。那天原本计划七点半在皮埃尔之家的酒廊碰面,但约翰在那个星期早些时候打电话来说他的腿有些毛病,所以不得不取消。后来知道是静脉炎发作(由凝血块造成的静脉发炎),但约翰星期五下午又打电话告诉我们他感觉好一点了。他不能走,他说,但如果我们不介意去他的公寓用些外卖的中国餐,也许我们仍然能在一起吃晚饭。“我不愿见不到你和格格,”他说,“反正我总要吃饭,为什么不在这里一起吃?我只要保持跷腿的姿势,真的就不会很痛了。”
我写在蓝色笔记本上的故事里窃用了约翰的公寓。我们来到巴洛街,他打开门把我们让进去时,我有种奇怪但并非不快的感觉,仿佛进入了一个想象的空间,步入一所并不存在的屋子。过去我来过特劳斯的公寓无数次,可当我在自己布鲁克林的公寓里花了几个小时思量它,又把我故事里那些虚构的人物安置进去后,它现在看来似乎同时属于一个虚构的世界和一个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现世。想不到的是,这种感觉挥之不去。相反,随着夜晚的深入它愈加强烈,到八点半中国餐送来的时候,我已开始习惯这种我姑且称之为(因为想不到更好点的词)双重意识的状态了。我既是周边发生的一部分,却又与之隔绝,心思随意漂流,想象自己坐在布鲁克林的书桌前,在蓝色笔记本上写着眼前这个地方;同时又坐在曼哈顿一间跃层公寓楼上的椅子里,身体稳稳地盘踞,聆听约翰和格蕾丝相互倾谈,甚至不时插入自己的意见。一个人想心事的时候会显得心不在焉,可我没有心不在焉。我在那里,充分参与周围发生的一切,但与此同时我又不在其中,因为周围一切显得不再真实。这既是一个存在于我脑中的虚幻之地,又是我实实在在的栖身之所。同一时刻身陷两处。在公寓里,在故事中。在我脑子里还不停地写着的这间公寓里发生的故事之中。约翰看上去比他自己承认的要痛苦得多。开门的时候他斜撑着拐杖,我看见他一瘸一拐地爬上楼梯,蹒跚地回到沙发上自己的位置,深深地塌陷下去,而后用一摞枕头和毯子把腿架起来,看得出他在畏缩,每迈一步都忍着痛。但约翰不愿对此大惊小怪。二战末期他十八岁时在太平洋上打过仗,他属于那一辈的男人,以不自怨自艾为荣,一旦感到有人对他小题大作,马上报以不屑的态度。理查德·尼克松在任期间让“静脉炎”一词产生了某种喜剧效果。除了对此开了几句玩笑以外,约翰顽固地拒绝讨论他的病情。不,也不尽然。等我们到了楼上的房间,他还是让格蕾丝帮他在沙发上坐定,重新把枕头和毯子放好,并请求原谅他“这个不中用的老朽”。然后,当他适应了自己的位置以后,转过头来对我说:“我们真是一对,是不是,希德?你发抖和流鼻血,现在我的这条腿也出问题了。我们是天底下一对没用的跛子。”特劳斯历来不修边幅,但那天我感觉他尤其耸遢,单从他的蓝色牛仔裤和全棉套衫的皱褶程度来看,我断定这一身他已经一连穿了好几天了,更不用说他的白袜底全变成了灰色。一头乱发,后脑勺部分由于这个星期长时间躺在沙发上而被压平,板结了。约翰看起来非常憔悴,比平时我见到的他老了许多,不过如果一个人正在被痛苦折磨,必定因此牺牲了许多睡眠,看上去自然不会是在最佳状态。我并没有对眼前他的样子特别警觉,但格蕾丝,素来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为镇定的一个,却对约翰的状况显得十分紧张和不安。我们还没来得及订晚餐,她先拷问了他足足十分钟,有关医生、药物和诊断,而后,当他向她保证不会马上死掉,她马上转为关心实际的需要:购买日用品、煮饭、倒垃圾、洗衣这样的日常琐事。这些杜马太太都料理妥当了,约翰说,他指的是这两年来为他整理房间的那个马提尼克女人,她不在的时候,她女儿就会顶替她来。“二十岁,”他接着说,“很聪明。模样也不错。走起路来似乎脚不沾地,好像在房间里滑翔。给了我一个机会练习法语。”撇开腿不谈,约翰还是显得非常高兴和我们在一起,他的话比平常这种时候要多,晚上大部分的时间都滔滔不绝。虽不敢肯定,但我相信正是疼痛使他放松了舌头说个不停。说话一定从蚁噬般阵痛着的腿上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一种亢奋式的放松。此外,还有他喝下的大量酒精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每次新开一瓶葡萄酒,约翰都第一个把酒杯伸过来,那晚在我们喝掉的三瓶酒中,几乎有一半最后流进了他的身体。也就是一瓶半葡萄酒,外加两杯纯苏格兰威士忌作为结束。我过去也有几次曾见过他喝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