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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郎死矣!明日遂疾,发狂。元稹为作崔徽歌以叙其事。
又施武子宿注云:
张君房丽情集元微之崔徽传云,蒲女也。裴敬中使蒲,徽一见动情,不能忍。敬中使回,徽以不能从为恨,久之成疾,写真以寄裴。世有伊州曲,盖采其歌成之也。
同书二八“章质夫寄惠崔徽真”题下施注云:
元微之作崔徽歌,世有伊州曲,盖采其歌成之也。
杨廉夫维桢钱崖逸编注八续敛集二十首之七“照画”云:
画得崔徽卷里人,菱花秋水脱真真。只今颜色浑非旧,烧药幧头过一春。
史邦卿达祖梅溪词三姝媚云:
记取崔徽模样,归来暗写。
许彦周凯彦周诗话云:
诗人写人物,态度至不可移易。元微之李娃行云,髻鬟峨峨高一尺,门前立地看春风。此定为娼妇。
寅恪案,铁崖“画得崔徽卷里人”句,出自“崔徽一旦不及卷中人”之语。戴萍南“绝胜崔徽传里人”句,亦与铁崖同用一典。故句中之“传”字,似当作“卷”,而非用苏诗施注所引之丽情集“崔徽传”之“传”。不过萍南更承用铁崖此句耳。盖萍南学问实由其父璐处得来。至若其八股名家之阿翁赵佑,必不许子妇阅读此类杂书也。
又唐人小说例以二人合成之。一人用散文作传,一人以歌行咏其事。如陈鸿作长恨歌传,白居易作长恨歌。元稹作莺莺传,李绅作莺莺歌。白行简作李娃传,元稹作李娃行。白行简作崔徽传,元稹作崔徽歌。此唐代小说体例之原则也。(可参拙著元白诗笺证稿第一章“长恨歌”。)其言元微之作崔徽传者,当是行文偶误,不足为据。至若韩愈作“石鼎联句”,(见全唐诗第一一函联句四韩愈。)则以散文与歌诗不能分割,故一人兼为之。此乃变例,不可执以概全部唐人小说之体裁也。
兹别有可注意者,许彦周谓元微之“髻鬟峨峨高一尺”句,乃写当时妇女头发之形态,可供研究唐代社会史者之参考。然则当日所谓时髦妇女之发型,有类今日所谓原子爆炸式,或无常式耶?寅恪曾游历海外东西洋诸国,所见当时所诧为奇异者,数十年后,亦已认为通常,不足为怪矣。斯则关于风气之转变,特举以告读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述“服妖”诸条之君子。
又三益堂再生缘原本刻于道光元年。是“元”字非“九”字之误,应据以改正。但“花甲”即六十岁。五十一岁可言“开六秩”,而梁德绳以“近花甲”为言,未免有语病。若易“嗟我年将近花甲”为“嗟我今年开六秩”,则更妥适,不至令人疑惑耳。(此点可参白氏文集三七“喜老自嘲”诗末二句“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原注“时俗谓七十已上为开第八秩”之语。)
又陈文述西泠闺咏一五“绘影阁咏家□□”诗“苦将夏簟冬釭怨”句,乃用文选一六江文通“别赋”中“夏簟清兮画不暮,冬釭凝兮夜何长”之典,与此诗第二句“别绪年年怅女牛”相应。今刻本“釭”误作“缸”,不可从。
论再生缘校补记后序
论再生缘一书乃颓龄戏笔,疏误可笑。然传播中外,议论纷纭。因而发现新材料,有为前所未知者,自应补正。兹辑为一编,附载简末,亦可别行。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盖以存著作之初旨也。噫!所南心史,固非吴井之藏。孙盛阳秋,同是辽东之本。点佛弟之额粉,久已先干。裹王娘之脚条,长则更臭。知我罪我,请俟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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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再生缘》这本弹词,半年多来我断断续续地读了三遍。最初是从北京图书馆借阅的,是一部道光三十年(1850年)三益堂刊行的本子。刊本错落很多,但读起来津津有味;只要有空闲时候我便阅读,终于把全部二十卷读完了。后来有朋友为我买到一部同样的版本,当去年年底去访问古巴时,我随身带着作为路上消遣的读物。一面看,一面校改。脱落较少的字句,可以意补。但有时候大段大段地脱落,也有整页刊错了的(如把前卷的同号页数刊入后卷),那就无法校补了。很想能找到一部未刻前的抄本来校对,因为这部弹词在成为刻本之前,是以抄本形式流传了七十多年至九十年的。深幸我这个愿望很快便得到满足。已经捐献给国家的郑振铎藏书现藏北京图书馆,其中有一部完整的抄本。我借了来进行核校。
道光三十年版本是通行二十卷本。前十七卷是乾隆朝代的女作家陈端生(1751—1790?)所作;因原作未完,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