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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看入迷啦?好了好了,回神吧,再帅那也不是你的啊。没看出人家此生已经非你以前那位房客不可了吗?”
原本猜测不定的念头被他人瞬间肯定,程诺万分惊讶地转头确认:“啊!真的?你……你也这麽觉得?”
斯文男子朝天翻了枚白眼儿。
不过程诺的好奇也没能持续多久,没过多时他的表情便有渐渐暗淡沈重下来,低下头叹口气,自言自语:“哎算了,这样……也好……”
斯文男子沈默了阵,然後问:“那个叫楚回的男人怎麽了?是……”
程诺没让他说出那个“死”字,直接轻轻点了点头。
对方自然识相地闭嘴了。良久,抬手掂了掂程诺的大眼镜,笑起来:“好吧,别人的闲事儿我们就别多管了。现在……继续回去杀一盘,怎麽样?刚刚你可是连输三盘给我了哦。”
事实证明激将法是很有用的。尤其对於冲动和脑袋缺根筋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这时候他俩都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就在中午时分,早上将庄景玉拖走的那位霸气帅哥,却跟著送披萨外卖的小夥子一起,出现在了他们的大门之外。
黎唯哲扬眉微笑,说出口的话,自带著他那一番不容拒绝的强制味道:
“这顿饭就当我请了。咱们好好聊聊吧。”
第四十二章
在程诺那里一无所获,谁都看得出来庄景玉脸色灰败心似死尘,失望得近乎绝望。他并没有再跟黎唯哲在酒店里同居多久──这是完全可以想象,丝毫不出乎意料的。然而非常难得的是,黎唯哲,竟然也同意了他的离开。
最令人惊悚的是,甚至还是黎唯哲率先开口建议庄景玉回家,并且还为了他,又一次体验了一把,他明明发誓这辈子也绝不要再坐第二次的“火车”,然後又换乘颠颠簸簸的大巴车,接著还步行了一段泥泞破败,简直说它是“路”都嫌抬举了它的崎岖小路,最後才终於,将庄景玉送到了他们那个所谓的小县村里。
庄景玉当然三番五次劝过黎唯哲不用再送的,然而每一次,却都被黎唯哲以一种沈默无形,但却排山倒海的巨大力量,给活生生地堵了回去。有时候是眼神,有时候是一个揉乱头发,抑或刮过鼻梁的暧昧小动作,当然更多时候,却是一枚温暖印在自己额际鬓发间的,湿润轻吻。
於是他也不再不识趣地劝说了。一来是因为那样会显得他特矫情,扭扭捏捏欲擒故纵什麽的;二来是因为,他也真的不想,再多讲一句话。更何况,还是一些黎唯哲完全不会听,也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废话。
大概他这辈子都再也找不回楚回了──脑子里被这样一个真实可怕的残酷认知所充斥著,庄景玉一路走在归乡回家的路上,却丝毫体会不到像从前那样的温情脉脉,而只单纯感到铺天盖地的冷,和无边无际的寂寞。
彻头彻尾,穿透骨髓。
庄景玉忘记了去想,如果楚回真的回来了,那他和黎唯哲又究竟要怎麽办,又到底,算是什麽。这明明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而他也从来都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可是这一次,很奇怪地,他却并不愿意──甚至是压根儿从来就没有想起过,这个问题。
当然他绝不是恶劣到想要左右逢源,两人都要。呵呵,那怎麽可能,那怎麽,可以呢。事实上,庄景玉只是在潜意识里痛苦地承认了,就算楚回能够眉眼清晰地站在他的眼前,但是也绝不可能,笑靥依旧地,留在自己身边。
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眼神的距离,然而那中间相隔的,实则,却是整整一个世界。
楚回是会走的。这个事实,庄景玉很知道,比谁,都更加清楚地知道。不管楚回最终选择的归宿究竟是在何方,究竟,是不是在萧岚的身旁,但总归,不会是在自己能够看得见的地方。
楚回就像是一道影子,或者说是一个梦。一旦天阴下来,又或者是睡醒了,那麽,他也就该消失不见了。就算庄景玉想留,也留不住。说白了,庄景玉之所以如此费心费力跋山涉水地寻找楚回的消息,其实也只不过是想要确认一下楚回的安全,然後便终於可以死心认命,接受这个人早已明了的结局罢了──真的,对於这种事情,庄景玉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就算不再出於恋人之间的情爱,也是出於一份,他性格里永远抹杀不了的善意。
他不是因为奢望找回楚回以後,他还能够继续同自己生活在一起,所以才这麽著急不停地寻觅。
甚至连不甘心都算不上是。这种自负而自恋的极端情绪,是属於林烟那种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