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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庄景玉也没有因此更加同情林烟一分,抑或,产生出半点,想要离开黎唯哲的念头。
他反而愈发感到後怕和庆幸。原来一个人想要在这世上找到另一个自己真心喜欢,并且也真心喜欢自己的人,竟然是这麽一个,艰难而残忍的奇迹。
你要打败多少敌人,千山万水,踏破铁鞋,才能终於寻到,那一个对的人。
而他又要抗住多少诱惑,漫漫长夜,寂寞如雪,才能在真正对的那个人满身伤痕寻来之时,仍旧是茕茕独立,孑然一身。
这样孤独的天意,庄景玉不会让出去。
虽然庄景玉知道,如果自己这时候去安慰林烟什麽,“没关系,以後你也一定会遇到真心喜欢你并且你也真心喜欢的人的”──这种话,纯粹是属於哪壶不开提哪壶,站著说话不腰疼;不过眼看著林烟都已经在他面前难过成这副惨样了,如果自己真就这麽从始至终无动於衷地坐著,冷眼看著,袖手旁观著的话,那也实在,不是心地柔软的庄景玉,能够做得到的。
於是苦思冥想了老半天,最後庄景玉拿出纸巾忍著疼揩了揩额头上的血,到底也只能无比苍白地挤出来一句:“其实我、我也一直都很纳闷……为什麽黎唯哲……会放著你这麽美的人不喜欢,而偏偏……”
“喜欢我”这三个无比欠揍的字,临到喉头,庄景玉很聪明地及时吞进了肚子里,没有讲出来。
林烟这时候渐渐笑累了笑够了,听见庄景玉这一句,虽然竭力掩饰其中深意,然而安慰的意味还是喷薄欲出不言而喻的蠢话,歇斯底里的神情却非常奇怪地,反倒慢慢归於了冷淡平静。他沈默了半晌,低低一笑:“算了,结局已经如此,原因究竟是什麽,已经不重要了。”
庄景玉无言以对。
林烟走过去弯腰将手机捡起来,重新坐回到沙发上。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再劈劈啪啪地按键盘,而是懒懒往後一靠,然後仰头看著和地板差不了多少的,同样灰扑扑的天花板,仿佛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那样,目光穿越记忆的重重浓雾,眼神空洞而悠长:
“你高中时应该也有听说过,当初全校之所以传出我和黎唯哲开始交往的消息,是因为有一天体育课,你们下课回来的时候,教室里,我正好,在和黎唯接吻。”
“後来我有听说,那时候你们都在传,应该是黎唯哲,先主动来吻我的。”
“我一开始感到很纳闷儿,但是後来一想,又觉得,大概是因为你们都以为,黎唯哲那麽轻浮霸道,而我那时候看起来又冷又傲,所以谁先主动,这种事情,应该是一目了然的。”
“呵呵,其实你们都错了,事实并不是这样子的。”
“当初是我,先主动去招惹他的。”
林烟说到这里停顿了几秒锺──又或许是几分锺。眼底缭绕的雾气将他闪烁的目光,湮灭在幽深的回忆里。
“那天正好是我旷课很久以後的第一次返校。中途我是有零零散散地听说过,咱们班转来了一个大少爷,他喜欢美少年,为人放纵轻狂,做事跋扈张扬……但听说了就是听说了,什麽也没有剩下。”
“再说,原本我最讨厌的,其实就是这种人的。”
“……可是,那天我回到学校,推开教室的门走进去,就看到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一手托著下巴一手按著页脚,斜著脸,塞著耳机,正在一边听歌一边看书。”
“窗外的阳光洒进来流在他的侧脸上,那场景实在太漂亮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哦对了,你知道那时候黎唯哲在看什麽书吗?哈哈,我发现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无比震惊,然後就简直想要当场笑死。”
“他看的居然是《红楼梦》。”
“哈哈!对啊,《红楼梦》,是《红楼梦》!所以你能想象吗?一个看起来那麽英俊帅气,完全是属於运动系而不是书生型的大男生,那麽认真地在读著的一本书,居然不是什麽《花花公子》或者《体育世界》,而居然是《红楼梦》!”
林烟似乎回忆到了开心处,而庄景玉听到这里,嘴角也忍不住漾起了一抹浅淡不为人察的羞赧弧度。好像一瞬间两人之间的情敌关系和尴尬罅隙都蓦地消失不见,烟消云散了。
或许因为他们俩都同样醉倒在了,那样一个虽然矛盾异常,然而却无比真实,极富魅力的,名为黎唯哲的,致命毒药里。
於是庄景玉真的只是无心无意地开口冒了句:“原来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那麽热爱文艺了那?嗯,也对,他最喜欢看的电影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