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莫使金樽空对月(第1/2 页)
京城有女千千多,惊鸿一瞥似天仙。芙蓉帐暖青竹马,笑尽天下君郎顾。----赐翠花。
这首诗前后二句之间断层,中间缺了一些,但是掩饰不了作者的狂傲,不屑,对青竹马的赞美之情,笑尽天下君郎顾,一句不曾说美人多美,用一句贬低天下君,去衬托了青竹马的美。
当把这首诗放在一个九岁学童的身上,好像大大的不拖。京城有女千千多,可见越女无数,但在一个小小的孩童身上,太别扭。
不论怎么样,掩饰不了对青竹马的赞美之情,也隐藏不住作者的才情。这首诗一时间在平川村这个小小的村子里,就像平地炸响了地雷,一个个对小小的王第志惊为天人,人人称之神童,神童知名就此而来。
但是在当时,马翠花也是有小小才气,对这首诗有不同的理解。京城有女千千万,各个美貌似天仙,志哥哥不屑一顾,天下人都笑志哥哥傻,但志哥哥却钟情于她,依然娶了她,情人眼中出西施,正好是笑尽天下君郎顾的最好解释,这么读这是一首表白诗。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郎有情,妾有意。
这首诗对于翠花就像是私定终生,虽然都是小孩子,但是女孩子早熟,比王第志成熟了许多,欢天喜地地把这首诗当作定情诗。
现在豆花提出这首诗,也暗暗指出你与我家小姐有过婚约,现在你应该有什么答复了?你是否有当时的豪言壮情?你还是不是男人?这最后一句是对王第志的不屑。
我家小姐对你的情,你看在眼里去装作不知,你当时的豪言去哪里了,你的壮志丢哪里去了,现在像懦夫一样,是懦夫。
确实自二年前关系淡了,当时他豪气冲天,十二岁之年参加乡试,自认为唾手可得,但老天对他好像开了玩笑,居然晕倒在考场,考场失意,志气锐减,加之二人地位日渐悬殊,他就再没有过任何心思了。
现在却被一个丫鬟,当面指责他是懦夫。
“你!”王第志起身瞪着豆花,准备出手。
“怎么?不敢!哼!懦夫就是懦夫。男儿血可流,头可断,志气不能无。你看看你这二年,有什么作为,瞻前顾后,畏畏缩缩,垂头丧气,哪有当年之勇。”
“你!”然而在豆花的双眼瞪视下他很快败下阵来,在那双大眼睛下好像看穿了他的内心。“哼!我这是韬光养晦。”王第志一甩秀,撇过头。
“不知郎君蹈光养晦如何,就请郎君把这首诗补全,一展郎之才。”马翠花从怀中拿出一张褶的皱皱地书纸,双手恭敬的端在王第志眼前,双眼微红,但充满了倔强。
“这!”王第志余光一扫,眼神一阵恍惚,一阵慌乱。
翠花看到王第志的一丝慌乱,身体一晃,眼神一阵失望,但是倔强的把纸端在王第志面前。
一种今日你不给答复,那就今日之后恩断义绝。
“你”鼻尖嗅着淡淡的茉莉香,还是那样的迷人,让人沉醉,那个熟悉的香味还在,但早已物是人非,他也没有任何准备,看着她咬牙坚持的倔强神情,好像又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他那时年少,做是毫无后顾之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日,刘家小孩偷了别家三个馒头,当时王第志觉得此事有辱读书人,便上去理论,但那小子不过他怎么说,都是摇摇头,大口吃着馒头。
气上心头就对那小子拳打脚踢,让他知道读书人要有气节,但那小子嘴硬,就是不承认也不给那家道歉,怒气攻心,下手重了,但是那小子就是不承认也不道歉,王第志觉得这种败类打死为妙。
但小丫头拉住他了,当时就是这个表情,眼中充满泪水,却又掩饰不住她的倔强。最后把那小子收到她家中,后来王第志也慢慢明白。在饥饿交迫的时代,讲读书人的气节是多么可笑,多么幼稚。
是她把他从地狱拉了出来,也是把他从犯罪带了出来,要不是小丫头拼死拉住,他可能就打死那小子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哎!”
“小姐,这种人你不知,他已不再是当年的那个他了。”豆花看自家小姐不忍,红着眼劝慰道。
突然王第志想到那个他,曾经有个女孩对他钟情无份,没有看不起他的出生,也没有看不起被人骂作瞎子的1300度近视眼的他,更没有埋怨他没有工作。
但他觉得心中有愧,做为男人养家糊口,无工作怎么能成家,立下自己有工作一定再回来的誓言,一去再也没有回来过,过了几年后听说她远嫁他人。
他听后只能默默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