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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至此处,我必须要解释一下。乐华和百达是国内齐名的两大娱乐巨头。百达是以电视起家的,又因其举办的百达盛典极具权威而更有影响力,乐华是专业做电影的制作公司,虽然是近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因为其幕后老板财大气粗,所以颇多大制作,又多是票房口碑双丰收的大制作,因此已隐约有了要称霸娱乐圈的迹象。不过我一直担心成长过快,根基不稳容易崩塌,并屡次向乐华的老板建言,当然,无果。
好吧,重点是乐华的幕后老板正是方一恒,我的老板、我的绯闻男友、我的金主。换言之,如果韩扬签了乐华,我们就成了同门……
娱乐圈有很多流言蜚语,圈内的都懂要一笑置之,所以我把生的希望寄于这是一个谣言,韩扬应该会否认,或者,一笑置之。
韩扬:“你消息很灵通啊,我们今天才签约。”我再一次的,失望了。
韩扬似乎很满意我惊讶的表情,我的受惊程度让我失去了作为演员的专业,只剩下人类的第一反应。今天才签的约就已经传出了消息,以方一恒一贯的作风,除非他是故意放的消息,但是这么大的事却独独瞒了我。事情发展到现在,如果我还看不出这是台上这三位和方一恒联合好的,那就是我傻了。
我已经顾及不了台上台下电视外的人民是什么反应,混混沌沌的结束了颁奖回到后台,林娆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我也懒得再回到座位上接受众人目光的洗礼。
和相熟的服装师借了一套正常的衣服,请工作人员帮忙叫了计程车后从后门遁了。
回家的路上林娆来了电话,我看了一眼把铃声关掉,就开始闭目养神。
金主也有坑的时候(小修)
难得的居然一晚好眠,姜陶也没有大喊大叫的扰民,就在我深感欣慰时,林娆杀上门来了。
自从Zita几天前开始休年假后,我的衣食起居全都被包给了林娆,这种将我陷于水深火热中不管不顾的、极端没有同事爱的行为让我很不齿,但是碍于林大姐不可撼动的地位,只能屈服。
掐指一算,还有四天Zita也该回来了,我从未如此想念Zita。
家有姜陶,如有一贼。
虽然我打定了主意要无视林娆,假装不在家。但是在林娆按响门铃后不到五秒,一向不超过十三点不起床的姜陶居然去开门了,居然又去开门了。
果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不要躺在床上装死,快点起来,回公司开会。”林娆说着就开始扒拉我的夏凉被。
我哼唧一声,接着一滚就把自己整个包到了被子里,把头也整个都蒙住,继续装死。
林娆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所以并不和我抢被子,直接帮我把空调关掉,把遥控器拿走,然后就去客厅看电视,由着半个小时后我被热得受不了之后自己爬出来:“算你狠。”我愤愤不平的哼了一声,认命的去刷牙洗脸。
林娆把我提溜到乐华之后,我接收到了超过我被传会成为乐华老板娘那段时间更多的回头率。我正要去嘲笑一番方一恒魅力不及某人时,就看到韩扬迎面走来,这就是出门不看黄历的后果,冤家路窄的证据,说曹操曹操到的例子。
我是非常想假装没有看见的,但是一想到以后做了同事,我又不是瞎子,也不可能一直装着看不见,只好硬着头皮打了个招呼:“早上好。”
“你好!”韩扬也礼貌的回。
林娆凑近我,用腹语说:“你热情一点。”
鉴于我从来没有标榜过自己能听得懂腹语,所以回头一脸疑惑的表情,扬眉表示: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最后留下一脸shi样的林娆和始终保持绅士微笑的韩扬,像风一样离去。
我签约乐华已经三年,一开始也算得上是乐华一姐,毕竟那时候的乐华只有我和陈家林两个签约艺人,那时候也还没有人怀疑过陈家林的性向,所以我表示稳坐乐华一姐的宝座无压力。
但是后来,由于方一恒广纳英才,再加上陈家林性向成谜,我的一姐地位逐渐不保。在媒体眼中,抢我一姐地位的是陈家林,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们,其实陈家林,是,一位攻。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一向和我非常友好的方一恒的秘书韩梅梅把我拦在了方一恒办公室外面:“总经理吩咐过,谢绝接待猫,和,姜舞。”
“太过分了。”我生气并不是因为方一恒把我等同于猫,他方圆十米内一向是不允许出现猫或猫毛等的,因为这个死变态怕猫已经怕到见到猫毛都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