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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香软玉拥在怀,弗里茨哪里肯松开,一伸手又将她拽了回来。
怎么都甩不掉他,她急了,道,“弗里茨,你答应过我的,会听我的话。”
答应了也可以反悔,更何况,他的承诺向来没半毛钱的价值。
硬的行不通,林微微只能软下口气,和他好好打个商量,“我去和好友说几句话,你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弗里茨本想拒绝,但心思一转,突然改变了主意。他点点头,目送她离开后,挤到旁边的吧台。虽然是坐着休息,但一双眼睛却盯着杨森没松开过,直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横插了进来。
“这个派对不错,对吧?”
听见有人搭讪,弗里茨稍稍侧过半张脸,只见自己身边站着一个金发蓝眼的年轻人。对方梳着一个和他类似的发型,身上穿着一件皮夹克。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弗里茨绝对认得,这是二战空军的制服,唯一不同的地方,是胸口没有了那个纳粹帝国的万字标志。
见他在看自己的服饰,年轻人得意地笑了下,道,“这衣服是我从古董店掏来的宝贝,花了我1800欧元呢。”
弗里茨扬了扬眉,没接嘴。
“我叫尼克劳斯,你叫我克劳斯就行。”他自我介绍道。
“弗里茨。”
“嘿,这是你真名还是艺名?我的意思是,现在除了老一辈的人,基本没人叫这个名字了。
“真名。”他本来就是80年前的人,今年正好100岁。
“我喜欢这个派对,喜欢3、40年代,”克劳斯压低声音道,“我个人是希特勒的狂热追崇者。”
弗里茨风轻云淡地一笑,“我也是。”曾经是,不过自从42年斯大林格勒战役之后,对他而言,吾之荣誉即忠诚就成了狗屁。
“太好了,看来我们找到共同话题了。”克劳斯脸上闪过兴奋,道,“你想喝什么?我请你。”
“伏特加。”
以前在苏联,他天天喝,几乎寸步不离。在冰天雪地中,曾是他唯一的热量来源。可是,现代的伏特加里却加了可乐,甜甜的味道,几乎盖住了酒精的辛辣。弗里茨第一次这样喝,有些不习惯。
“你也是历史系的学生?”他问。
“不是。”但这段历史,他比谁都清楚。
“你喜欢二战?”
“我喜欢杀人的感觉。”
听见他的话,克劳斯先是一愣,随后哈哈一笑,道,“你开玩笑的吧。”
弗里茨举起酒杯,喝了口,继续道,“我尤其喜欢杀犹太人的感觉。”
克劳斯又是一怔,这种话,在现代德国谁还敢公然说,他不由重新审视眼前这个狂妄不羁的男人。
半晌后,他拿着酒杯碰了下弗里茨的杯沿,道,“那么,你不该出生在这个年代。”
“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德国已经没有纯正的日耳曼血统了,你看,这里都是外国人,土耳其人、阿拉伯人、犹太人”这时,正好有人在身边挤过,见弗里茨目光闪烁,克劳斯忍不住也投去一眼,接着道,“还有亚洲人!”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弗里茨将杯中的饮料一口仰尽,站了起来。
克劳斯望着他的背影,不由嘀咕了声,“真是个怪人。”
杨森从厕所里出来,在走廊上遇到了弗里茨。
弗里茨靠在墙壁上斜眼瞄他,一双眼珠中闪烁出莹莹碧光,就像是丛林中的野兽,不在觅食期间时,露出来一种漫不经心的慵懒。
两人交集过几次,在杨森眼里,这人就是个无赖。本想快步越过他,不料却被弗里茨抢了个先机,一步堵住了他的去路。这条路本来就不宽,站了两个身材魁梧的大男人后,就更显得狭窄。
“对不起,借过。”
弗里茨扬起眉,侧过半个身体,做了个请的动作。然而,就在杨森路过的时候,他冷不防伸出腿,一脚踢在他的小腿肚上。在集中营里,没心没肺的事儿,他弗里茨可是一件没少干,三观不正五官正,节操完全被狗吃了,所以这种背后捅刀子的事情也没觉得有啥不光彩。
毫无防范地被他踹了个正着,杨森就算反应再快,也难免摔得狼狈。在公司,他是上司,谁看见他不是恭恭敬敬的。第一次有人敢公然挑衅,还让他当众出丑,脾气再好的人也会隐忍不住。
看见他愤怒地转头,弗里茨抿着嘴,露出个桀骜不驯的笑容,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一脸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