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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征服红牌律师
作者:余宛宛
男主角:龚廷山
女主角:叶芸
内容简介:
又打赢一场不可能胜的官司了。
哗!厉害吧?!
客气!有谁不知道他是台湾现下最最有名、
最最富正义感的律师?!红的发紫发黑中……
唔!突然想一个人去渡个假——一个人?
什么时候他变得那么“清心寡欲”了?
女人们曾舍得让他落单才怪。
不过,这次似乎好像是他主动去招惹人家的,
而且还不一定“罩得住”!
踢到铁板了吧?什?不止!?
丢了心?这——就比较那个棘手了……
正文
序
绿色乌龟与朋友小夜的对话
——关于余宛宛
“喂,绿色鸟龟,你发什么呆啊?”小夜戳了下宛宛的肩膀。
“不要叫我绿色乌龟。”宛宛扁着嘴抗议。
“谁要你腰老是直不起来,不就像乌龟背个壳吗?
“而且嘛……”小夜奸诈地笑了笑,“连你的车子都是忍者龟的颜色,不叫你绿色乌龟,难道叫你红色靖蜒吗?”
“我腰直不起来是因为每天上班坐大久、站大久。下班后又在电脑前待太久,你懂什么,哼。”宛宛嗤之以鼻。“懒得理你。”
宛宛转过头,开始想着待会外出要购买的零食名单,嘴角咧得好不快乐。
“吃吃吃,就只会吃,也不长肉,瘦得跟排骨一样,浪费国家粮食。”小夜不屑地说着。
“我吸收不好,我是骨感美人,不然你想怎样!”宛宛口气略微恼火。
“骨感是真的,美人可就未必。”小夜不以为然。
“你走开啦,我要看读者的信了。”宛宛心虚地望着一个礼拜前自邮政信箱取拿出来,而至今尚未拆同动信件。
“对了,读者都觉得你很烦、很无聊耶,出道没多久,笔名就换了三个,人不出名还老爱作怪。”小夜凑了过去。
“拜托!我每一次换笔名都是有苦衷的!”宛宛大声抗议。“而且我换的笔名很容易记,以此类推——音同义近啊。”
“反正你就是无聊。”小夜下了个结论,闭上了嘴,竖起了耳朵。“你听这是什么音乐啊?”
“中国古乐啊。”宛宛奇怪地瞄了她一眼。
“你不觉得在半夜听这些箫啊,笛啊!很……诡异吗?”小夜朝她扮了个鬼脸。
“这样才有文学气质。”宛宛坚持,白了她一眼。
“吓你自己就算了,也不想想看这种轻飘飘的音乐传到隔壁邻居家,会把小孩吓成什么样子。”小夜努着嘴,一脸宛宛不懂得“敦亲睦邻”的模样。
“你吵死了,我要睡觉了。”宛宛青了脸。
“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个人在吼,还嫌我吵。怪人。”小夜自言自语。
“我扁你喔。”宛宛满目凶狠。
“哎哟,”小夜耸耸肩。“我好害怕哦。”
“你们两个,闭嘴!”宛宛的妈在楼下大吼。
想来半夜一、二点大声说话,是会引起天怒人怨的。
因此,宛宛与小夜踮看脚尖,关上了灯,小声地钻入了被窝。
第一章
台湾的秋,并不真正的冷凉;只在颊边扫过一抹沁凉的风时,才会感受到那仿若近冬的几丝寒意。
龚廷山扬起嘴角,在走入机场之际,脱下了深蓝色的薄毛呢外套,潇洒地披甩到肩上。那夹带着温柔与调侃的微笑及修长有型的身影,一如往常地吸引了周旁之人的注意。
官司胜诉虽是常事,但今天打赢的这一场婚姻攻防战,却着实让他大快不已。龚廷山墨镜下炯亮而清澈的双眸中闪着满意之色。
两个月前,他那个可伶兮兮的当事人——陈芋瑜,在身上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毅然拿着验伤单上诉离婚,结果呢?
一审时,就被法院以“尚难认定已受被上诉人不堪同居之虐待”驳回其诉,原因就在于那个被上诉的人——她的丈夫与法院的关系良好。而他那个势单力孤、如掠弓之鸟的细瘦当事人,只能泪眼汪汪地和她原本聘请的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任她丈夫家族的恶势力笼罩至法院、断绝她逃离婚姻的最后一线希望。
幸好,她够聪明,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