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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倒是什么也告诉了万零。
“开飞车?那可是很危险的,沈信哥哥还是不要冒险得好。不,是我白担心,沈信哥哥做什么也一定是最出色的。”
“你比我还有信心。“
“当然了,你是偶像嘛。对了,沈信哥哥,你是不是准备拍电影?什么时候有片出?”
“唔,这个嘛,暂时只是有兴趣,没有什么计划。”
“你喜欢什么颜色?”
“绿色,草绿色。”
“大自然的颜色啊。”
“对。”
“女朋友呢?有没有心上人?”
“这个问题嘛,其实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没有几个,根本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
“沈信哥哥好单纯哦。”
谈话一直这样继续着,足足持续了两个小时。后来有人问起沈信,到底和那女孩说些什么,沈信耸耸肩道:“话家常。”事实也是如此,两个人就像关系很好的兄妹一样闲聊。
“沈信哥哥,可不可以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我有事好找你。”万零最后已经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当他们已经来到门口互相告别时,万零这样说道。
沈信笑道:“当然可以。”说着掏出一部手机,却忽然愣住了。
“多少号?”万零已经掏出笔准备记下来。
“你等等。”沈信尴尬一笑:“我的经纪人只给我手机,却没有告诉我号码。这手机我从来没用过。”
“嘻。”万零觉得沈信太有趣了。
大声叫过张林,沈信吩咐他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万零,然后和万零挥手告别。万零此行收获颇丰,不仅见到自己的偶像,而且获赠一张还没有发行的mtv光碟以及配套的写真集一本。
张林瞪着沈信:“你怎么可以随便告诉人自己的电话号码?”
“日子太寂寞了行不行?”沈信丝毫不在意。
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最后终于喜剧收场。万零回去之后又在那少年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了自己和沈信见面的过程,文章中盛赞沈信亲和纯真,更是帅哥中的帅哥,算是免费又为沈信作了一番广告。尤其在文章中提到沈信很快将有一张mtv问世,同时还有配套一本写真集,这个消息顿时引起歌迷的兴趣,翘首期盼能够早日等到。
各大媒体知道这个消息居然从一本少年杂志传出,分外感到尴尬,一时间纷纷打电话到刘德华公司确认。刘德华也趁机确认了这个消息,并且确定了准确地发行时间。本来很小的一个问题,居然在各大媒体都占了不小的版面。
对沈信来说,与万零会面是他第一次跟歌迷打交道,其过程颇为愉快,也由此奠定了他后来一直与歌迷有着良好沟通的基础。
会面过后,沈信来到刘德华的办公室。
“感觉如何?”刘德华笑问。
“挺可爱的小女孩。”沈信说道。
“你习惯就好。”刘德华笑道:“对了,过两天我生日,想举办个派对,会邀请一些演艺界的朋友来,你做点准备。”
“没问题。”沈信不在意道,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看着沈信懒散的模样,刘德华摇摇头,却只是溺爱地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第十六章 完)
第十七章 “球王”
莫名其妙地渡过天劫之后,虽然没有被仙界接引上天,但沈信各方面却已经跟普通的修真之士颇不相同了。这一点沈信也隐隐约约有所觉察,只是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变化到底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真正实力到底该归于那一个层次。或许称一声“半仙”很是恰当。
对于自己变化最大的一点感受就是自己的记忆力明显增强了,不仅过目不忘,而且现于脑海的记忆如同立体电影,色彩分明而具有层次感。懂得这一好处之后,在看似睡觉的掩护下,沈信却可以心无旁骛地回味某一本书或者重看某一部有兴趣的电影。所以对沈信来说,从来没有无聊这么一回事,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和过目不忘相随,沈信更有时钟一般的能力,凡是和他所说的有关将来某个时间的事情,虽然他并不时时留意,但只要时间一到,他马上就能想起来。
刘德华的生日派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天一早上沈信看完书起身,忽然“啊”了一声,说道:“今天是刘大哥生日。”
沈信平时懵懵懂懂,对日常生活的细节很不在意,这次倒很是让张林和凤仙小吃一惊。对于人情世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