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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吃得下,就吃吧,我食量不大。」林春在撒谎,其实他只吃了一小碗饭,尚未饱,幸好刚才吃了不少零食,所以勉强也可以支持下去。
陈秋立时开心得眼也发光,乾脆不将饭舀入自己的小碗了,整碟饭捧在手中,低头猛吃。住家饭(注二),陈秋有几年没有吃过了。自从他妈知道老豆在外面有了个女人,就再没心机做饭。在这个家庭里,物质愈来愈丰富,厨房有一年也吃不完的杯面和微波炉食品,要是吃厌了,就穿著拖鞋下商场,找家高级餐厅花几百元吃一个晚餐。
可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一碟家常炒饭,陈秋已经几年没有吃过,两年前他妈走了,他就更没有想过「住家饭」这三个字。吃杯面,有什麽不好? 多味精,味道好,而且有几十种味道,一天吃一款,至少吃一个月之後才会重复,再加上点心系列的微波炉食品,说是可以开一家餐厅也不为过。
直至这一天,陈秋才吃得出住家饭和速食的分别,他吃完後,这样对林春说 :「吃住家饭时,真觉得每一块肉、每一粒饭都好似在口中跳动般,但吃速食时,只是在食一堆死了很久的尸块。」
林春笑而不语,起身收拾著碗碟,说 :「我料定你这里不会有洗洁精和抹布,所以也顺道买了。碗碟那些,你就自己洗吧,我要回去。」
「我不懂怎样洗。」陈秋一副大少爷的娇贵样子,林春咬咬牙说 :「你过来,看我洗一次,下次你自己洗。」陈秋灿然笑著,急步走入厨房。
「说起来,你家明明有白米和调味料,但为什麽你平常都不会做饭?」
「啊,那是我妈以前用的,那包米也是她以前买的。」
「……你说你妈由什麽时候开始就没有再做饭?」
「哈? 我不就说了,大概是三四年前吧。」
「……」林春有一阵想冲入厕所呕吐的冲动,同时决定临走之前捉陈秋下超市,买过一批新的调味料和白米。
注一 : 「死老野」,意指死老头,不过不单只男人,「野」此字於广东话中可泛指任何东西,包括活物与死物,意近英文的stuff
注二 : 「住家饭」,即家常便饭,广东话常用语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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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写完这一回之後有在感叹 : 林春原来是个贤慧受 (殴
《春秋》15 (美攻平凡受)
…以下写的有关课外活动的东西,全是真·的·发·生·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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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後,陈秋就好似将林春当成贤慧的家庭主妇般,常常问他 :「喂,莲蓉月,你懂得编织吗? 懂得做家务吗? 懂得做衣服吗? 懂得做甜品吗? 饼乾? 蛋糕?」
林春起初还有耐性一一回答,他只是懂得做饭而已,家务主要由他的母亲做,至於编织和做甜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林春只是一个平凡如石头的人,并不会给自己以修饰,自然也不懂得去讲究什麽生活情趣。
对於林春而言,生活就是成绩、吃饭、上学、练琴、欣赏美——而这是他最享受的一环,发掘并欣赏美丽的事物。纵使他不是第一个发现那事物的,但能够远远地观看著那种美态,他心上的一个小洞便被某种感情逐渐地填满,只有在那些时候,他才会由衷地说 :「活著,真好。」
不过陈秋意外地口密,在戴志面前,他对於林春的厨艺是绝口不提的。林春自己倒觉得没必要瞒著戴志,但你也并没有要为戴志做一顿盛宴。加上若是被戴志知道他懂得做饭,那馋嘴的家伙必然会涎著脸说 :「书kai子,给我做一顿饭,我也想要试一下书kai子做出来的菜,看是不是有一股书的酸味。」所以林春也无意告知戴志。
这天,终於轮到林春给陈秋上课了。陈秋差不多一星期之中至少有两天要出去私拍,林春自己则有三天要上补习课,另有一天去学琴,要两人抽时间出来还真困难。所以他们最後决定,腾出星期三当作「上课日」——唯有在那一天,林春才不用补习学琴,陈秋也不必出私拍,只是他们都要出席学校的课外活动。